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八章 控股鵬發展(中)
雖然李市長同意轉讓給淘寶控股公司的鵬發展股份同前世轉讓給新橋投資的股份相同,總價比前世還少了2.02億元,但孫健一點都不認爲淘寶控股公司佔了國家的便宜。
前世,鵬發展4家國有股股東同新橋投資正式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發生在2004年初,由於鵬發展的股份非常分散,國有股佔18%,法人股佔10%,社會公衆股佔72%,新橋投資以淨資產1.65倍的出價就拿到了鵬發展4家國有股東轉讓的17.89%股份,憑藉17.89%的股份就控股了鵬發展,15名董事中佔了7名,掌握了鵬發展的話語權和經營權。
鵬城資產管理公司留下0.11%的國有股股份,在鵬發展董事會中擁有一個董事席位。
新橋投資收購鵬發展17.89%的股份談判時還同當時的法律規定發生了衝突。
2002年11月,證J會、財政部、經貿委發佈《關於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家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外資金融機構合併持有一家中資銀行股份不能超過25%,單一外資金融機構持有一家中資銀行股份不能超過15%。
2003年3月,外經貿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外匯總局聯合發佈《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爲新橋投資等外國投資者收購國內企業開了綠燈。
鵬發展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如今還不能上市流通。
鵬發展前世股改時,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將所獲紅股轉贈給流通股股東作爲股改對價,流通股股東實際獲得的紅股爲每10股獲1股,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的股份被攤薄。
前世,A股市場上,市淨率低於1倍的銀行股比比皆是,國內投資者不買,國際投資者也不要。
“孫總請說!”
李市長和張S記以2倍淨資產的價格將鵬發展17.89%的股份轉讓給孫健,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還避免落下賤賣國有資產的話柄,也給孫健討價還價的機會,各方面都有交代,實現雙贏。
沒有想到孫健沒有討價還價,只提一個條件,李市長和張S記當然不會反對。
“張S記、李市長,淘寶控股公司控股鵬發展後,作爲上市公司,鵬發展嚴格按照《公司法》經營,鵬發展董事長、行長的人事任免和重要經營活動由董事會決定。”
孫健要鵬發展的人事權和經營權,不願意成爲別人的韭菜,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張S記和李市長都要對他客客氣氣。
重生後,依法經營,小心翼翼,沒有任何把柄被人抓住,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八面玲瓏,孫健活得坦坦蕩蕩。
如今,淘寶控股公司持有鵬發展26.21%的社會股股份,加上即將轉讓的17.89%的國有股股份,合計佔鵬發展總股份的44.1%,名正言順的第一大股東,掌握44.1%的投票權,還不是控股股東,還有近46%的社會公衆股、10%的法人股和0.11%的國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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