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疑罪從無

作者:王小吉
“本報訊,知名主播張小蠻,正支持景輝中學被網絡造謠誹謗的教師和學生,進行起訴維權。”

  “景輝中學黃健成老師,即爲師佳佳的班主任,受到網爆丟了工作、家人和孩子也都受到影響,他公開表示,要維權到底。”

  一時間,網上到處都是這樣的新聞。

  尤其是黃健成的案子,和當初某人造謠某女和快遞員有染的案子,莫名的相像。

  但部分網友這次可不站在黃健成的立場了,因爲他們都被那些營銷號帶偏了,認爲黃健成就是殺害師佳佳的兇手,他們可不會同情兇手。

  也有不少人開始嘲笑張小蠻,認爲他這次塌房了,幫助一個兇手維權,到時候看他怎麼收場。

  張小蠻感覺到很好笑,真不明白這些網友是怎麼形成的腦回路,真就全是網絡斷案專家。

  他們實地都沒來過,就已經得出兇手是誰了,張小蠻很想問問他們,他們是掌握了兇手行兇的物證、動機、還是找到了監控視頻?

  要是在家裏玩着手機就能斷定千里之外的安檢,那麼他們比李昌鈺還牛嗶。

  張小蠻就是要用這次的維權案,來打那些網絡神探的臉。

  五天後就相繼開庭了。

  首先是那幾個學生的案子,他們被造謠成了校霸,欺負師佳佳,導致師佳佳失蹤。

  然而這都是沒影的事,因爲造謠者也拿不出任何證據表明這幾個學生有欺負人的行爲。

  事實上這幾個學生都是學習中上的好孩子,就因爲身材高大,且長相比較兇,就被造謠者編排了這樣的故事。

  證據奇葩剋星公司已經收集好了,不過造謠者現在已經刪號跑路,但是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短視頻公司裏都有他們的資料。

  法院起訴後對方沒有應訴,估計想躲過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這是不可能的,當事人不出庭,這事就移交給當地警方,警方會去找當事人,最少也是要去後悔椅上坐一坐。

  不過民警上門後,卻發現造謠者已經跑路,不知道躲哪去了。

  那麼這種事情又嚴重了一些,雖不至於發通緝令,但是網上已經有案底了,等他被找到後,還是逃脫不了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景輝中學的幾個任課老師,案情也差不多如此,只不過有兩個造謠者選擇應訴,對方態度很誠懇,願意道歉,並賠償一部分經濟損失,希望能達成和解。

  這兩位老師也不想事情鬧大,於是就同意了。

  道歉他們接受,但是賠償的話,就統一捐贈給了奇葩剋星公司的慈善基金。

  他們能維護名聲,全是張小蠻的功勞,他們知恩圖報,願意把獲得的幾萬塊錢,都捐出去。

  其他案件都相繼告一段落,而維權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黃健成案,因爲其影響最大。

  黃健成被很多人誤會成爲兇手,且遭到網爆是最嚴重的,甚至工作都沒了,人也有抑鬱的傾向,可謂是比較慘了。

  現在事件的焦點就是,大家都想知道黃健成是不是兇手?

  因爲這個原因,本案開庭時,就得到了非常多的關注。

  黃健成也想在全國人民面前證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同意了公開審理,於是當天在審判大廳裏,記者雲集,衆多網友一起收看現場直播。

  直到此時,大家才首次知道,造謠黃健成的人,居然是一個普通大學的大四女學生,還沒畢業就做出這種事,讓人很是驚訝。

  大四女生叫鄧盼,她在接到了警方上門問詢和法院傳票後,就一直在抵賴找理由。

  她先是說是自己被盜號了,那些視頻不是她所爲,不過視頻裏還有她的原聲,這點賴不掉。

  謊言被戳破後,她又說那天是喝醉了,不受控制。

  然而喝醉了一次還行,她這個賬號發了很多相關誹謗黃健成的內容,不可能天天都喝醉吧。

  所以這條說法也不成立,再說喝醉了也不能成爲脫罪的理由,該負責還是要負責,否則兇手在作案前,就都去喝酒了。

  在前兩招都不奏效後,鄧盼就和黃健成聯繫,電話裏哭訴裝可憐,說她是學生,什麼都不懂,請求黃老師從輕發落。

  黃健成畢竟曾是一個人民教師,看到這樣同屬學生的女孩,他於心不忍,就和張小蠻私下溝通,想要和解撤訴。

  “你被她騙了。”

  張小蠻冷笑一聲,給黃健成展示了這個鄧盼的聊天記錄,上面是她和朋友,以及一個法律系校友的聊天記錄。鄧盼的聊天記錄裏,對黃健成充斥着侮辱的字眼,罵他是傻*,臭男人、斤斤計較的死人等等。

  能說出這些話,肯定不是誠心認錯。

  她之前的哭訴等套路,都是朋友和同學指點她做的,想博同情。

  可惜張小蠻現在手下有黑客唐洛,因爲她和張小蠻的手下項牛,過上了只羨鴛鴦不羨仙的生活,所以對男友的老闆,當然十分尊重,這些都是她免費爲張小蠻提供的資料。

  這些私人聊天記錄對於一個黑客大神來說,簡直就是探囊取物。

  黃健成看到聊天記錄後,也是氣憤不已,他不明白,爲什麼一個女大學生,居然會有這麼惡毒的思想,也不知道她之前接受了什麼教育。

  “如果她是我的學生,我肯定不會讓她變成這樣。”黃健成氣憤的說。

  既然知道對方都是裝的,那麼黃健成堅持要起訴,於是今天兩人就對簿公堂。

  原告黃健成的代理律師是梁思影,戰績超神。

  而被告鄧盼的辯護律師,則是她的校友,就讀法律系的男生。

  這位男生雖然沒有取得律師資格證,不過根據相關法律,他屬於是鄧盼的親友,可以參與辯護。

  首先是原告方,梁思影發言。

  她拿出了相關證據,表明被告鄧盼多次在自己的短視頻賬號裏,發佈誹謗黃健成的不實信息,污衊他是剎人兇手,爲此漲粉十萬+,播放量和點贊都非常多,已經達到了網絡造謠案判定的影響巨大的程度。

  另外梁思影還說明了黃健成因此受到的影響,她請求法院,公正審理。

  接下來,被告的代理律師發言。

  他因爲不是正規的律師,辯護的觀點非常讓人意外。

  他先說鄧盼是無心之失,而且她沒有從中收到利益,就算是無心之失。

  另外,有可能黃健成就是兇手,鄧盼屬於是揭露真相,無罪,反而應該給她頒發錦旗。

  “嗡……”

  果然,被告的辯護律師此話一出,下方觀衆就在議論紛紛,他們還沒見過這樣的辯護角度。

  但是也有一部分網友覺得這話有道理,他們就搬出了近些年的冤案,比如著名的呼格案,就是呼格被判處死刑後,真兇才被找到,但爲時已晚。

  被告律師說鄧盼就是另一個呼格,請求法院予以考慮,判她無罪。

  這個論調確實能吸引眼球,網友們在直播間的彈幕都炸鍋了,互相吵來吵去。

  但對於梁思影這種專業人士來說,就感覺這和小孩子過家家一樣,這個男生就沒學好法律和辯護的經驗。

  她就起身,給被告律師好好上一課。

  因爲在訴訟時,有一條鐵律,就是疑罪從無。

  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即在審判階段,不足以證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應推定其無罪。

  這是在最大可能杜絕冤案的發生。

  現在就算是當地警方,都沒有給師佳佳案定性,那麼這些說黃建城是兇手的證據是哪來的呢?

  警方都沒有證據,被告辯護人卻在亂說,更加坐實了,被告造謠的行爲,鄧盼把捕風捉影的事情當成了事實。

  這真是她自己把臉湊過來,讓梁思影來打。

  接下來,梁思影就讓被告律師見識到了什麼叫專業律師。

  在隨後的舉證環節,梁思影用充足的證據,和相關法條,將被告律師這個沒畢業的學生,逼的是節節敗退,很快他臉上就緊張的冒汗了。

  在這種情況下,勝負已分。

  在經歷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之後,法院當庭宣判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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