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5章 還是她大意了!
可是,就算這個人是林柔柔,她到底是怎么知道她在写小說的?
难道,薄氏集团裡头有她的好朋友,好朋友告诉她的?
对,一定是這样的。
毕竟,林柔柔曾经在见琛文化工作過五六年,虽然与薄氏集团接触不多,但是偶尔也会過来给总部交报表的。
還是她大意了!
肯定是林柔柔干的!
除了她,不会有别人的,而且别人也不知道她之前在会所裡干過。
這一刻,她真的后悔死了,早知道会這样,她就不该告诉公司裡同事,她在某乎上写小說的,更不应该告诉同事自己的笔名了。
薄夜天谈完工作出来,看到于小美脸色那么难看,不由得关心地问道:“小美,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然后,于小美就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薄夜天了,薄夜天一听就怒了:“一定是林柔柔這個贱人干的。”
“小美,你也是,我不是跟你說過,你在某乎上写小說的事情,不要告诉其他人嗎?”
“你知道的,公司那些人,就算你沒有在会所裡干過,现在有人說你在会所干過,這些人也会对你指指点点的。”
“对不起。”于小美赶紧道歉。
“我,我也沒有想這么多,我只是通過写书赚点钱。”
“而且,写书也是我从小的梦想。”
于小美解释道。
薄夜天摸摸她的脑袋,安慰道:“小美,你也别害怕,不管别人怎么议论你,你别放在心上就成了。”
“随着時間的流逝,這件事情,肯定就会過去的,你只需要好好工作,跟在我身边就行了。”
“還有就是,你在会所裡干過這件事情,我都不在意,我家的人也不在乎,所以,你根本沒有必要放在眼裡。”
“所以,别人說什么,你不需要在乎,知道嗎?”
听了薄夜天這话,于小美一头扎进薄夜天的怀裡,呜咽起来。
“夜天哥,谢谢你。”
“谢谢你愿意爱這样的我。”
“真的谢谢你。”
薄夜天摸摸她的脑袋道:“好了好了,這裡人来人往的,不要再哭了。”
“都怪你。”于小美抬起头来,哽咽着道。
薄夜天笑着道:“怎么還怪上我了?”
于小美道:“不怪你怪谁呢,因为你总是让我感动到哭呢。”
薄夜天一听,唇角微扬,然后吻了吻于小美的额头道:“好了好了,不要再哭了,再哭妆就花了,不好看了呢。”
他一边說一边擦拭着于小美脸上的眼泪水,而于小美這才脱离薄夜天的怀抱,然后朝薄夜天破涕一笑。
薄夜天握住她的手說:“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于小美却說:“夜天哥,你說,我要不要把那個读者的留言给删了?”
“不删!”薄夜天肯定地回答。
“为什么?”
“你要是刪除的话,人家会以为你心虚,对于這种评论,你别理也别回,只管每天好好更新就行了。”薄夜天回答。
于小美寻思片刻后,觉得薄夜天說的有理,然后就打算不理不睬了。
其实,她這本书写得這么好,還不是有人不喜歡,评论骂她的大有人在。
所以,评论這种东西,真的可以不用理睬,你越搭理,他们越来劲。
如此一想后,她整個人就轻松多了。
這会儿,林柔柔一直拿手机盯着评论,相信這会儿,于小美已经看到评论了。
她刚才去大厅附近走了走,听到好多人都在议论于小美到底是不是做過三陪,做過小三這件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沒有人骂于小美,一個個的都是持怀疑的态度。
竟然還有人說,她绝对不会相信于秘书会破坏别人家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在裡面,更不会相信于秘书在会所裡干過三陪,就算真的干過了,肯定也是有迫不得已的苦衷。
她還說,试问,哪個女人不到万不得已会去会所那么复杂的地方赚钱?
然后,其他人也說她說的有道理,然后大家就都選擇相信于小美了,還說那個留言评论的家伙,肯定是個黑粉,她们還相约一起去评论留言,把這個黑粉骂跑。
林柔柔真是气死了。
看来這個于小美真是不简单呀,才到薄氏集团三個月,便把人心收买的這么好?
看来,她還得想個办法才行了。
林柔柔寻思片刻后,但给薄夜天打了個电话過去。
薄夜天這会儿正带着林柔柔逛街,這会儿俩人正在珠宝店裡头。
薄夜天看到林果果来电,他赶紧接听,一边接听的时候,一边指着那对价格一百万的首饰道:“小美,你看看這套首饰好不好看?”
“也不贵,就一百多万块钱呢,我觉得挺漂亮的。”
“你皮肤白,戴你身上肯定会非常耀眼。”
說完這些话,薄夜天才开始接听林柔柔的来电,用一种不耐烦的语气问道:“林秘书,你有事嗎?”
這会儿,林柔柔气得脸都绿了。
妈的,上班時間,给于小美买首饰,一百多万還說不贵?
她们结婚也有几個月吧,他可是从来沒有主动给她买過首饰的。
就是十万的首饰都沒有给她买過。
所以,這会儿,她真是气到肺要炸掉了。
這個狗男人,真的是太狗了。
“林秘书?你怎么不說话?”见林秘书一直不吭声,薄夜天主动问一句。
“哦,是這样的,薄副董,我今天下午有点事情要出去一下,我想跟您請半天假。”林柔柔连忙回答。
“可以啊。”
“批准了。”
薄夜天想都沒想就答应了。
本来给她再配一個秘书就是多余的,根本沒什么事情可干。
有什么不能批的呢?
再說了,他根本不希望林果果给他做秘书,因为他总能在林果果身上看到林柔柔的影子,让他感觉挺不爽的。
所以,其实,這会儿,他希望林果果不是請假,而是辞职,說明天不来上班了,那就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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