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買了
千手柱間是第一個恢復過來的,橫眉瞪眼,怒道:“你這丫頭,忒的歹毒,竟敢咒我家少爺死?信不信我教訓你?”
“別!”天天見柱間人高馬大的,嚇得躲到了井野的後面,忙道:“我說的可是實話啊!這年頭,木葉市的房價貴的要命,三四十萬能買啥啊?哪怕買墓地,還是檔次最低的那種。所以啊,能碰到這種房子,就要抓緊下手!”
山中井野道:“天天,不對吧?如果這房子真如你所說的,應該很搶手吧?哪怕要賣20萬,依舊應該有很多人買吧?這裏可是木葉大學附近,買了這房子,開個賓館什麼的,應該很快就回本了。”
“話是這麼說……”天天攤了攤手:“實際上不是啊。我剛纔也說了,幾年前,這兒還青年公寓呢,但現在不是了啊。雖然一樓被現在的主人簡裝修了一下,還能住人。但二樓到四樓,可是荒廢很久了。裏面的各種設備,都壞了。這麼大一個樓,真要裝修和買新設備,少說也得幾十萬吧?這還是便宜的。誰願意給一個還有三年就拆的樓,折騰這些啊?”
春野櫻道:“還是不對。”
“怎麼了又?”天天道。
春野櫻目光如炬:“就算這房子折騰起來很麻煩,20萬也不虧!天天,你肯定還有什麼沒告訴我們。畢竟,哪怕房子拆了,不是還有地嗎?這年頭,沒有什麼比土地更值錢的了吧?”
“哎,關於這一點,我後面會跟你們說的,既然你猜到了,那就提前說吧。”天天道。
果然有問題。
李辰眯起眼睛:“說說看。”
“是這樣的,房子的主人是這個意思。你給20萬,房子歸你,但是地不賣。也就是說,3年後,房子拆掉,就跟你沒什麼關係了。”天天道。
千手柱間道:“你這是坑人。”
李辰驚訝的看了柱間一眼,沒想到這個喫貨,也有帶腦子的時候啊。
事實的確如柱間所言,這房子就是個坑。
賣房子不賣地。
這就等於花20萬,將這棟破樓,租三年。
倘若這樓裝修什麼的,尚可,那麼20萬租三年,倒也不是不可以考慮。但問題是,這樓雖然有四層,但只有一樓能住人。
想讓二樓到四樓住人,那就得花數倍於20萬的錢,委實不值。
大概也只有傻子纔會這樣吧……
只是,這樓的規格,卻很吸引李辰。
而李辰買房子的目的,也與正常人有些不同。
他買房子的目的,不過是給自己,給如柱間這般的人,找一個棲息之所而已。
至於開賓館,也不過是順帶的罷了。
春野櫻道:“李辰,我們還是去看看別的吧?”
山中井野也贊同的點點頭。
天天倒是沒有繼續推銷這樓,而是拿出手機,開始看別的房源。
李辰語出驚人:“帶我進去看看吧。”
“李辰你瘋了?”春野櫻瞪大了眼睛。
山中井野也哭笑不得:“李辰,不是我說你,這房子擺明了坑人的啊!不然的話,20萬,哪裏輪得到你啊?你還真想買啊?”
“去看看唄,看看又不少塊肉。”
“你——”山中井野無語了,決定不再多說。
天天面色一喜,忙帶路道:“好的,從現在起,我就是這棟房子的導遊了,請跟我來!”
這棟坑樓,的確如天天所說,一樓裝修尚可,能住人。
二樓到四樓,是閒置的。
亂七八糟,而且到處都是灰塵。
地板破碎,牆壁的石膏,也基本脫落。
至於每個單間的設備,基本上全部都壞掉了。
倘若真盤下這個房子,那麼就需要消耗不少的裝修費用、設備更換費用,加一起,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轉完之後,李辰等人就出了這個樓。
進去時,他們有五個人,出來時是六個,多了房主。
房主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對於李辰他們是否買這個房子,一點也不上心。
他這表現,倒是可以理解。
畢竟,這房子賣不賣,人家都不虧。哪怕不賣,三年後拆了,也一樣能拿到不少拆遷費,或者獲得一棟新的樓。
天天道:“怎麼樣,感覺如何?”
李辰左思右想,最終決定。
“我要了。”
“臥槽!”春野櫻直接爆粗口。
山中井野目瞪狗呆。
連千手喫貨都露出了看傻子的表情。
天天:“你,你確定?”
“嗯,我確定。”李辰道。
房主湊了過來:“你真的確定?”
“嗯。”
“我可先跟你說好,我賣給你的是樓,不是地!這一點,我會在合同裏寫明的。三年後,房子拆了,你什麼也得不到。就這樣,你確定還要買?”房主緊張的道。
他這表情,就是那種所謂的欲拒還休……
這房子,的確問題多多。
但說實話,很符合李辰現在的需求。
按照木葉市的建築規格,李辰如果只是買一套或者租一套三十室一廳,甚至三室兩廳,他覺得不夠用。
如果買個日向家那種院子……好吧,沒錢。
因此,這個房子最合適了。
一樓不需要裝修,二樓到四樓,簡裝修一下其實也不貴。
原本地面上是有地板的,拆了就行,直接刷石灰地。
至於牆面,如果石膏太貴,了不起就把所剩無幾的石膏全打掉,然後貼上一層牆紙,也能解決問題。
至於電器……
十八個屋子,哪怕撞十八個劣質空調,也就小兩萬塊而已,再加上熱水器什麼的,撐死三四萬,還能接受。
而空調和熱水器,三年後房子拆的時候,不是還能當二手貨賣掉麼?
其次就是,李辰覺得,三年後,自己怎麼也能起飛了吧?到時候,他沒準就有錢買日向家那種豪宅了。
所以,這三年裏,能有一個最符合自己胃口的房子,就再好不過了。
李辰認真的對房主道:“你沒聽錯,我很認真的告訴你,你這房子,我要了。”
“這……”黑心房主有點不好意思了:“好吧,既然你這麼誠心,那我也誠心一些。本來吧,你買房子,我應該把一樓的傢俱都弄走。但現在我改主意了,傢俱什麼的,都給你留下了。”
這倒是個意外收穫。
李辰笑道:“如此就多謝了。走吧,我們籤合同走手續吧。另外,原則上你這房子與其說是賣,倒不如說是租。所以,合同籤租房合同如何?”
“不行。”
“啊?”
“如果是租房合同,我又不瞭解你們,萬一你們幹壞事,甚至是邪教、傳銷怎麼辦?我也得受到連帶責任的。所以,合同只能籤買賣協議,只是要聲明,賣的是樓,不是地。”房主道。
這丫的,真特麼黑。
這就是典型的想要錢,還不想承擔責任的。
李辰也懶得跟他計較。
籤買賣協議也行,雖然地不是自己的,但這個樓嘛,自己買來,就可以隨便折騰了。
天天雖然是一個銷售,以賺錢爲目的,但良心倒是還不壞,開口道:“渡邊大爺,我有個提議。我這朋友,確實是個爛好人,我也不想他太喫虧了。你看這樣行不?合同再加一條,如果這房子被我朋友買走之後,出現什麼房子本身的危險,你得負責。”
房主這一次倒黴拒絕:“哼,我這房子,好着呢。加上也行,我也確實有點過意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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