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見義勇爲
趙磊擡頭看着天空,微微皺眉。
“從哪說起好呢?”
二十三年前,還在蹣跚學步的趙磊第一次被送進了大院裏。
那個時候的趙磊,對周圍還沒有任何的瞭解,只知道自己換了一個地方。
五年後,他到了上學的年紀,看着大院裏的人都背上小書包走去學習,他心中好奇,便去問曲空堯。
“曲大哥,上學是什麼意思啊?”
曲空堯一怔,訕然的告訴趙磊:“咱們這裏沒有上學這種事情。”
趙磊什麼都沒說,只是覺得有些失落。
俗話說的好,能喫百家飯長大的人,必然是個受人喜愛的傢伙。
能學百家藝的人,也自然是個天才。
趙磊就是這麼個受人喜愛的天才。
若是放在小說裏,他肯定是個主角的命格。
從小就懂得察言觀色,雖然不是那種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孩子,但趙磊,卻總是知道怎麼哄人開心。
不論是曲空堯,還是陳凌,還是大院裏的其他人,甚至是其他大院的人,只要誰煩心被趙磊看見了,一準會被他安慰幾句。
就這樣,趙磊長到了十六歲。
第一次執行任務。
“我還記得當時,我第一次執行任務的時候,那時候,我對任務這種事情還沒有一個直觀的概念,只知道自己要出去,殺一個人,然後再回來。”
“但是知道我們穿上裝備,上了飛機之後,我纔開始害怕、”
那是第一次出任務的趙磊,坐在直升機上,看着高空下的世界,心中驚慌。
每個人都帶着測試身體機能的儀器,凡是第一次出任務的人,都不免心跳加快。
趙磊也是一樣,他心中不盡心跳加快,甚至看見飛機下行駛的車輛,都有些顫抖。
他不知道那輛車就是自己的任務目標。
直到曲空堯看着他這幅模樣,給了他一顆口香糖。
“放嘴裏嚼着,喫沒味了也不能吐,一直到回去才能吐給我,知道了嗎?”
趙磊接過口香糖,忙不迭的點頭。
奇怪的是,曲空堯的口香糖並不甜,反倒有些苦。
可趙磊當時已經到了食之無味的地步了,那裏還知道好喫不好喫?扔進嘴裏便一頓大嚼。
而就是這並不好喫的口香糖,讓趙磊冷靜了一下來,平穩的執行完任務,返回了大院裏。
楚飛不由得開口打斷他。
“姐夫,第一次殺人是什麼感覺?”
趙磊一怔,微微皺眉。
楚飛感覺自己似乎是說錯了話,趕忙想改口,卻聽見趙磊嘆氣到。
“你要不說我都忘了那種感覺了,楚飛,你養過狗麼?”
楚飛點點頭“養過啊。”
他哪條可憐的小狗,還被他爹給吃了呢。
“那你看着我的脖子,仔細看。”
趙磊走到楚飛面前,讓他認真的看着自己的脖子。
看着趙磊皮膚上細細的紋路,以及皮膚下跳動的血管,楚飛緩緩嚥了口吐沫。
“這怎麼了?”
“這就是活人的皮膚和血管,你想想,你要用刀,一點點的劃開,然後再用力刺進去,拔出來,那種感覺,你能想象到麼?”
楚飛想了想,突然一愣,腹中一陣翻江倒海,險些吐出來。
這些事情若是想,對楚飛而言只是十分簡單的事情,殺人嗎,冰冷的兩個字。
可若是真的看見一個活生生的人站在面前,看着他的脖子一點點的被割開,那種衝擊力,遠不是想象就能彌補的感覺。、
“現在有想吐的感覺了吧?”
趙磊嘿嘿冷笑:“不用懷疑,這就是那種感覺,我當初就是這種感覺。”
楚飛嚥了口吐沫:“想到了,很噁心、”
“對,我當時回去之後,我們三個人抱着馬桶吐了一個多小時,胃酸都快吐乾淨了。”
想了想那個畫面,楚飛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誒對了姐夫,那你和我姐是怎麼認識的?”
楚飛的話,讓趙磊瞬間愣住。
“你姐姐啊......”趙磊想了想,嘆氣到。
“其實遇見你姐,是個意外。”
“當時那天我本來是出去休假,本來想去找個什麼好玩的地方轉轉但是在街上遇見了你姐姐。”
六年前,青州街道。
年近二十的趙磊哼着歌,甩着自己的請假條,在外面蹦蹦躂躂的走着,心中還想着一會是去逛逛商場呢,還是去找個野外的游泳池卻遊個泳呢。
可沒走多遠,便聽見前面一聲尖叫。
“有人搶包!”
趙磊瞬間警覺,看着遠處那拎着女士腰包瘋狂逃竄的男人,心中冷笑,拔腿衝了上去。
他一路前衝,那丟了包的女人就在後面一路窮追,一邊追還一邊喊着:“有人偷我的包!”
可趙磊到底還是低估了那人的膽量,他不僅搶包,甚至還有同夥、
眼看着那人要跳上摩托車逃跑,趙磊顧不得其他,伸手從旁邊人的包裏抽出一個水瓶,用力扔了過去。
當時他什麼都沒想,只想着先把人打倒再說。
璀璨的玻璃製品,在空中劃出一道美麗的圓弧,精準的砸在那人的頭上。
他應聲倒地,那水瓶也啪嚓一聲碎了滿地。
飄散出一股香味。
趙磊微微皺眉,看着地上那小小的水瓶,和地上液體散發的香味,不禁皺眉。
這麼刺鼻的飲料,爲什麼會有人買?
他想不清楚,在他還沒有被人當成英雄的時候,卻被人一把抓住了袖子。
“你打碎了我姐妹的香水!”
趙磊瞬間愣住。
香水?
香水!
趙磊瞬間如遭雷擊。
他聽張帆等人說過,這東西,貴的離譜,一個小小的玻璃瓶就足有幾百上千塊,雖然當時他們每個人都有錢,可錢都放在曲空堯哪裏,誰要用就去申請,幾百上千,對趙磊來說也不是小數目。
那氣勢洶洶的女孩抓着趙磊的袖子,便想讓他賠給自己的姐妹一瓶香水。
但是很快,機智的‘衙役’叔叔們便過來將他們所有人帶去錄口供。
趙磊見義勇爲,功勞自然是少不了,可他卻並不開心。
因爲自己打碎了人家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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