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临时审稿【求票求收藏】 作者:未知 对于签售,林翰已经害怕了,他虽然只是在伦敦书展签了100本书,可那都已经在他心中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五個城市签售绝对是要命的存在,所以林翰绝不会松口,给自己找麻烦。 陈佳璇将头发扶到耳后,开口說道:“我已经帮你拒绝了,但因为我們签订的合约裡面有配合宣传這一项,因此你需要在家裡面签五百本书,明天我让人大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送到你家裡来。” “五百本?签名书如果太多了就不值钱,還不如签50本呢!”林翰为了能减少工作量,他自己开口讨价還价起来。 “又不是让你一天签完,你在我回来前弄完就行。這其中有一百本是拿来送给你读者的礼物,剩下四百本還给人大出版社,别人也算是给足了面子。” 林翰并不缺购买這100本书的钱,人大出版社也乐意示好,通常一個作者的出版样书只有几本而已。 既然是给读者的礼物,那林翰突然就干劲十足了,他立即說道:“明天就让他们送過来吧,我尽量签完。你现在什么时候,居然都不吹头发,刚刚起来嗎?” “是啊,上午十点就要去香奈儿那边,我虽然不进去看秀,可也得打点好媒体跟公关人员,多照几张美照。” “那我就不打扰你了,工作可真是辛苦。晚点回来一起吃大餐犒劳你一下,随便吃什么都行,爷有钱!” 陈佳璇也知道根据林翰的全球版税比例,他能拿到一大笔钱,因此根本沒有拒绝,“那你做好被宰的准备吧,你好好休息。” 两人挂掉视频通话之后,便各自忙碌自己的事情起来。 一周多沒有打扫過房间,林翰此时已经化身为家务小能手,开始扫地、拖地、擦家具,同时将自己旅行箱裡面的东西拿出来放好。 他并沒有出门带纪念品的习惯,最多在手机裡面放两张照片而已,更多的是一种心灵上面的体验。 连电脑都懒得开,晚饭在小区外面随便找了家餐馆吃完后,林翰就回到家裡呼呼大睡起来。 …… 春眠不觉晓,這一觉便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十点,如果不是门铃声阵阵响起,林翰還根本不会起床。 睡意惺忪的林翰打着呵欠开了门,门外赫然便是两個大型纸箱以及人大出版社的几名工作人员。 “林老师,您的书已经送到了,我們過几天再来拿可以嗎?不好意思打扰您睡觉了,很抱歉。” 這個工作人员沒想到林翰居然穿着睡衣走了出来,难道大师都是不修边幅的? 林翰点点头,他做了一個邀請的手势来,笑着說道:“沒事沒事,你们把箱子搬进来一下吧,要不要喝点水?” “不用了,我們還得赶回去上班呢。” “辛苦大家了,坐下休息一会儿吧,要是上班迟到了,就說我一直沒起床让你们等着。”林翰一边說着一边拿出矿泉水来递给這些工作人员,谁都是爹妈生的,能好好休息一会儿当然更好。 其中一人表情有些羞涩,他像是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掏出一本书来,“林老师,我特别喜歡你這本《火星救援》,写得太棒了,能帮我签個名嗎?” 作为出版社的工作人员,能在上市前拿到一本书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他们通常都已经对书免疫了,天天都看书的人,哪怕是珍品也就那么回事,很难产生真正的喜歡。 林翰虽然之前看過实体书的照片,可现在才算是真正亲手翻阅一下,从封面還有印刷、纸张来說都很不错,他转身到书桌上拿起一支签字笔刷刷刷的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就递给這位工作人员。 “林老师您忙,我們就先走了,预祝新書大卖。” “承你吉言,新書一定会大卖的。” 关上门后,林翰便对着那两大箱实体书开始犯难了,五百本签名书可不是一個小工程,但也得认命去签。 作为一名轻微洁癖患者,林翰其实是有点强迫症的,他并不喜歡把今天的事情拖到明天去,于是在洗漱完成后就把箱子上面的胶带打开,然后认命的翻开扉页开始签名。 待到李文渊打电话過来时,他刷刷刷的居然签了一百多本,工作效率非常高,想拖延一下都不行。 “我昨天看你微博就知道你回国了,怎么样,有兴趣来我們杂志社看看嗎?现在都已经开始上班了,作为股东总要关心一下自己的杂志什么时候复刊啊。” “這不是有你嗎,我一切听从你指挥。不過现在我還在家裡忙着签书呢,五百本累死了。” 李文渊在电话那头迅速大笑起来:“才五百本,你经纪人真是对你太仁慈了。我随便参加一個签售会,手腕都要去按摩跟针灸一下才行。哪次新書发售前不得签個八百一千本?” 林翰将笔放在一边,他叹了口气說道:“蚊子,你這是在炫耀自己的粉丝比我多嗎?” “我哪裡敢跟你比粉丝,你可是全球畅销作家,我只是国内一個小小的科幻作家。我們五月中旬正式發佈新版的《幻想时代》,现在收了很多稿子,你也可以過来帮忙审稿看一下,客串一下編輯。” 杂志社不可能全部找最知名的作者约稿,還得让新人跟普通作者有盼头才行,這样能迅速造血也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种的選擇。 当然,大神级别的作者产量很有限,而且還各种喜歡拖稿跳票之类的,要想支撑起整個杂志還需要,作者金字塔不能松懈。 一听到要审稿,林翰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還真沒有见過編輯是怎么工作的,现在有机会尝试一把,比在家裡签名好得多。 于是他迅速点头答应下来:“那沒問題,我马上就過来。不過现在都快吃午饭了吧?要不然我請你们編輯部的工作人员一起吃午饭吧,你在附近订一個中餐馆。” 作为老板之一,林翰想要给员工们留下一個好的印象,打好关系,证明自己真的很在乎這本杂志。 吃一顿饭也花不了多少钱,反而能收拢人心,何乐而不为呢。 “吃大户啊,我看編輯部的那些人肯定要欢呼起来,我等下就跟他们說一声吧,你打车来編輯部办公楼之后我們就下来。” “好嘞,最多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