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瑪迦
臨海之城,大多繁華。
瑪迦城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黑牆山脈”土著居民的俚語中,“瑪迦”有“火山”的意思,因此很多人將這座臨海的雄城稱爲熔岩之城。
臨海之城,卻被冠以灼熱的外號,這是一件奇怪的事。
但只要看見瑪迦,人們就會瞬間明白,這外號取得簡直“信達雅”。
與大部分臨海城市平坦的地勢不同,瑪迦的海拔太高了,靠近海的南側城區是巨大的港口集羣,潮溼低窪;北側城區卻建在山脈上,整潔典雅。
龐大的魔法火焰在北側城區的最高處熊熊燃燒,仿若沸騰的火山,無時無刻都在釋放熾烈的光芒和能量,是無數船隻識別方向的重要燈塔。
因爲巨大的地勢差距,在本地人口中,靠海的南側城區被稱爲“下城區”,而建立在山上的北側城區自然就是“上城區”。
下城區是港口所在地,是瑪迦經濟的源頭,但這種地方素來魚龍混雜,極難管理,而且空氣潮溼,終年飄散魚腥味,因此,瑪迦的執政官和富人、中產階級,都搬到了上城區。
下城區,上城區,聽起來有種尖銳對立的感覺,而事實……也是如此。
瑪迦經濟非常有活力,但本身並沒有特別搶手的商品或資源,其強大的本質原因,是地理位置的優越,作爲“黑牆山脈”唯一的出海口,瑪迦的海運極其發達,日吞吐量大得嚇人。
富人們搬到了上城區,享受陽光和微風,他們僱傭工人在下城區幹活,自己獨佔海運貿易的大頭,以港口爲生的下城人則只能住在潮溼低窪的區域,陰暗腥臭。
久而久之,矛盾便產生了。
幾次規模龐大的械鬥,均已兩敗俱傷收場。
上城區是標準的官軍,除了盔甲閃亮、士兵訓練有素,還配備魔法師、鍊金師、魔獸劍士、騎士等多種超凡力量。
下城區則魚龍混雜,每次械鬥都是幾個大幫派牽頭,雖然確實有高手,而且混跡港口的人也非常好勇鬥狠,但臨時組織起來的隊伍肯定是打不過上城的。
然而,雖然上城區佔據絕對戰力優勢,但將下城人民打成重傷甚至殺死,對富人和執政官也沒有好處——港口不能缺人,沒人幹活,損失的可是沉甸甸的金幣!
於是,和平協定達成了。
每個月,上城區都會分撥金幣給予下城區,用來改善環境、提高教育和贍養老人,作爲回報,下城區不能再尋釁滋事。
但,金幣顯然不能讓瑪迦的上城和下城再次親密無間。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在夜晚,瑪迦的巡邏兵不會出現在下城區潮溼的街道上;執政官的親手簽署的公告,也會在下城區的夜晚被撕下來。
——太陽落山後,瑪迦下城區,默認由那幾個大幫派統治。
這是瑪迦的潛規則,亦是誰都知道但就是不能堂而皇之說出來的祕密。
奇異的平衡達成,雖然看起來脆弱且荒唐,但只要上城和下城不去觸碰對方的底線,這種“信任和默契”卻能維持很久。
然而在今天夜裏,這心照不宣的默契,卻瀕臨破碎。
……
特達一臉陰沉地坐在座椅上,他毛髮火紅,根根直立,看起來就像發怒的獅子,身軀龐大,肌肉虯結,胸口處有黑色的鋸齒鯨紋身,這個形象很符合他的身份——下城區大幫派“惡鯨幫”的三當家。
“大當家不在,你們倒是說句話啊!”特達甕聲甕氣地開口,腳狠狠一跺,厚重的岩石地板被他直接踩爆:
“都不說是吧,行,那我說,現在,讓兄弟們拿上傢伙,去烏龜堡要個說法!”
“你敢!”惡鯨幫的二當家山蒙爾直接開罵:
“這個時候,操傢伙去執政官那裏討說法?你這是把脖子伸到別人的刀子下面!找死!還有,以後不要說烏龜堡,那叫白銀府邸!”
“哼……懦夫!”
“反了伱了!特達!一切等老大回來再說!”
“嘿,別以爲你是二當家,我就會怕你,老大走之前說過,他不在,什麼事都得咱幾個商量着來。”特達瞪起牛眼:
“咱們幾個當家的都在這裏,乾脆舉手表決!”
“嗎的,你這頭蠻牛、蠢驢、大笨熊……”山蒙爾氣得直打哆嗦,但他雖然是惡鯨幫的二當家,但平日負責的都是“文事”,是類似於師爺的角色,不算粗鄙之人,罵來罵去都是那麼幾句,落到特達這種滾刀肉的耳朵裏,根本不痛不癢。
“來吧,別廢話,舉手表決!老大不在,老四躺着呢,我、你,老五老六老七老八老九,剛好七個人!”特達大聲道:
“贊同二當家、認爲我們應該按兵不動的,舉手!”
唰唰,兩人舉手。
山蒙爾兩眼一翻,差點暈過去。
“哈哈!”特達興奮地搓搓手:
“現在,贊同我的,認爲我們應該去執政官那裏討說法的,舉手!”
唰唰,舉手的還是兩個人。
特達大怒:
“誰!誰當牆頭草!”
他拿眼一掃,終於發現問題。
老大不在,
老四被人剖心挖肺、死不瞑目地躺在地上,
老六和老七支持山蒙爾。
老五和老八支持特達。
老九沒舉手。
……老九特麼的壓根就沒來!
只怪這人平時存在感就弱,老四慘死後,衆人急的團團轉,一時半會竟沒有發現。
“……老九呢?”
“去煙街了。”
“去那幹嘛?”
“哦,想起來了,他好像早上說……要去看花魁。”
“幹他孃的魔獸腚眼……”
“特達,冷靜,老九沒來,其實是件好事,你真的太着急了,老四的仇我們要報,但是必須等老大回來……”
……
於此同時,位於上城區與下城區交匯處的“煙街”。
人山人海,擁擠程度,連下腳都困難。
叼着空心草杆的年輕人擼起袖子,和旁人擠來擠去,時不時還學着別人的樣子吹流氓哨。
“花魁來啦——”
也不知道誰喊了這一嗓子,人們更加熱烈了,起鬨、調笑、怒罵聲連綿不斷。
年輕人被擠得沒招,抻着脖子往前看去,卻被一隻從後方來的手按了下去。
“喂喂喂!素質啊素質!”叼着空心草杆的年輕人大怒,一把扯住按着自己腦袋的手。
然而讓他想不到的是,入手的觸覺,並不是大多下城人粗糙且油膩的皮膚,而是滑嫩綿軟,宛如軟玉。
年輕人下意識地放手,看向身後。
他的身後,美麗嬌俏的少女抽回手,笑嘻嘻地道:
“看我幹嘛?不看花魁了?欸?果然夠正啊!嘖嘖嘖那小腰……”
——嘿,我就不信了,這次老子看美女、逛勾欄,嘻嘻哈哈的一臉屌絲樣,難不成還能被男人喜歡?
某再次變女的救世主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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