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人性的醜陋③
一切工作如願展開,老趙還真不含糊,在原有涼棚的基礎上,又申請了兩個涼棚,五、六、七三個月的旅遊旺季,收入頗豐,老趙提出:過些日子天氣該熱了,旅遊團也就沒有那麼多了,趁此空檔,咱們結回賬吧!我找到老徐,把老趙的想法說了一下,老徐問我:“老趙給的是外匯券還是人民幣?”我說:“全是外匯券。”我又找補一句:“什麼時候找懋隆呀?”過了幾天,老徐找到我說:“高經理說了,外匯券就別給懋隆了,讓你收下後交給公司處理庫存小組的梁坤他們。”我一聽,不對了,跟當時說的想法都不一樣了。當時的想法是:懋隆收了外匯券,交給銀行算我們的出口,現在這是要幹嘛?外匯券不得二次使用,如公司二次使用,那就是法人犯法;如個人私分使用,那就是……我心裏明白一個理:犯惡的不喫,犯法的不爲。雖然此時買外國原裝商品,用外匯券可以便宜不少,外匯券還可以買緊俏物資,在廣州和深圳,外匯券也比人民幣值錢,但我只鍾情於豬頭肉、豬尾巴;我女兒只鍾情于山楂片、果丹皮,什麼小霸王遊戲機、磁帶、隨身聽、日本的任天堂,這些對於我來說,毫無關係。所以我對外匯券的態度一向是“避而遠之”。記得去年從香港回來,在廣州友誼商店,用12元錢買了一盒空白磁帶,公司的同事都詫異地問我:“怎麼不使用外匯券?”我說:“我從來沒有外匯券!”一天中午,老趙帶着他們的會計,提着一個上海產的人造革的手提包,來到我的辦公室,把手提包放在我的辦公桌上,笑着說:“錢拿來了!”打開一看,一百面額的捆在一起,五十面額的捆在一起,十元面額的……塞滿了整個手提包。我忙說:“快拉上,我帶你去找收錢的人。記住,他們不給開收據,您得跟他們要收條,還得蓋上他們的章!”老趙說:“謝謝您的提醒,我以爲把錢放您這就得了呢!反正我們那也沒進賬。”我起身找到隔壁的梁坤,指了指我的辦公室,輕聲說:“錢來了。”梁坤隨我到了我的辦公室,介紹完老趙後,我說:“你們交接,我在門外!”隨手帶上門就出去了。
再來說說後面的事吧!
十二月份,深圳小交會如期舉行,那邊的會還沒散,消息就傳到北京,公司裏瘋傳,參加深圳小交會的人,私換外匯券。辦公室主任換的最多,老徐次之,一般老百姓換幾百塊,高登科不知道換了多少!也不知道這外匯券是從哪來的,準是又賣了好多金首飾。哎,“狗咬狗,一嘴毛;賊見賊,一哈腰”,分贓不均打起來了,想辦好事,結果捅了大簍子。
1986年高登科下臺,當時領導說他有“一個不該,兩個說不清”。所謂說不清,無非就是:1984年深圳小交會,私分外匯券金額說不清和來源說不清。
在1984年,我實現了人生最高的理想,於九月份,在支部書記李雲的主持下,老徐和李雲作爲我的入黨介紹人,支部全體黨員舉手表決,通過了我的入黨申請,我光榮的成爲了一名中國共產黨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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