五年規劃
五大智囊分散在五大軍團,分別擔任軍師一職。而五大軍團除了主將以外,分別配置了一名副將,北方軍團副將爲閻行,南方軍團爲王睿,東方軍團爲杜預,西方軍團爲王平,中部軍團則是破格提生的夏侯淵。
其餘將領均是採取輪換制度,吳範倒不是對自己的手下沒有信心,只是一旦擁有無上的全力和兵力之後,難免會有一定的風險,在歷史上地方傭兵造反的事情屢見不鮮,吳範最早想要採用宋朝時期採用的更戌法,可是又考慮到正是因爲更戌法才導致了宋朝的兵力虛弱,兵不識將,將不識兵。
這很可能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部隊換防制度,雖然部隊換防在宋之前必定有,但是否形成過制度則很難說。
據說更戌法是趙普的建議,是“兵權三分”的配套制度,但披上了部隊換防的外衣,客觀上起到了“使兵旅往來於道路,習勤苦,均勞役,兵旅不至於驕惰”的作用。
宋初,爲了震懾地方節度使,擴大禁軍勢在必行,等到禁軍的規模越來越大的時候,趙匡胤又擔心禁軍將領謀反,他接受趙普的建議,將一半的禁軍留下來駐守京師,另一半派到軍事要地、邊防重鎮。留守部隊由三衙管理,而出戌的部隊由皇帝臨時指定的將領統領,等於將禁軍分爲了兩個部分,內軍和外軍,而內軍和外軍又不是恆定的,兩者約三年掉換駐防地,內軍變外軍,外軍變內軍。
吳範在之前的作戰之中也曾經才用過大規模的兵力調動,比如對王平,鄧艾,黃忠,曹仁等軍團都進行過整體的換防。
當時吳範便已經發現了不少弊端,比如鄧艾訓練的士兵大多以進攻類型爲主,而曹仁對於手下的防守又有着獨特的見解和陣型。
這就一方面起到了制衡的作用,內外禁軍都不敢輕舉妄動;另外,出戌到地方的禁軍對地方節度使也能起到制。
以三年爲期輪換。出戍邊遠條件惡劣地區的軍兵,以半年爲期輪換。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出戌軍和地方勢力勾結在一起,或者出戌部隊以出戌地爲根據地對抗中央。
吳範對於中央的琅琊軍最早則是祖茂統領,在祖茂戰死之後,吳範對於中央軍的概念逐步淡化,更多的現在則是變成了琅琊護衛軍。
從更戌法的設定來看,趙匡胤已經意識到制度建設的重要作用,通過制度而不是靠武將們的忠誠度來預防兵變,這是宋吸取了唐到五代十國的教訓,實現由亂向治的關鍵。
值得注意的是,宋在更戌法的制度設計上顯得精細並且相當有技巧,既注重與相關制度的配合銜接,也兼顧多個立法目的之間的實現。吳範的華夏針對於是法制還是人治,吳範也是有所顧忌,雖然吳範也是知道法制必然會是趨勢,但是在現在封建社會是否可以實施開來。
當年王莽新政就有不少超過了這個時代的做法最後導致這這個時代的這其實很難得,因爲中國古代在制度設計上的一向秉持“宜粗不宜細”原則,其思想淵源是儒家的中庸之道,說白了就是和稀泥,給制度執行留有彈性和空間,於是在執行制度的時候就有時候看心情,有時候看關係,有時候看制度,有時候看春秋大義。
而宋制度設計的起點就是更戌法,它更爲重要的意義在於,趙匡胤也許是通過它敏銳的認識到了與其寄希望與人的自覺,還不如通過制度安排來規避風險建立秩序,從此更爲重視制度建設。但是吳範現在畢竟還是君主制,法制的前提是不會有例外豁免等權利,於是吳範便讓刑部設計除了一套屬於這個朝代的特殊法律。
對於其他官員的任免,吳範這幾年也是做了認真詳細的規劃,不斷的達到一個成熟君主的樣子。
五年幾乎是彈指一揮間的事情,吳範已經在這五年之間舉辦了三次科舉,由之前的一年一屆延長到了兩年一屆,因爲吳範現在的領土面積的增大,許多學子要趕到琅琊,又要學習知識,必然會造成時間的緊張。
有的學子都是需要變趕路便讀書,還有一些發揮失常的學子,第一年沒有考上還需要歸鄉,在歸鄉的路上變又要耽誤許多的時間,等回到家鄉以後,過不了多長時間又得趕往琅琊。
於是吳範和孔付商議減少次數,增加質量,增大每年的錄取人數,減少科舉的舉辦次數。
這樣不但提高了效率同樣的也加強了前來考試學子的質量。
在商業方面,吳範正式成立了華夏錢莊,這是一家由國家出資建設的銀行,吳範怕銀行的這個詞彙讓這個年代的人不習慣,便還是改名爲錢莊。
這個年代的錢幣已經經過了秦始皇和李斯的統一,已經使用着同一種貨幣,吳範也沒有再造新貨幣,畢竟新幣的產生會造成一系列的麻煩。
但是吳範卻正式推出了紙質貨幣,吳範給其取名交支票。
支票是針對於一些商人而推出的,一些商人做生意往往需要攜帶大量的現金,其中包括金銀等物。
在運輸過程中難免會造成被搶或者發生戰亂等原因導致其財務的損失,支票的使用方法則是商人將錢可以存入華夏境內的任何一家華夏錢莊,然後由華夏錢莊雕刻印鑑,並在華夏銀行中留有預留印鑑。
然後錢莊將雕刻的圖章交給商人,商人每次支取的時候都需要在支票上蓋章支取,而且爲了防止商人牟取錢莊利益,吳範特意設定每一百兩黃金一個專用章,且每次必須全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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