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沒漲工資②
我在去通縣的路上,將此情況報告了我的爸媽,我把說道:“你有、他有、該誰有?想想有多少有作爲的大人物,因爲歷史問題、上級問題、人員比例問題、人緣問題等等都沒有漲工資,有‘得’就有‘失’,想想你這十幾年的際遇,還不該讓別人‘得’一回!再想想你在‘得’時,‘失’的人的心情。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幹活,爲了你的孩子,一定幹出個樣來!”我跟我爸說:“我現在掙43元/月,他們漲完工資是48元/月,每月差5元,我一定想辦法把這5元給“找補”回來,不耽誤給您買好喫的,還可以給娟子買果丹皮!”
“找補”計劃如下:
1.每星期在公司上班一天;
2.每星期在通縣上班五天;
3.早由北太平莊到西單,車費1毛;
由西單到八王墳,車費1毛;
由八王墳到通縣,車費3毛;
4.晚由通縣到八王墳,車費3毛;
由八王墳到西單,車費1毛;
由西單到北太平莊,車費1毛;
這樣算下來,一週的車費是5元,一個月需要花20元坐車。但我選擇每天早上從北太平莊騎車到西單,這樣可以保證到通縣的時間是固定的;每天晚上再由西單騎車回家,這樣還可以在路上買菜;在剩餘的坐車的時間裏,我儘量蹭票,還可以在車上的廢票盒裏撿票,然後拿回公司報銷,如一切順利,一天可以報銷1元,按成功率50%計算,我一個月也可以有額外10元的收入,遠比漲工資的金額多一倍!
事實上,我在1980年6月至1983年6月這三年裏,每月在車票上的收入都是如此,直至我在1983年6月後被升爲副科長,工資調至84元/月後,不能天天去通縣,這項收入也就沒有了。
另外的收入
在通縣企業局內,我和靛莊的師傅一起喫午飯,一斤幹切面,家中帶的炸醬,再去街上買點青菜當面碼。午飯就這樣解決了,但我得到外面的飯館去撕2毛錢一次的誤餐券,有時也讓廠點的人幫我找着點,拿回公司報銷,一天準能得2毛錢,一個月算下來就是4元吶!正所謂“窮生奸狡,富生忠厚”,公司這樣對待我!我必須也得對得起他們!公司不給我漲工資,每月少給我5元錢!我就想辦法讓公司每月多給我1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