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顧聿初的項鍊【第一次見到你】
進入死靈遊戲前,顧聿初的人生有兩部分,以16歲爲分界點。
16歲之前他沒見過父母,相依爲命的爺爺在他10歲時病死。
租的地下室到雨天就會漏水斷電,房租卻風雨無阻地要交。
爺爺離世前交給他一張銀行卡,說這張卡每個月都會由他根本不想管小孩的父母打來1000,剛好和房租抵銷。
他上不起學,也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爺爺的朋友,經人介紹再介紹,進人數少的私人小廠幹零工,打螺絲、做電子板、做縫紉、手工做打火機……
或者混進不需要用電腦錄入信息的工地裏,裝成一個成年人去扛磚頭、砌牆。
直到16歲生日當天,剛好收到了一筆工資,他決定去喫一頓有肉的。
穿着磨出洞的破衣服,他在巴掌大的蒼蠅小館裏等着上菜,卻等來了幾位不速之客。
幾個男人都西裝革履,渾身上下透着錢的氣息。
走在前面的男人氣質最出衆,五官也是顧聿初長這麼大以來見過最優越的。
比他在廣告海報上見到的明星還要帥。
走近時,身上有種清冷的味道。
這個男人與貧窮的環境格格不入,還帶來一個顛覆他十六年人生的消息。
“我是顧臻,以後你也改姓顧。”
“跟我回顧家。”
他是顧家十六年前被抱錯的小少爺。
a城上流圈子裏有四家能隻手遮天,顧家是其中一個。
顧聿初沒等到上菜,就被請上了一輛賓利。一切都像做夢一樣,隨意又無厘頭。
顧家如此厲害,孩子卻能被隨隨便便抱錯。
抱錯後又過了這麼久才找到他。
他有很多疑問,最後低頭看着因爲自己鞋底的污泥而踩出髒印的毯子,開口問道,“你是誰?”
顧臻說,“我是你哥。”
進了顧家,他才知道自己在生日那天點的肉,放在現在的餐桌上,連肉絲都算不上。
顧臻也不是他親哥。
顧夫人身體不好,當年生下顧聿初後大出血,搶救回來被醫生告知以後都不能生育。
被抱錯的男孩沒有富貴命,還沒到能開口說話的年紀就夭折,傷心欲絕的顧夫人領養了顧臻,當做顧氏的接班人來培養。
顧臻比他大五歲,接他回顧家的那個月,剛開始接手家族生意。
顧夫人見到他穿着破爛衣服,哭得雙眼通紅給了他一張黑卡,“聿初,之前十六年虧待你了,以後你就是顧家的孩子,這張卡你先拿着當零花錢。以後缺錢了,或者想要買什麼,就和媽媽說,一定儘量滿足你。”
顧聿初看到卡上的餘額。
一瞬間以爲是顯示出了問題。
要不然數字後面怎麼會跟着那麼一長串的
顧夫人給了他五百萬的零花錢。
他拿着這麼多錢都不知道該怎麼花。
明明前一天,他還是個在餐館裏多花一塊錢加個雞蛋都要考慮很久的窮光蛋。
顧家的錢和權帶他提升了太多的階層。
他一下從需要跪着看別人變成了別人需要跪着看的人。
也讓他接觸到了更多、更廣闊的圈子。
顧氏流落在外、受盡苦難的小少爺被找回來了。
他被帶着出入各大名流場所,顧氏甚至還高調地開了一場歡迎會。
一時之間,a城的上層圈子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顧聿初。
他在顧家過了衣食無憂的兩年,每天和顧臻住在同一屋檐下,卻很少能碰面。
顧臻剛接手公司,很忙。和他照面也只簡單地問候兩句,摸着他的頭髮,說他要多喝牛奶多喫點,長長身體。
明明顧家人都在圍着他轉。
他的眼神卻總落在離自己最遠的顧臻身上。
也總想讓情緒冷淡的哥哥多看自己幾眼。
顧夫人怕他沒有朋友,捐了一棟樓,讓他在成年後輕鬆進入一所學校,能夠多和同齡人交流。
但是他連識字都喫力,每天上課,老師一開口說話,他就昏昏欲睡。
這所學校裏有錢人家的小孩很多。
大家都叫他顧小少爺,搶着坐在他身邊的位置,大家都想當他的朋友。
“顧小少爺好認真,上課還做筆記,我以前高中都沒這麼認真過!”
“上課多沒意思,我新買了輛車,從國外空運回來,改天大家出去兜風!顧小少爺一起去嗎?”
“今天的課真無聊!我們的身份,逃課都不會掛科,與其在這裏浪費時間,不如去玩點好玩的?”
他不知道什麼是好玩的。
被帶着去蹦迪,去酒吧喝酒,在夜晚飆車兜風,整個人都在極端的興奮中感覺到以前從未有過的刺激。
原來這就是交朋友。
確實比以前一個人待在家裏要開心多了。
酒吧裏,他在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中,被越來越多的朋友圍在中間。
大家手中的酒杯相撞,有人給顧聿初遞了一杯。
“顧小少爺,我家和顧氏今年還有合作,這杯我敬你,要讓你哥多帶我們。”
他剛接觸到酒,覺得並不好喝。但因爲這一句裏提到的顧臻,因爲大家誤以爲的他和顧臻親密的關係,鬼使神差地喝下這杯酒,模棱兩可道,“我回去問問我哥。”
“雖然你是顧氏才認回的孩子,但小顧總絕對寵你!之前咱們幾次來酒吧鬧得太晚,不都是小顧總來接你的?”
酒精上頭,顧聿初也想起來了。當時顧臻不放心他,打了幾個電話問他在哪裏、怎麼還不回家,最後親自開車來接。
鬨笑聲打斷了他的思考,朋友們轉酒瓶選今晚的“幸運兒”。
“輪到誰來買單了?”
酒瓶停下,被指着的男人假哭,“你饒了我吧,我剛買了輛巨帥的摩托被我爸發現,凍結了銀行卡,身上掏不出一千塊來。”
“大家都是朋友。”顧聿初想起自己那張怎麼用都用不完的卡,開口道,“今天我來買單吧。”
他開始頻繁去酒吧,也經常請客。
因爲出手大方闊綽和“對朋友好”而第二次出了名。
每一次他花錢,大家就對他更熱情。
朋友介紹更多的朋友,酒吧和舞池的燈光一晃,誰的臉都看不清楚。每晚都有不同的人給他遞酒,這些酒喝了就讓人覺得飄飄欲仙,能忘記一切煩惱,甚至還會產生幻覺。
沒人知道他玩得這麼瘋只是爲了能讓哥哥來接他回家。
不進酒吧之前,他一個月和顧臻能見上三面都算多。
進酒吧之後,每個超過12點的晚上,顧臻都會開車來。
他用一款很冷淡的男士香水。
每次顧聿初聞到這個味道。
就知道顧臻來接他了。
如果他醉得不是很厲害,他們還能在車上簡單聊兩句。
直到有一天顧家把他禁足停學,不讓他再和那些朋友來往,他不明所以地被關在房間裏,時間長了竟然覺得渾身上下被螞蟻啃食般的癢。
他覺得冷,又覺得疼,拍着門想要出去,渾身又使不上力氣,只能倒在地上不停地抓自己的皮膚,虛弱的叫一個總是在他幻覺中出現的人,“哥……”
有人從門口進來,把他抱起放在牀上,給他喂水。
他疼得渾身發抖,打翻了水杯,被子全潮了。
擡頭時,他第一回看到有了怒氣的顧臻。
“別人給你的水,你隨隨便便就喝了,裏面下了東西都不知道!現在喫個藥就這麼難?”
“公司的事情基本穩定下來。媽只會溺愛,爸身體不好這次還被你氣住院了。顧聿初,以後我來管你。”
“先把你在外面染的癮給戒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