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离乡 作者:零零捌 夕阳已完全被暮色吞噬。空中绚丽的晚霞变成灰褐色,好像被什么人撕成碎片,一條條,一缕缕地占满了西边的天空。 罗天呆呆的看着慢慢黑下来的天边,突然嘟囔了一句,“特么的!两個大老爷们,干嘛搞得這么煽情!” 尼凯和他說了很多,现在他手中正把玩着那块玉佩,一块一直带在他身上的玉佩,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一块刻着奇怪花纹的玉牌,玉质很不错,他研究過无数次,并沒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可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這是罗琳留给兰陵的遗物,夕阳给玉牌染上一层红光,罗天突然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很多事他早都打听清楚了,可在听到罗琳死去的时候,心裡突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尼凯眼角的泪吧,“母亲嗎?” 就连尼凯也不知道罗琳的身世,直到她死的时候,他都不知道罗琳還有什么亲人,可是這并不妨碍他爱上她。 “這事儿有些奇怪啊!”罗天的眼神有些空洞,他想不通为什么兰陵突然间变傻,然后罗琳就突然吐血身亡,而后他又会重生在這具身体上,“难道這其中有什么联系?” 罗天摇摇头,這裡面有些东西他還想不明白,可是眼下他却来不及想這些了,他要离开這裡了! “银月城?”罗天的嘴角带上一丝笑容,“应该会有很多美女吧!” 尼凯還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他终于還是下定决心把罗天送到银月城,离赫卡远一点,总会安全一点。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罗天并不抗拒這件事,只是要求他把尼玛安排好,“這小子居然也是一個情种!” 尼凯轻轻笑了一声,似乎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已经决定把尼玛送到江东那边,那裡同样有他的生意,想来赫卡也不会为了這点小事儿特意跑那么远。 “罗琳!我們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你不要怪我的安排!” 尼凯坐在那裡,静静的看着夜空,一時間竟是痴了。 祖神历3569年三月二号,罗天离开了龙山镇,乘船去银月城。 “保重!” 罗天冲着岸上的尼凯摆了摆手,心裡略微有些难過,只不過更多的是兴奋,他终于离开龙山镇了。 尼玛在两天前就已经被送走了,想起小丫头哭红的眼睛,罗天的嘴角带起一丝笑意,這個家裡对他最好的,自然就是尼玛了,他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可是罗天前世已经活了二十多年了,在他心裡,早就把尼玛当成妹妹,他這次要不是为了上学,說什么他都不肯把尼玛落下的。 罗森娜对于他的离开,自然是松了一口气,罗天想了半天,還是沒有把投毒的事儿和尼凯說,既然能够躲开,那自然也不必在這上面付出太多。 从龙山镇坐船到达银月城只需要三天,现在离开学日期還有近一個月,考虑到赫卡的怒火,尼凯還是让他早一点走,听說兰奴蒙那伤恢复的并不十分好,罗天那一下实在是太狠了点。 罗天对于這一点非常的赞同,這几天睡觉的时候,他被那团火红色的斗气吓醒了好几回。 “那就是斗气啊!”罗天羡慕的叹了一口气,“這斗气也是蛮帅的嘛!” 祖神大陆上对于职业划分很简单,战士、魔法师、弓箭手,人数最多的自然是战士,按实力划分,战士分为斗士、武士、武师、大武师,每個阶段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再往上就是武圣了,那可是如同神仙一般的存在。 另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便是教庭了,能够疗伤的牧师是受所有佣兵团欢迎的职业,可是更让人们害怕的,是宗教裁判所裡的卫队,他们的功法号称来自神的力量,不同于魔法和斗气,然而见识過其威力的人,从来都沒有活下来的,這也给他们增加了更大的威名。 然而這一切和罗天并沒有太大的关系,就算经历過穿越這样神奇的事,他也并不相信有神灵,更不会去教堂礼拜。 至于实力,罗天也不是很在意,他只想舒服的活下去,相对于名声,他還是比较在意用起来够不够帅,毕竟他要征服的是女人而不是天下。 要泡妞,光有帅是不行滴,钱也是必要的條件! 摸着腰鼓囊囊的钱袋子,罗天脸上露出笑容,那裡是整整五百金币,对于他来說,可是一笔巨款啊! “老子终于有钱了!” 对于罗天来說,他已经距离梦想中的生活越来越近了。 紫荆王国中,一個金币可以兑换十個银币,一千個铜币,而一個馒头,也只不過一個铜币,换算成前世,這可是15万啊,這還只是他一年的生活费,换成以前,他哪敢想這种好事! 一刹那间,两岸枯黄的草丛似乎都放出光芒来,就连那扑面而来的凉风,似乎都变得温柔起来,那一点点离愁,很快就被罗天甩在脑后,现在他一心想着的,都是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仿佛无数漂亮的御姐萝莉正在向他热情的招手,“银月城,我来了!” “小伙子!沒事儿回舱裡呆着!别在這裡碍手碍脚的!” 一声粗鲁的声音打断了罗天同学的YY,“好!好!我這就回去!” YY时被人打断是一件非常不爽的事,可罗天现在心情不错,自然也就不和這些下等人计较,“哥可是富二代,将来是要成大事儿的人!” 這條运河直通银月城,此时正是春季,大批的佣兵从帝国各地赶向魔兽森林,整條河上都显得极为热闹。 這一路上罗天几乎把书中所說的人种都看了遍,祖神大陆上除了人类以外,精灵和矮人也同样是极大的族群,他们已经完全和人类的社会融合在一起,這一切都让他大开眼界。 佣兵们都是以小队的形式进入魔兽森林的,小的只有三五個人,大的佣兵团甚至要用两艘船才能载得下,成员更是什么种族都有。 罗天看到過不只一個矮人,這是一個神奇的种族,他们就算是成人,身高也不会超過一米四,他们天生神力,是天生的战士和武器制造师,至少罗天看到那一個足有半张桌子大小的斧面就忍不住想要打哆嗦。 相对于這些满脸胡须,酒不离口的矮人,罗天更关注的是精灵族人。 精灵族是以俊美而闻名于大陆的,他们是天生的弓箭手和木系魔法师,然而這并不是精灵最出名的地方! 美丽才是精灵族最大的特点,不說精灵族女人,就算是精灵族男人也個個漂亮的让罗天自惭形秽,“特么的!要是這群小白脸都跑到人类社会来娶老婆,那么人类非得绝种不可!” 俊美的外表再加上几乎永不变老的容颜,让无数人类对于和精灵通婚充满渴望,好在精灵族对于血统极为看重,很少有精灵会看上族群以外的生物,所以這种事才极少发生。 自然有人想過打精灵族的主意,然而精灵族虽然极为爱好和平,可是他们显然更关心自己的族人,一旦有人胆敢攻击他们的族人,他们就会象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来,对于任何一個得罪他们的人来說,那就是一场灾难! 可是這些和罗天都沒有什么关系,這三天他過得非常舒服,毕竟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露出什么马脚,也不需要担心食物裡会有什么加料,“這特么的才是人過的日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