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10章]
也不知道是喝了酒的緣故,還是他自身在這件事情上感覺到愧疚,眼眶漸漸泛起了紅潮。
可即便這樣一副悔不當初的樣子,也沒能在林染心底掀起一絲一毫的波瀾。她並沒有接受他的道歉的意思,只是冷漠地看着他,重複那句冷冰冰的話,“下車。”
第二天是週六,清晨的陽光透過落地窗,斜斜地投射進室內,明亮了整間房。
窗邊的跑步機上,沈爍正戴着耳機在上面揮灑汗水。
玻璃上倒映着他棱角分明的臉,運動背心前後洇溼了一片,整個房間充斥都是男性荷爾蒙的味道。
宋磊開門進來,捧着平板跟他覈對今天的行程安排。
沈爍從跑步機上下來,氣息微喘,摘下兩邊的耳機。
“今天的安排都取消。”他隨手將耳機放下,拿起一旁的毛巾,擦着臉上的汗水,踱步往浴室去,“另外再幫我訂一束黃玫瑰,十一朵。”
他邊交代自己的助理,邊拉高運動背心的下襬,雙手往上一抻,便把上衣脫掉了。
宋磊捧着平板站在原地,看着他緊實的後背,寬肩窄腰的線條,應了聲:“好的沈總。”
沈爍推開浴室門,提步進去,擡手將手裏剛剛脫下的背心扔進籃子裏,三兩下把運動褲脫了,走到淋浴間,擰開開關。
熱水兜頭淋下,順着緊實的肌理淌過。
沈爍很快洗完澡出來,裹着酒店的白色浴袍,手裏拿着條毛巾,擦着溼漉漉的頭髮。
餐桌上擺放着精緻的早點,他隨手拉開一張椅子坐下,端起白開水喝了兩口,然後開始喫早餐。
等他這邊喫到差不多了,緊閉的房門再次開啓,宋磊抱着一束嬌豔的玫瑰花進來。
鮮花往外散發着香氣,沈爍轉頭看了眼,放下手裏的餐具,扯了張紙巾擦擦手。
“沈總。”宋磊走上前,將手裏的花束放在桌上一角,“您要這個花用來做什麼?”
沈爍靠坐在椅子上,修長的手指撥弄了一下花瓣上的水珠,沉吟片刻後,說:“道歉去。”
道歉?宋磊一臉疑惑,跟誰道歉?
沈爍從椅子上下來,轉身進房間,換了套外出的衣服,然後抱上玫瑰花出門。
雖說是週末,但林染是沒辦法睡懶覺的。
早早地,十一就在她牀邊轉悠,嚶嚶嚶地叫喚,把她給吵醒了。
林染伸了個懶腰,睜開眼,伸手去撓了撓十一的狗頭。
十一嚶嚶嚶地叫得更歡,把狗頭擱在牀邊,用兩隻圓溜溜的眼珠望着她。
林染翻過身,睡衣吊帶從肩膀滑下來,抱着它的狗頭捏來揉去,玩了好一會兒,才從牀上起來。
她踩着拖鞋進浴室,信手將滑落的睡衣肩帶勾回去。
洗漱好,林染換了身舒服的休閒裝,給十一扣上狗繩,牽它到樓下遛。
在小區裏碰到晨跑的程煜,十一非是要追着他跑,林染也就被帶着跟他們一起鍛鍊了會兒。
林染自身並不怎麼愛運動,也多虧了他兩,讓她每週的運動量有了保證。
運動完,林染牽着狗,和程煜一起到小區門口的早餐店買了點包子和燒麥,還有牛奶和豆漿。
林染吸着豆漿牽着狗,不知不覺狗落在了後面,她被手裏的狗繩往後扯了一下。
她回過頭,發現程煜也落在了後面,狗狗蹲在他腳邊,仰頭望着他。
而程煜站在那一動不動,微斂着眉望着前方。
林染順着他的視線看過去,眼神一閃,也是整個人頓住。
小區門口,停着一臺出租車,沈爍頎長的身形立在旁邊,看樣子像是剛從車上下來,懷裏抱着一束鮮豔的玫瑰花。
出租車重新啓動,揚塵而去。
沈爍提步往小區裏面走,漫不經心地往這邊掃過來一眼,腳步跟着緩緩停下。
三個人,互相對望着。
狗狗在中間疑惑地搖頭晃腦。
沈爍的目光在兩人一狗之間遊移,眉頭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蹙起,似不願相信但又不得不跟他們確認地問:“你們兩個……住一起了?”
他已經不止一次,看他們前後進出這個小區,而今天,兩個人帶着一條狗,穿着休閒地一起出去買早餐回來,像極了同居過日子的小兩口。
即便他那麼不願意承認這點。
可林染給了他一個肯定的答案,“是啊,我們早就住一起了。”“早就住一起了?”沈爍皺着眉頭,重複了一遍她的話,忽而想到了什麼似的,偏頭笑了下。
林染覺得他莫名其妙,下意識問,“你笑什麼?”
沈爍勾脣輕笑了下,踱步靠近她幾步,“上週在南城的時候,不是說要跟聞家二公子結婚了?怎麼這會兒又跟他早就住一起了?”
林染:“……”
謊,果然是容易被拆穿的東西。
林染一時說不上話來,收緊了下手中的狗繩,帶着十一疾步往小區裏面走。
沈爍自然不會放她走,立即追了上去,伸手想要拉住她,“染染……”
然而,還不等他觸碰到林染,林染身邊的狗就突然轉過身來,衝他吠叫一聲,“汪!”
沈爍腳步一滯,低頭望着它。
十一見他不敢動了,大概以爲自己威震四方,更有自信地吠叫起來,越叫越兇,“汪汪汪……”
頓時,整個小區都縈繞着連綿不絕的狗叫聲。
沈爍:“……”
林染怕被投訴擾民,摸了摸十一的腦袋,“十一乖,我們不叫了,回家。”
十一這才收了聲,轉身踏着小碎步,跟着林染快步往小區裏面走。
程煜拎着早點,從他面前經過時,掃他一眼,眼神裏多少有些幸災樂禍。
沈爍攥了下拳頭,懷裏的玫瑰花被他抓緊,包裝紙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他低頭一看,才記起自己過來的目的。
他邁開腿,跟着他們大步往裏面走,可沒走幾步,又被門口的保安攔了下來。
他站在原地,望着兩人一狗消失在轉角,薄脣緊抿成線,泄氣地將懷裏的玫瑰花扔給保安。
中午,林染帶着狗和程煜回了爸媽家。
往常的每個週末都是這樣,只要不出意外,她都會帶上程煜一起回爸媽家喫飯。畢竟她工作日經常到他那蹭飯喫,這樣也算禮尚往來,不至於欠他太多人情。
人一閒下來就容易變懶,林染吃了午飯就想到房間睡午覺。
程煜說他還約了人談事情,便帶上車鑰匙開車走了。
二十分鐘後,程煜驅車來到一家清吧。
週末的清吧人還挺多的,大多是年輕人,或情侶或朋友,約着過來喝一杯。
他進去後環顧了一圈,找到了靠窗而坐的沈爍。
沈爍手裏捏着一杯酒,修長的手指骨節分明,眼睛望着窗外,留給門口這邊一張立體的側顏。
程煜踱步上前,在他對面坐下。
沈爍眼皮輕擡,轉頭瞥了他一眼,端起桌上酒杯啜了一口,“想說什麼?”
他渾身戾氣,似沒有耐心陪他坐下去。
服務生殷勤主動地走過來,程煜一會兒還要開車,而且也沒打算跟沈爍坐多久,搖了下頭,示意自己不要。
服務生識趣地走開,程煜收回視線,落在沈爍身上。
兩個人都省去了那些彎彎繞繞,他開門見山道:“你跟她,都已經分手了,過去了,你又何必回來,抓着她不放?”
沈爍擡了下眸,眼眸微眯地盯着他,冷笑了聲,“你喜歡她?”
程煜稍稍一愣,後有些被戳破的慌張,別開了頭。
只聽到沈爍又是一聲冷笑,蹙着眉,諷刺地問他,“所以你今天約我出來,就是想要我放手,好給你騰位置,成全你,是嗎?”
程煜放在膝上的手,緊緊攥着車鑰匙。
幾秒過後,他的手又緩緩鬆開,反正話已至此,他也不再隱瞞了。
“我比你更早遇到她。”他對上沈爍的眼睛,目光堅毅,“也比你更早喜歡她!”
對於這一點,沈爍絲毫不感到意外。
準確地說,他早有察覺。
他和林染談戀愛那會兒,他就察覺到了。
此時此刻,聽到程煜親口承認這一點,沈爍仍是不免嗤笑了聲,用力捏着手裏的酒杯,骨節因爲過分用力而泛白,手背青筋暴起,杯子隨時都有被他捏碎的危險。
他盯着程煜,眉眼輕挑了一下,語氣囂張,“但是,我比你更早追她!”
“哦。”程煜心平氣和到有些面無表情,“現在還不是淪爲了前任?”
沈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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