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作者:成人的童話
更何況,李想國也跟村裏的幾家獵戶說過。

  他們要是有多的野雞、狍子、鹿肉什麼的,也可以給自己留一些。

  鹿肉倒是有賣的,不過李想國也沒喫過。

  狍子就不用想了,那東西上輩子就沒人養殖的,都是野生的。

  就連正經的“野雞”,上輩子他都只吃過人工養殖的珍珠雞和七彩山雞。

  真正的野雞,他還真沒喫過。

  什麼,你問他喫沒喫過不正經的野雞?

  你猜……

  李想國自己都琢磨過,再冷一點,自己也去後山試試。

  看看能不能自己抓幾個野雞。

  找片積雪厚,又比較開闊的山坡地。

  用裝大車時,捆繩子用的絞椎在雪地上扎出錐形的深坑。

  再在坑裏和邊上撒上苞米粒,就不用管了。

  回頭真有野雞找食來了這裏,它們就會去喫坑裏的苞米粒。

  不過這坑進去容易,可是出來就難了,要是沒人來撿,那最終很可能只能餓死在裏面。

  只要回頭再去找一遍,拔蘿蔔一樣拎出來就行。

  甚至天冷雪大,那些獵人上山打狐狸什麼的,都時不時能撿到被凍死、餓死的野雞。

  再就是趕車上路,甚至用鞭子都能抽到被驚起來的野雞。

  所以,野雞對村裏人來說,真的一點也不稀奇。

  價格也不貴,村裏人要,一般有個十萬東北幣就能從他們手裏買一隻。

  十萬東北幣,也就相當於一萬多塊錢罷了。

  相比這時期物價飛漲的四九城,這價錢算是便宜到姥姥家了。

  上次齊四爺進山回來,帶了七八隻野雞,給李想國拿來一隻。

  也是他用鳥槍打的一隻公雞,胸部的側面有個洞,邊上還有着斑斑點點的血跡。

  不過拿在手裏才知道,這東西的分量不像看上去那麼重。

  連毛帶着內臟,最多也就三斤的樣子。

  去了毛和內臟,估摸着也就夠一碗菜。

  李想國送走齊四爺,興沖沖地燒水,準備給雞褪毛。

  普通的雞毛,他自然是不要的。

  不過幾根長長的尾羽被他拔下來,插在瓶子裏,當成了擺件。

  切開雞肚子,找出來鉛彈扔掉。

  摘掉肝臟上的苦膽,再把雞胗小心剖開,剝去裏面內層的那層膜,連着雞心以外別的的內臟全都扔掉。

  東北人,是沒人會去喫雞腸子的,甚至鴨腸也不喫。

  家裏養狗的,都是直接喂狗。

  沒養狗的,乾脆就直接當成垃圾丟掉。

  或許,這也是因爲東北的資源比較豐富吧。

  將清洗乾淨的雞去掉雞尖,放在砧板上。

  菜刀都被崩出了幾個豁口,才把這野雞給剁成塊。

  起鍋燒油,加入蔥姜爆鍋,就把雞塊翻炒一下,添上水燉了起來。

  然後,李想國就懵逼了——這破玩意兒,真特麼的難熟!

  燒着火的李想國都快哭了,這一鍋雞肉燉了差不多四個小時才熟透。

  坐在那裏加火,都餓得烤了三個玉米餅子墊墊肚子,還往鍋里加了兩次開水。

  這雞肉才真的喫到嘴裏。

  這頓飯真的喫到了晚上八九點鐘,都不知道自己這是喫的晚飯還是夜宵了。

  他也總算明白。

  那天齊四爺走的時候,聽他說晚上就燉野雞喫,爲啥會盯着他看了好一會兒,嘴角還露出那種意味難明的微笑。

  這老人家也真夠壞的,您倒是給我說下,讓我心裏有個底啊。

  事後,他也想到這要是換成高壓鍋,估計能早些喫到。

  他也不信,真的按功能鍵上寫的,十五分鐘就能把雞給燉爛。

  估摸着,這起碼也得當成排骨或者豬腳那個級別來燉,甚至壓了一次還得再重複一遍。

  不過,到那時候怎麼燒的問題是解決了。

  但是各種野雞卻成了保護動物。

  真的跟那首歌差不多。

  “我想去桂林啊,我想去桂林

  ……

  可是有了錢的時候我卻沒時間。”

  這要是餓極了喫這東西,要麼忍着喫生的,要麼恐怕沒等到弄熟了,就得被餓死。

  當然,這鍋雞的味道還可以,畢竟自己可是放了兩大把榛蘑在裏面。

  這也讓一整鍋的燉雞變得黑乎乎的。

  連帶着放進去的粉條子也已經變得黑中透亮。

  不過吸飽了雞湯的蘑菇和粉條子真的好喫。

  就是這野雞本身的味道嘛,真的也就只能說一般。

  口感就更不值一提。

  骨頭梆硬,肉柴得要死,根本沒有多少油。

  不過李想國倒是不太在意,再怎麼差,這總歸也是肉。

  有機會,他還是想着能喫。

  畢竟自己這還長身體呢。

  不管以後要幹啥,身體養好了總不喫虧。

  當然,大的野物他想喫,但是估計也沒機會。

  畢竟村裏面這幾個獵人用的都是鐵砂槍,也就能打打小東西。

  除非是哪個不開眼的,非得往夾子和陷阱裏鑽,要不然像野豬這些東西是沒指望的。

  就算打到,也未必能輪得到自己去買。

  再就是魚了,這次出去,也都沒人買。

  畢竟本地的魚多少都有股子土腥味,沒什麼人愛喫。

  所以,哪怕隨便找條河溝,就能輕易撈上來幾十上百斤的魚。

  當然撈上來的,也大半都是泥鰍、鯽魚、老頭魚之類的。

  可是會去撈魚的人仍然不多。

  撈魚的,大半也是拿來喂家裏的鴨子。

  倒是有時候乾旱或者河流改道什麼的,導致泡子河道乾涸,他們會去揀些蚌殼,回去砸碎了,給家禽補鈣。

  偶爾雖然會喫一點,也大半是撈到大魚,喫個新鮮罷了。

  初次聽說這點,李想國暗地裏直拍大腿。

  他穿越過來得太晚了,已經太冷了,不適合去捕魚。

  要不他高低也得去弄上個幾百上千斤。

  這魚有土腥味怕什麼,能比白菜蘿蔔還難喫?

  自己弄來了,曬成魚乾。

  哪怕不燒着喫,冬天沒事,火爐邊上烤幾根當成零嘴不行,能比玉米饃饃的營養還差?

  本地人能接受的,只有江裏撈出來的大魚。

  這魚夠大,用來待客或者過年也有面子。

  至於在飯桌上湊個數的,那最多也就是冬天砸冰眼捕的魚了。

  用冰鑹子鑿透一米多厚的冰層,再拿抄羅子撈了魚往冰面上扔。

  扔到冰面上的魚蹦躂兩下很快就凍僵了。

  總能弄些泥鰍、鯽魚、紅肚蛤蟆(也就是林蛙)什麼的,運氣好甚至有鯉魚、草魚、鮎魚什麼的大貨。

  這個年代這麼幹的人也不多,甚至找好地方,一個冰眼弄上幾百斤也沒多困難。

  畢竟是冬天,大半的魚都不怎麼喫食物了。

  這個時候的魚,土腥味就很淡,倒也大半都能上得了農家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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