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6章:執法如山包希仁,蘇景明氣暈陳執中
“包希仁,是冬至郊祭重要還是你審案重要,此事後果已定,乃是因朝廷公務出現的意外,由中書對死者親屬進行撫卹,賠償金錢即可,你速速將那些人都放了,若冬至郊祭出現意外,你負得起這個責任嗎?”
“陳相,下官完全是依照《宋刑統》處置,汴京城內發生此等命案,怎能歸結爲一場因朝廷公務出現的意外!若不立即處置,民心難安。請陳相再給下官兩日時間,兩日之後,定會給出一個結果!”
“兩日?本相兩個時辰都等不了,速速放人,一切罪責由本相擔着!”在陳執中眼裏,當下,事事皆應以冬至郊祭優先。
“人命關天之事,即使是官家來了,若無合適的理由,下官也不會放人,除非中書當下就下詔令將下官罷黜掉!”
“包拯,你莫仗着聖恩隆重便如此放肆,冬至郊祭關係着我大宋國運,真要鬧到官家面前,也是本相有理!”
包拯冷聲道:“開封府只是在處理一樁人命案子,與冬至郊祭無關,陳相若急着演練,可再去尋馴象人與馴馬人。”
“依照我大宋律令,那個馴象有失的馴象人,因過失致人身死,至少也是脊杖十三,編管一千里,儼然不可能出現在冬至郊祭上!”
“不行,絕對不行!”陳執中高聲道。
“你可知,汴京的大象多出於廣、韶諸州與交趾,馴象人都是與大象一同前來的,非常珍稀,你若將其關起來,本相去哪裏再找合適的馴象人?”
“此事便不歸開封府管轄了!”包拯語氣平淡地說道。
“你……你……你……真是氣煞老夫,如同一頭犟驢般,絲毫不知變通。”陳執中氣得連喘粗氣。
……
一旁。
張方平一臉無奈,二人吵架,他根本插不上嘴。
就在這時。
他見唐介和蘇良走來,不由得大喜,連忙道:“二位,莫再爭吵了,主持公道的人來了。”
陳執中看到來者是唐介與蘇良,瞪了張方平一眼後,瞬間拉下臉來。
若是夏竦來了,還能助他。
這兩位來了,定然只會給其添堵。
唐介和蘇良走上前來,見陳執中和包拯的臉上都帶着火氣,不由得看向張方平。
“張相,這二位看來都在氣頭上,你最清楚發生了什麼,不如先爲我們講一講。”
張方平點了點頭,當即講述起了二人吵架的原因。
半刻鐘後,唐介和蘇良全聽明白了。
二人爭吵的原因很簡單。
陳執中認爲,大象失控造成一死多傷,乃是一場意外,結果已經造成,撫慰死傷者家屬,給予錢財即可。
是大象傷人而不是人傷人,此事無法追究人的過失,更非馴象人的責任。
包拯則是根據《宋刑統》,因個人過失而致人死亡者,根據主罪或從罪,至少也是流刑起步。
包拯要審案。
陳執中則因馴象人過於稀缺,且冬至郊祭更加重要爲由,要求開封府立即放人。
因觀點不同,二人便吵上了。
唐介想了想,說道:“陳相,包學士,二位皆無私心,皆是爲國事計,並無過錯。我建議,暫給包學士一日時間審問,待案情結束後,二位持卷宗前往官家面前,官家定能體諒,該治罪的肯定要治罪。至於馴象,年年都是走個形式,今年雖是大禮年,但也不應因此壞了法令!”
聽到這話,陳執中扭臉望向唐介。
“唐中丞,你說此話,有些偏頗了吧!什麼叫做馴象是走個形式?什麼叫做不能壞了法令,本相此舉壞了我大宋哪條法令!”
“此事本就很簡單,馴象人因朝廷公事而出現意外,對受害人家人進行撫卹即可,這個錢,中書來出!”
“陳相,這是錢的事情嗎?因朝廷公事致人傷亡,難道便不需有人負責嗎?”包拯瞪眼道。
“本相來負責行不行?你是打算判老夫斬刑,還是要將流三千里?”陳執中頓時怒了。
當下,在陳執中眼裏,沒有比冬至郊祭更重要的事情。
他只有將其辦的完美無瑕,才能得到更多朝臣支持,以此穩住首相之位。
“誰致人身死誰負責,我朝從無頂罪之說!”包拯也來了氣。
此刻的二人,各自都無法理解對方的行爲。
這時,張方平開口道:“二位,你們覺得這樣可行不?先放出人,待冬至郊祭後再審再判,如何?”
“《宋刑統》中並無此條例,請恕下官不能照辦!”包拯道。
“那……那我去請旨,當下就去請旨,如何?”張方平又說道。
包拯再次搖頭。
“官家若下此等旨意,將會與《宋刑統》所載條令相悖,《宋刑統》乃經由太祖詔令頒行全宋,下官定然不能聽從官家的旨意而違逆太祖定下的法令!”
聽到此話,張方平也黑下了臉,只想甩袖一走了之。
這時,張方平看向一直都未曾開口的蘇良,問道:“蘇御史,你怎麼看?”
蘇良想了想,一臉認真地道:“下官以爲,包學士所言甚有道理,此外,下官建議自此次禮祭起,應廢棄馴象表演。”
“蘇……蘇景明,你……你是不是專門來氣本相的?”陳執中說罷,身體朝着椅子上一歪,竟被氣得昏厥了過去。
“快去傳醫官!”包拯大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