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安西軍隊頭

作者:我喝黑茶
“王頭的氣色好多了,熱症也退了,這道關口看來已經闖過來了。”

  “隊頭真是命大,傷寒症本就兇險,在這荒郊野地就更是九死一生。”

  “小乙,你還有臉說,王隊要不是爲了幫你,又怎麼會落水?要不是落水,他又怎麼會感染傷寒症?”

  一陣低低的說話聲將王成從昏睡中吵醒。

  這是一種王成從來沒聽過的語言,聽着卻很有韻味。

  不過稀奇的是,王成竟然能聽懂,可他根本沒學過這種新奇的語言。

  王成想要睜開眼睛,卻發現眼皮沉重得像是灌了鉛,怎麼也睜不開。

  不過聽覺和嗅覺卻變得異乎尋常的敏銳,不僅能夠聽到細微的聲音,甚至還從空氣中嗅到一股很微弱的腥羶味。

  “你們都給我閉嘴,別把吐蕃狗給招來。”

  又有一個聲音響起,剛纔的說話聲戛然而止。

  等等,吐蕃狗?吐蕃?這是個歷史名詞好吧?

  下一刻,無數的記憶碎片就像潮水般灌進王成的腦海。

  劇痛之下,王成張嘴發出一聲慘叫,然後猛的坐起身。

  淡淡的月色下,王成發現自己居然躺坐在一張軟榻上。

  好吧,說是軟榻,其實就是搭在兩匹馬中間的一塊帆布。

  “隊頭你醒了?”一個面目稚嫩的年輕人走到王成身邊。

  年輕人頂多二十,戴着黑色襆頭,穿着黑色圓領袍,不高而且看着挺瘦。

  緊接着,更多的年輕人圍了過來,其他年輕人大多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其中的一個更是長得跟鐵塔似的,至少有兩米出頭。

  王成怔怔的看着圍過來的年輕人,一臉懵逼。

  他正在努力消化剛剛涌入腦海中的記憶碎片,屬於這具軀殼原主的記憶。

  王臣?太原王家子弟?盛唐名將王忠嗣庶孫?三歲喪父,六歲喪母,不討祖母喜愛,打小受盡家中兄弟姐妹欺負。

  十八歲時投了安西軍。

  兩年過去,現在已經當上安西軍的騎兵隊頭。

  大曆三年,吐蕃發兵十萬大舉進攻安西四鎮。

  安西四鎮留後郭昕派三隊人馬前往長安求援。

  其中一隊人馬走河西,一隊人馬走漠北草原。

  而王臣所率領的這一隊騎兵走的是河湟谷地。

  但是這三路人馬最後好像都沒能到達長安城?

  因爲安西四鎮與朝廷再次取得聯絡已經是十八年之後,皇帝都換成了唐德宗,得知安西四鎮依然還在,君臣皆慟哭失聲。

  即便如此,大唐也無兵可派。

  安西軍靠着幾千殘兵,又苦苦堅持了三十年。

  直到青絲變白髮,青蔥少年變垂暮老朽,安西四鎮才終於陷入吐蕃之手,此後近千年再不復爲中原王朝所有。

  滿城盡白髮,死不丟陌刀。

  獨抗五十載,怎敢忘大唐!

  所以我成了安西白髮兵的一員?

  可是,我明明在祁連山中徒步,途中遭遇了一頭黑熊,眼看着就要葬身熊吻……

  是了,問題肯定出在那道閃電,當黑熊向他發起進攻,一道閃電突然從天而降,然後他就徹底喪失意識,等到再次醒轉就已經變成了現在的王臣。

  好傢伙,所以我是被一道閃電劈回到了大唐?而且還成了安西軍的騎兵隊頭?

  “隊頭?隊頭你咋了?”最先說話的那個年輕人伸手在王臣面前晃了晃,臉上的神情已經從驚喜變成擔憂,隊頭不會被熱症燒壞腦子了吧?

  “嗯?小乙你說什麼?”王臣的思緒回到現實。

  既來之則安之,從現在起他就是安西軍騎兵隊頭王臣。

  可惜,麾下五十精騎已經只剩十八騎,戰馬更是隻剩兩匹。

  鄭乙鬆了口氣,笑道:“隊頭還認得我?那就沒什麼大礙。”

  “屁話,你就是化成灰……”王臣一句話還沒有說完,臉色忽然就變了,因爲空氣中那股若有若無的腥羶味似乎比剛纔濃了些。

  這股腥羶味來自東南方,屬於是上風口。

  根據這股氣味的濃烈度,王臣的大腦幾乎是本能的做出了一個大概估算:味源距離他們現在所處的位置大概有十里。

  誒等等,我竟然可以聞到這麼遠的氣味?

  而且能判斷距離?這特麼也太離譜了吧?

  這是穿越者的福利?嗅覺的靈敏度暴增?

  “隊頭,你又怎麼了?”鄭乙再次關切的問道。

  王臣沒理會鄭乙,只是連續的嗅吸了幾口空氣。

  那股若有若無的腥羶味頓時變得更加清晰,王臣甚至分辨出這股腥羶味中混合了犛牛的腥味、藏羊的顫味還有長期不洗澡形成的餿味。

  吐蕃人!一個名詞瞬間從王臣的腦海中跳出。

  身爲一名安西軍,王臣非常熟悉吐蕃人的氣味。

  當下王臣低喝道:“有吐蕃狗過來,離這大概十里!”

  “啥?”鄭乙等十八騎愣在了原地,隊頭你是在跟我們說笑嗎?

  “快,抓緊披甲!”王臣沒有解釋,緊接着就下達了一道命令。

  軍令如山,鄭乙等十八騎趕緊從兩匹戰馬的馬背上卸下烏錘甲。

  烏錘甲只剩十九具,爲了減輕負重,多餘的甲冑已經被埋藏在半路。

  先是身甲,再是裙甲,再是捍腰,再是披膊吊腿,最後拿起帶有頓項的兜鍪重重的扣在自己的腦袋上,再把翻起的頓項拉下。

  片刻之間,就互相幫襯着披掛完畢。

  王臣再一揮手,所有人迅速隱入山道兩側。

  兩匹戰馬也被牽到道側,在鄭乙的安撫下側躺了下來。

  又過了大概半刻鐘左右,東南方向傳來隱隱的馬嘶聲。

  緊接着,十幾支火把就從東南方向的一道山樑後面突兀的冒出來。

  火光中,只見數十騎正沿着山道向着這邊急進,從他們頭上戴着的氈帽以及身上穿的裘袍可以斷定,真就是吐蕃軍!

  鄭乙等十八騎忍不住又看向王臣。

  隊頭居然真能發現五里外的追兵!居然是真的!

  不片刻,那數十騎已經來到近前,王臣粗略的數了數,不到五十!

  還算好,兵力相差並不是很懸殊,如果數量超過五十騎就很麻煩,因爲這時候吐蕃軍隊的裝備已經不比唐軍差,雙方戰鬥力已經很接近。

  只不過,不到萬不得已,王臣並不想發動攻擊。

  因爲他們的首要任務還是前往長安向朝廷求援。

  然而現實卻很殘酷,並不是他想怎樣就能怎樣。

  行進中,領頭的那個吐蕃武將忽然間揚起右手。

  跟進的四十餘騎便紛紛收住戰馬,攏成了一堆。

  其中一個吐蕃兵翻身下馬,牽着兩條獒犬在地上到處亂嗅。

  這下王臣就知道不能夠再等下去,因爲這些吐蕃獒犬明顯已經發現了他們。

  “放箭!”王臣當即大喝一聲從藏身處站起身,同時挽開事先備好的角弓,對着領頭那個吐蕃武將的面門就是一箭!

  兩下里相距不到五十米,所以這一箭射得極準。

  只聽噗的一聲,三棱箭簇瞬間就將吐蕃武將的腦袋連同氈帽射了一個對穿。

  一箭射穿吐蕃武將面門,王臣內心卻毫無波瀾,他的前世雖然沒有殺過人,但是今生卻真堪稱是殺人如麻,要不然也不可能當上騎兵隊頭。

  幾乎同一時間,除鄭乙外的十七騎也相繼射出了一支重箭,因爲距離夠近,再加上又是暗打明,所以命中率非常高。

  十幾個吐蕃騎兵應聲摔落馬下。

  “有漢狗!快,滅火把!下馬!”吐蕃兵反應很快。

  就這片刻工夫,安西軍又向吐蕃兵射出了第二波箭。

  只不過,第二波箭的殺傷效果就遠遠不及第一波箭。

  因爲剩下的吐蕃兵已經下馬,並且將戰馬攏成一圈結成了防禦陣。

  “突擊!”王臣果斷下達了第二道命令,然後棄弓抄起長矛率先發起衝鋒。

  身爲一名戶外運動的資深愛好者,王臣比誰都清楚,剛纔打着火把趕路的吐蕃騎兵短時間內很難適應黑暗,會暫時性的失明。

  摸黑趕路的安西軍則不會受影響。

  更重要的是,不能給吐蕃兵披甲的時間。

  安西軍的進攻恰到好處,吐蕃兵毫無還手之力。

  只片刻,陣中的二十多個吐蕃兵還有獒犬就全部被捅死。

  王臣和麾下參與衝鋒的騎兵則毫髮無傷,烏錘甲的防禦足夠強悍。

  “給吐蕃狗挨個補刀,不要漏了!”王臣隨即下達了第三道命令。

  十七人將長矛倒插在地上,拔出橫刀給吐蕃騎兵挨個補刀,躲在路邊的鄭乙也牽着兩匹戰馬前來匯合。

  就在這時,之前中箭倒地的一個吐蕃騎兵突然間縱身躍起,先是一腳踹翻鄭乙,再伸手奪過一匹戰馬,飛身上馬就跑。

  “趕緊追,不要讓他跑了!”

  “拿弓箭,小乙快去拿弓箭!”

  正在補刀的十七騎大呼小叫,頓時間亂成一團。

  王臣卻一伸手拔出一支長矛,先助跑幾步再將長矛向前奮力擲出。

  四米長的長矛瞬間撕裂夜空,像一條噬人的毒蛇一下洞穿了吐蕃騎兵的背心,吐蕃兵的身軀晃了晃,然後頹然摔下馬背。

  “彩!”衆人齊聲喝彩,包括剛起身的鄭乙。

  “繼續毀屍滅跡。”王臣叮囑了一句,獨自走向落馬的吐蕃騎兵。

  那個吐蕃騎兵雖然被長矛洞穿,卻還沒嚥氣,掙扎着從地上坐起,甚至還試圖將長矛從體內拔出來,這種行爲當然是徒勞。

  看到王臣走過來,吐蕃兵立即破口大罵起來。

  “逃奴!漢狗!你們就算偷了鎧甲也活不成。”

  “慕容堡帥派來的大軍很快就能夠殺到這裏。”

  【防槓:書中地形來自中國歷史地圖集,資料全部來自於某度,我沒時間也沒精力去考證,更不可能去做實驗,考據黨請爬走,我寫的是小說,不是歷史或科普讀物,宋應星寫天工開物都不考證不做實驗,我寫本小說賺點錢養家還得考據做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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