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光天化日擄“二郎”

作者:天魔聖


  武昌府,湖廣省會。

  湖廣也就是現今的湖北與湖南,元朝時叫湖廣行省,明朝叫湖廣佈政使司,民間多稱爲湖廣省。

  武昌府的治所在江夏縣(今武漢市武昌區),因爲武昌府境內有一個縣名叫武昌縣(今鄂州市),爲了好區分,武昌府城被稱上武昌,武昌縣城被稱爲下武昌。

  一般所說的武昌,就是指上武昌。

  武昌城內衙門雲集。

  早先之時,最高爲省級的三司衙門,即管軍事的都指揮使司、管民政的布政使司、管司法的按察使司。

  不過後來,因爲有了巡撫制度,巡撫衙門便成爲了高於三司衙門的存在。

  再加上府級衙門、縣級衙門,整個武昌城內,可以說是官吏經常見,衙役滿地走。

  但是,武昌城最大的“官”不是湖廣巡撫,而是“王”。

  楚王!

  楚王府坐北朝南,背依高觀山(今蛇山),佔地廣闊,耗時九年完成,與其說是王府,倒不如說是王城。

  王默第一次到武昌來,什麼地方都沒去,就去了楚王府。

  老實說,在進入楚王府之前,他壓根兒不知道“義弟”要把自己帶去什麼地方做客。

  等他進了楚王府,他才明白自己撞了狗屎運,居然能踏入這座警備森嚴,高手衆多的王城。

  他一路走來,見汪直與那位自稱是王府丘總管的老頭,有說有笑,就好像到了自己家一樣,若非知道汪直不是楚王府的人,一定會誤以爲汪直就是楚王府的小王爺。

  其實,現任楚王年紀不大,二十多歲,但坐上王位已有將近十年。

  十年前,王默也才六歲,還在跟鎮裏的同齡孩子玩泥巴呢。

  可能是汪直看出他不想引人關注,所以不久以後,在汪直的指示下,他被楚王府的一位管事帶到了一座賓客房裏,山珍海味招待,光是侍候他的人就有六個。

  這種好日子持續了三天。

  三天後,王默待不住了。

  不是他不想待,而是他不能待。

  這種日子不適合他。

  他有自己的抱負,不會因爲醉生夢死的快活日子而忘得一乾二淨。

  於是就在第四天,王默辭別了汪直,離開楚王府。

  然而僅僅只過了半天,王默便發現有人跟蹤自己。

  他故意停在路邊一座涼亭裏,眼見跟蹤自己的一行五人來近之後,便咳嗽一聲,問道“五位有事嗎?”

  那五人聽了,均是愣了一下。

  旋即,五人中最年長那人拱手道“見過大人。”

  “你們是楚王府的人?”王默詫道。

  “是的。”

  “你們爲什麼要跟蹤我?”

  “這……這是丘總管的命令,叫我們暗中保護大人。”

  “我不需要你們保護。”王默淡淡說道。

  “可是……”

  “你們應該知道王少爺吧?”

  “知道,知道。”

  “你們再跟着我,我就把這件事告訴王少爺。”

  那五人嚇得面色一白,竟是不敢出聲。

  王默見他們被自己唬住,繼續說道“記着,我要是再發現有人跟着我,不管是不是你們五個,我說到做到,一定返回王府告知王少爺,至於有什麼後果,你們自己看着辦。”

  說完,王默大步而去。

  那五人哪裏還敢跟上去?

  五人正愁眉苦臉間,忽見兩人自遠而來,認得是王府中的兩位護衛首領,急忙行禮。

  那兩人的段位都是“大智”初段。

  其中一個說道“這位爺明明不懂武功,居然識破了有人跟蹤,眼力倒是很辣。”

  另一個說道“那我們還要不要繼續跟下去?”

  “我看不必了。他是王少爺的人,而王少爺是京城來的密使,王爺都不敢得罪,更何況總管大人?”

  “既然這樣,那我們就回去覆命吧。”

  聞言,先前那人點了點頭。

  然而很快,他突然低聲問道“老於,我聽說王少爺來時遇到了一點小麻煩,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

  “我還想問你呢。”

  “咳咳,原來你也不清楚。那你知道史副總管去了何地嗎?我幾天沒見他了。”

  “噓,你忘了總管大人嚴令討論史副總管的事嗎?走吧,再說下去,你我怕是要喫板子。”

  說話間,兩人帶着那五個手下快步去了。

  此時,王默仍是處於武昌城內,畢竟此地乃“湖廣會城”之所,沒有半天工夫,根本走不出去。

  一個人走路就是自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沒人可以打擾。

  走着走着,他見路邊有家小店,因爲正是用餐時間,生意頗好,坐了八成客人。

  他進去嚐了一下,店內小喫確實獨特,不覺胃口大開,多要了兩份。

  片時,只見一個手拿長物,粗布衣衫,相貌普通的女子,走到店外時,見店內沒多少人,便走了進來,將手中長物放置在桌面上,喊道“小二,先給我來壺酒。”

  王默聽她語聲嬌嫩,只道是個水靈靈的美貌少女,可扭頭望去時,見她衣着略顯寒酸,相貌也是平平無奇,自是有點小失望。

  那布衣女子早已見慣這種眼神,自是沒有在意王默是什麼人。

  而要說王默從頭到腳還能有一處讓她多瞅兩眼的地方,也就是王默那近乎於光禿禿的腦袋了。

  她想“這人僧不像僧,儒不像儒,更不像道,也不知是從哪裏跑來的野小子。”

  這時,店小二將一壺酒拿來,問清楚布衣少女要喫什麼後,退了下去。

  布衣女子一口氣喝了三杯酒,顯見酒量不錯。

  王默見她如此海量,自愧不如,心道“這位大姐這般能喝,怕是能喝兩斤。所謂巾幗不讓鬚眉,多半就是如此了吧。”

  他原本沒把布衣女子放在心上,但布衣女子的酒量,讓他對對方產生了好奇感。

  要不是他有事在身,不能輕易與陌生人說話,說不定老毛病發作,上去與對方搭訕,問個名什麼的。

  喫飽喝足以後,王默結了賬,正欲離去。

  忽然,外邊來了個邋里邋遢的乞丐,頭髮蓬亂,面色黝黑,衣衫襤褸,看不出真實年紀,但不會低於四十歲。

  “這位爺,行行好,賞點錢吧。”

  那乞丐走入店來,伸手跟王默討錢。

  王默見他可憐,就給他了幾枚銅錢。

  誰料,那乞丐嫌少,說道“這位爺,我看你像個富家子弟,就給這點錢嗎?太小氣了吧。”

  王默聽了,不生氣纔怪。

  可是他沒有動粗,而是又給了乞丐幾枚銅錢。

  “這位爺,你身上不是有碎銀子嗎?給我兩粒吧。”乞丐居然不想要銅錢,而是要碎銀子,這哪裏是乞討,簡直就是敲詐!

  店小二跑上前來,罵道“不要臉的東西,快滾!再不滾蛋,小心我報官抓你!”

  “這位夥計,你怎麼罵人呢?”乞丐退出酒店,站在外邊說道,“我又不是跟你要錢,你急什麼?”

  店小二待要出去趕他,王默突然拿出兩顆碎銀子,放在見了銀子立刻樂開花的乞丐伸出來的手中。

  “夠了嗎?”王默大聲道。

  “夠了,夠了,要是還不夠,公子怕是要揍我。我有自知之明,該是多少就多少,絕不多要。”

  乞丐說完,一溜煙似的跑了。

  店小二衝着乞丐遠去的方向呸了一聲,然後爲王默鳴不平“公子,這個傢伙就是個無賴,我要是你,早就打得他滿地抓牙。”

  王默都給了銀子,也不在乎這些,說道“不打緊,就當我做善事,集點福運。”

  “公子你也對我做點善事吧,好讓我開心開心。”這只是店小二的心裏話,當然沒敢說出來。

  從酒店裏出來,王默走沒多遠,迎面便來了一頂轎子。

  前、後共有八人開道殿後,左右各有兩人,再加上擡轎兩人,共有十四人,均是“若愚”高段,絕非一般大漢。

  王默見了這等排場,不想惹事,往道邊走,免得衝撞了這夥人。

  眼看這夥人就要離去,忽聽轎內傳出一個女子聲音“咦,這位小哥哥,我們以前是不是見過?”

  王默不知道她說的“小哥哥”是誰,反正不會是自己,繼續走自己的路。

  “退後,退後。”轎內女子喊道。

  只見那十四個人居然都是往後退去,動作整齊劃一,連頭也不回一下,就跟木偶似的。

  “小哥哥,你別走呀,姐姐有話要問你。”轎內女子叫道。

  王默站住腳步,問道“大姐,你在叫我?”

  “什麼大姐?叫姐姐。”只見一隻手從轎內伸出來,白白嫩嫩的,跟十七八歲的大姑娘差不多。

  “我認識你嗎?”王默皺了皺眉。

  “你是不是姓花?”

  “不是,你認錯了。”

  “你不姓花?不可能啊,你明明就是花二郎嘛。我怎麼會認錯?”

  什麼花二郎?

  老子是棺材子,又名王默。

  王默不想與對方胡攪蠻纏下去,大步而去。

  “快追,他就是花二郎,別讓他跑了。”轎中女子下令。

  霎時間,十四個大漢轉身追出,不出半里,就追上了王默。

  王默已不是剛出道的江湖雛兒,看出這夥人來歷可疑,自思打是打不過,跑也跑不贏,爲免喫虧,還是停下來與他們把話說清楚。

  他就不信這夥人當真敢在武昌城內,光天化日之下將他擄走或者打一頓!

  “這位姐姐,我想你真的是認錯人了,我不是什麼花二郎。我不是本地人,我是外地人。”

  “花二郎就是外地人。”

  “我……”

  “花二郎,我家小妹一直惦記着你,你當初怎麼一聲不吭就走了?是我家小妹配不上你,還是你另有新歡?”

  “我……”

  不等王默把話解釋清楚,只見女子鑽出轎子,體態豐腴,二十七八年紀,嫵媚動人。

  隨着一股香風撲面而來,就跟上次中了萬媚孃的招數一樣,王默再次受制於女人。

  不同的是,萬媚娘找他是救他,而這個女人找他,是要把他擄走。

  下一刻,王默被女子帶入轎內。

  不等女子吩咐,十四個大漢如飛而去。

  儘管這個場面被不少人看到,可一來誰也不敢多管閒事,二來誰也弄不清楚兩人到底是不是真的認識,自是沒人會站出來喊一聲。

  不過這夥人纔剛離開,那布衣女子的身影突然出現在看熱鬧的人羣之中,身材勻稱,不高不矮,多一分則胖,少一分則瘦,堪稱黃金比例。

  歡喜門!

  布衣女子手中長物緊了緊,目中微微閃過一道精芒,分明就是頗有實力之輩,絕非一般武夫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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