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王子疑蹤4
“鬆手,現在我們去找郝運。”樓安世推着明戈的肩膀。
明戈鬆開他,拉着他走向汽車,“我已經約了他。”
見面是約在餐廳,郝運很年輕,三十歲不到的樣子,穿着西裝打着領帶,看起來像個在金融大廈上班的精英人士。
樓安世友好地笑着和他打招呼,“你好,郝運是吧?我喜歡你的名字。”
“你好,樓先生。”郝運連忙笑着迴應。約他的人是明戈,他沒想到明戈會帶樓安世一起過來。
“叫我名字就好,樓先生那是用來叫樓諾一的。”
郝運含糊地笑應了。
“想喫什麼?”明戈說了進來後的第一句話。
樓安世搶過明戈手裏的菜單,快速地翻着,邊翻邊報出了一溜菜名,然後把菜單扔回給明戈。
旁邊的服務員根本來不及記,只能用飽含無奈與歉意的目光看着他們。
明戈重新點了菜,不過並沒有一模一樣地把樓安世點過的菜複述一遍,他只點了其中的幾樣,然後告訴服務員不要加哪些調料,等服務員記下後他還覈對了一遍。
一旁的郝運暗自琢磨着明戈和樓安世是什麼關係,明戈是他最大的客戶之一,而樓安世是個不管事的少爺,很難想象他們之間會有交集。他知道明戈長時間呆在國外,這也是他第一次見到本人,當然,他們這種做不能見光的生意的人,基本上客戶一輩子都不會想要親自約見,都是派律師來。
“嘿,最近一個慈善拍賣活動的珠寶丟了,我如果想買它們該找誰?”
郝運愕然,還沒有人能把黑市生意說得這麼光明正大。樓安世問得出口,他卻答不出口,訕笑道:“樓……少爺,”他還是沒法直接叫樓安世的名字,“我就是個普通的投資代理人,哪裏會知道那些……”
樓安世笑着看向明戈,“你的投資代理人服務態度很不好啊,該換一個了。”
“好。”明戈只張了這一下嘴,又沉默了。
樓安世笑眯眯地看着郝運,“顧客就是上帝啊,你是打算多我這個客戶呢,還是想少他這個客戶。”
郝運頭疼得很,他既不想少客戶也不想多客戶,但他又判斷不出明戈的實際態度,所以不敢冒險拒絕樓安世,“樓少爺,我真不知道……”
“給我個名字就行,沒人會知道是你說的。”樓安世一臉誠懇地看着他。
郝運猶豫,他曾經被人打得半死,也沒吐露半個字,難道今天要爲了這位少爺破例?
樓安世不耐煩地撇嘴,“你看我好說話是吧?這麼和你說吧,今天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要不我會去查出你的每一個客戶,把他們都騷擾一遍。你那些視*如生命的客戶一旦認爲是你泄露他們的信息,你說他們會怎麼對你?追殺你到天涯海角?這恐怕還便宜你了。別以爲我做不到,你以爲我是從你這位高級客戶這知道你的消息的?錯!是我自己找到你的。你或許覺得自己是個高手,但在某些方面你還差得遠……”他似笑非笑地瞧着額頭上開始冒汗的郝運,“總之,請一定要相信我,和我做朋友比做敵人愉快得多。”
服務員過來上菜了,樓安世轉頭去看菜色,明戈把菜轉到自己面前,夾了一筷子嚐了下,“可以。”沒有不該有的調料。他把菜轉到樓安世面前,然後便沒再動過。
郝運坐在桌子對面,他就算站起來也別想夾到一根菜,但至少樓安世沒再盯着他了,他悄悄擦了擦額頭上的汗,這哪是個被八卦媒體用高貴來形容的世家子弟,這分明是個混世魔王。
之後,樓安世一直忙着喫東西,沒再說話,明戈倒是沒怎麼動筷子,但也沒看郝運一眼。
喫得差不多後,樓安世露出了一臉沉思模樣,又偏頭看了看包廂的門。
“甜點打包了。”明戈說道。
“嗯。”樓安世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脣,“該回去了。”
明戈站起來,從西裝內袋中拿出一隻鋼筆和一張紙片,放到郝運面前。
一頓飯下來,一片菜葉子都沒喫到的郝運認命地拿起那隻鋼筆,在紙片上寫下一行字。
回到汽車上,樓安世夾着那張紙片在明戈眼前揮了揮,“你不會也是這個人的客戶吧?”
明戈把他的手拿下來,“不是。”
樓安世掙開明戈的手,把紙片拿回自己面前,“胡又又,這什麼名字,你覺得是男還是女?”
“難說。”
“那就先約出來見見吧。”
他們並不是直接約人,而是在查出對方的位置後,纔打電話。
樓安世直接拿着還在通話中的手機,走到一張露天咖啡桌旁拉開椅子坐下,“嗨,胡小姐,真巧。”
胡又又是個頭髮剪得比樓安世還短的姑娘,她放下手裏的手機,把臉上的墨鏡推到頭頂,驚訝道:“樓少爺?真巧。”
明戈從旁邊拎了把椅子過來,也在這張小巧的桌子旁坐下,看看他們,“認識?”
樓安世沉默地笑看着胡又又。
胡又又也笑而不語。
“既然是你,那就好辦了。”樓安世伸手給明戈,“手鐲的照片。”明戈取出張照片放到他手上,他轉手遞給胡又又,“幫我查一下這東西的下落。”
胡又又接過照片一看,是著名的王室珠寶,她沉吟道:“這東西恐怕沒人敢輕易拿出來。”
“拜託,幫個忙。”樓安世露出討好的笑容,還眨巴了幾下他亮晶晶的眼睛。
胡又又看得一怔,回過神來忙掩飾般地把頭頂的墨鏡拉下來蓋住大半張臉,“誒,行,可就這一次,下不爲例。”
“謝謝。”樓安世笑容燦爛。
胡又又無奈地搖搖頭,提起她放在椅子旁的揹包,朝他擺擺手,便走了。
樓安世看着她的背影,臉上的笑容變得淡且意味不明,“有趣了……”
明戈問:“你們怎麼認識的?”
樓安世轉頭看向他,似笑非笑,“別說你嫉妒。”
明戈不動聲色,“你這麼聰明,自然什麼都知道。”
樓安世眯眼看着他,“我錯了?那是什麼?”
“你沒錯。”
在樓安世聽來,這話敷衍得很,他不耐煩地撇嘴,轉身大步走開。
一上車,他便甩上車門,並催江柏,“走了。”
江柏什麼也沒問,發動了車,踩下油門,從後視鏡中看到被留在街邊的明戈身影變得越來越小,“少爺,事辦完了?現在回家?”
“辦事……辦事,的確還沒辦完。河還沒過完,還不到拆橋的時候。”樓安世自言自語地嘀咕一陣,然後揚聲道,“倒回去。”
江柏依舊什麼也沒問,踩下剎車,轉彎,加速,把車開回明戈身旁,再踩下剎車。
一直站在原地看着他們離開又回來的明戈拉開車門,上車,看向笑看着他的樓安世,對方的笑容很完美,以至於在他們之間劃出了一道咫尺天涯的深深溝壑。
挑剔的豌豆王子,他要離開你的城堡時,你都不會知道原因究竟是什麼。
明戈若有所思地看了樓安世一會,“那位胡小姐我也認識,看名字不知道,但看到人後有點印象。”
你不知道他厭煩了什麼,但你知道他不會厭煩什麼。
“哦?她好像不認識你。”樓安世感興趣了,那個完美笑容便也被他撤下了。
“她沒見過我。她是個中間人,不止幫黑市珠寶找買家,也爲其他生意牽線搭橋。”
“其他什麼生意?殺人?”任何生意和殺人比都是小事。
“業務之一。”
樓安世眼神閃爍,“她也找過你?”
“嗯,當時是在名沙,她應該剛出道不留……”樓安世聚精會神地聽着,明戈脣角微揚,拉過他的手,握住,把他帶回自己的城堡,把城堡大門重新關上。
在夕陽快落山時,有人送了封信到蘭格非別墅來,送信人是個中年女人,有人給了她幾十塊錢,讓她把信送過來。
信是用從報紙上剪下的鉛字拼成的,大意是:要他們用陳卻來換蘭格非,今晚零點前釋放陳卻,那麼蘭格非便會回來。
居然是因爲陳卻?樓安世有些驚訝,他雖然去探望過陳卻的那幾個跟班,但其實他覺得會朝這個方向發展的概率很小。怎麼會有人爲了一個搶劫犯去綁架一個王子?好吧,最近的事還真是出人意料的有趣。
雲海警察廳廳長萬分苦惱,“該死,我們根本就沒有抓住陳卻,這要怎麼換?!”
“會有辦法的。”明戈看着他,眼神堅定深邃,有種安定人心的力量。
廳長稍微緩了口氣,點頭,“對,會有辦法的。”
明戈有種讓人信任甚至臣服的氣質。
樓安世心生好奇,招手把明戈叫到一旁,“你在僱傭兵團職位是什麼?”
“做過幾年指揮官。”
出名的僱傭兵團裏,最低調的那個兵團叫醉沙傭兵團,它上一任的指揮官很低調,是個名叫夏華的人,難怪沈鴛叫他夏哥。
“怎麼不做了?”
“原因很多,但主要是兵團沒生意。”
樓安世盯着一臉平靜的明戈看了一會,終於忍不住笑得前仰後合,“我聽說過……”
沒生意是因爲夏指揮官經常在幫僱主解決掉敵人後,又反過來把僱主幹掉,這麼做生意能不把生意做絕嗎?就算他百戰百勝,難道還有人僱他來幹掉自己?他還好意思說兵團沒生意……
“有些僱主讓人難以忍受。我只做過兩次。”明戈脣上也被染上一些笑意,他拉過笑得直搖晃的樓安世,讓他靠着自己。
“兩次足夠毀掉你的職業生涯了。”樓安世笑累了,便趴在他肩上喘氣,“陳卻不會也是你的僱主吧?”
“不算。”
樓安世轉了轉眼睛,“那就是他僱了你的人?自尋死路啊。”看來死掉的那三個劫匪中,有人是假死,那個人就是明戈的臥底了。難怪他能把保險箱裏的珠寶和慈善拍賣的混在一起,讓警方把帳全部記在陳卻身上。“陳卻還活着嗎?”栽贓嫁禍這種事,只有用在不能自辯的死人身上時才最安全。
明戈說:“如果我知道他不是一個人,我會更謹慎。”
把他暗中的同伴也一起幹掉?“你很謹慎,至少他的同伴都沒想到他掛了,還以爲他在警察手裏。他是怎麼得罪你了?”
“沒有,他只是倒黴。他這種人死了並不可惜,少了他,盧蘭的犯罪率會有明顯降低。”
樓安世挑眉,“你呢?”
“我會死,但不是現在。你呢,下次會來救我嗎?”明戈說完後才意識到不該問這個問題,這是個危險的問題,和“你們是怎麼認識的”一樣具有明顯的試探意味,在樓安世看來這種問題恐怕很愚蠢。清楚之前犯的錯誤了,可惜又正在一錯再錯
樓安世並沒有轉身就走,也沒直接回答會不會,只說:“如果蘭格非能完整無缺地回來的話。”
那封信被大家輪流着看了數遍,不過,理所當然地什麼也沒看出來,應該那就是從普通報紙上剪下來的鉛字。
樓安世問:“信的語氣是男人還是女人?”
“判斷不出。”某專家回答道。
正在和廳長他們討論營救方案的明戈聽到樓安世的問題後,拿起那封信仔細看了一遍,“是女人的概率高於男人。”
“很好。我要去趟拘留所。”蘭格非那笨蛋,上女人當的概率遠高於男人。
去拘留所的路上,樓安世問:“爲什麼你說是女人的概率高於男人?”
“女人的用詞習慣和男人有差異。以前,沈鴛寫信時女性特徵明顯,後來慢慢改了。”
“你讓她寫的也是某種匿名信?”
“不全是。”
到了拘留所,樓安世再次見了那幾個搶劫犯,這次是一起見的,“你們有沒有在陳卻身邊見過一個女人?”
三個搶劫犯一起搖頭,“沒見過他女朋友。”
“不一定是年輕女人。”明戈說。
“老女人?”其中一個搶劫犯說,“是有一個,我見過幾次,我以爲是他僱的鐘點工。那女人沒五十歲,也有四十多,原來他喜歡這麼老的女人?難怪他對那些小姐一向不是很感興趣……”
樓安世朝明戈擠了下眼:你挺有經驗的。
明戈問搶劫犯們:“記得那女人長什麼樣子嗎?”
“短頭髮,黑色的,嗯,很普通的長相……”說了半天,那幾個搶劫也沒能說出更多特徵,“你把她帶來讓我看看,我肯定認得出。”
“等找到人後,會的。”
警方開始派出大量人手查看陳卻最近一次住過的地方的附近的所有攝像頭記錄,最終,在他隔壁鄰居家的攝像頭錄像資料上找到了那個女人。
“這不是那個送信來的女人?”
“她膽子真大,敢親自來送信。”
知道是誰了,但找不到人,對方很小心的避開了街上的攝像頭。
“現在怎麼辦?”那女人只說要他們釋放陳卻,並沒有說要當面交換人質,這讓他們面臨難爲無米之炊的尷尬局面——想救人,但無從着手。當然,只要給他們時間,肯定能找到那個女人,但在今晚零點前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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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親愛的,抱
困,留言明天來看。#^_^#晚安,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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