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餓狼谷
可惜,實力的差距並不是勇氣與氣勢就可以彌補的,我獨自一人站在谷口,竟有點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架勢,來一隻殺一隻,來兩隻殺一雙,沒一隻狼經得起我一劍,狼屍越堆越高,然後刷新掉,再堆高,再刷新……,地上當然沒暴任何東西,我抽空看了一眼,經驗也沒有任何增加,不過我享受的就是這份殺戮的快感,鮮血染紅了我的全身,系統根本來不及把它們刷新掉。
我不知道我殺了多少時間、殺了多少隻狼,但谷內的狼並沒有因此而減少多少,畢竟,它們刷新也是很快的。我殺得紅了眼,越我越好,來吧。
將我從這種快感中驚醒的是一聲長嗥,一聲淒厲的長嗥,羣狼如潮水般退去,一個比其它狼人明顯高大的金色傢伙出現在我面前,我隨手一個鑑定:
狼王:四十級,???
呵呵,想不到殺出一隻BOSS來,可惜你只有四十級,不能爲你的子孫報仇不說,還得賠上自己一條命啊。
“年輕人,你的殺氣太重了。”我還沒說話,他倒先說開了。
“你們怪物不就是用來殺的麼,殺氣不重一點,怎麼殺得完這滿谷的狼?”我笑道。
狼王卻不理我無賴的口吻,繼續道:“可惜我也無法阻止你的殺戮,年輕人,做個交易如何?如果你肯放棄繼續追殺我的子孫,我就交給你一個任務。”
“少他媽跟我談任務,我現在對什麼狗屁任務極不感冒。”一聽任務兩個字,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年輕人,這個任務的獎勵可是很豐厚的。”老狼不慌不忙,一副不怕你不上鉤的樣子。
說實話,我還真有點心動了,畢竟遊戲還是要玩的,而要玩遊戲不做任務是不可能的,總不能因爲上過一次當就再不做任務吧,反正今天狼也殺得夠多了,這麼一個低級BOSS也不能暴出什麼好東西來,我想了想道:“你說說看。”
“你先答應。”
“好,我答應,說任務吧。”
雖然狼王剛纔一直裝得很鎮定,但聽我答應時,我還是看到他鬆了一口氣的樣子,哈,原來剛纔也是在裝,算你厲害,光憑這份鎮定功夫,我就放你一馬。
狼王道:“這個任務叫‘屠夫的心願’,你去找全系統最出名的屠夫,他自然會告訴你後面該怎麼幹的。”
“就這樣?”
“就這樣。”
“好,那我先走了,再見。”說完我一閃身,在旁邊躲了起來,因爲我聽到,遠處有人來了。
果然,我剛在一塊巨石後藏好,一條人影如飛而至,在谷口停了下來,口中低聲道:“咦,我剛纔明明看到這裏有人的,怎麼就不見了?啊!BOSS!”在他說話時,狼王已經走到了谷口,冷冷的看着他,看來狼王剛纔對我委曲求全,但着實是憋了一肚子火的,此時正想拿這個倒黴的傢伙出氣,哈哈,老兄,你地下有知,可不要怪我啊。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那人並沒有顯得驚慌,反而面帶喜色,迅速後退幾步,拿出一張弓來,我這才發現這人原來是個弓箭手,說實話,在這個遊戲裏,選擇魔法師、弓箭手這些傳統職業的我還真沒見着多少,畢竟人們都喜歡嘗試新鮮的東西。我雖然轉得有弓箭手這個職業,但從來就沒去想過它,連弓都沒有準備一張。此時見有人用弓戰鬥,趕緊打起精神觀看,多瞭解一下其它職業的戰鬥方式總是有好處的。
狼王還是很光棍的,並沒有招呼它的小弟們出來以多打少,見對手擺好架勢,便如閃電一般撲了上去。可惜,對手的速度並不慢,尤其是在這種小範圍內的轉折進退,簡直如同一條游魚一般滑溜,我一直以爲弓箭手的戰鬥都應該跟對手拉得遠遠的纔對,但場中這個人只要跟狼王拉開一小段距離就開弓射擊,並總能以毫釐之差避開狼王的攻擊,然後乘狼王攻擊停頓的時間再次拉開距離進行攻擊,對時間、距離的拿捏簡直讓人歎爲觀止,從開始到現在,他都沒有用過一次技能攻擊,因爲技能攻擊的停滯時間足夠讓狼王把他撕成碎片。雖然他的攻擊力很弱,但只要他不出錯,照這樣打下去,早晚能把狼王磨死。
我心中暗歎,這纔是真正的遊戲高手,肯定是因爲進入遊戲比較晚,所以等級才比較低,那像我這樣的,純粹是在靠運氣,除了賄賂就是蠻幹,嘿嘿,不過,似乎現在就是我這樣的人比較喫香,哈哈哈……
但他的攻擊也實在是太低了點,我都有些看得發睏了,狼王還是精神奕奕的,我一不小心睡着了,醒來一看,兩人還在場中打得呼呼作響,不過狼王已經明顯不行了。再看一會兒,狼王已是強弩之末了,我正考慮要不是出去搶裝備,忽聽遠處喧囂之聲大作,一羣人呼拉拉的跑了過來,口中還大叫着:“BOSS!是BOSS,大家快上啊。”
一羣人似乎渾沒看見前邊這個已將BOSS打得奄奄一息人,一擁而上,把他擠在一邊,一人一下,頓時把狼王掛了,我都還沒看見狼王暴了什麼東西,便已被人收入囊中,連一枚銅板也沒剩下,大夥又一擁而上,把狼王分屍剝皮,然後又風一般的跑掉了。
那人至始至終都只在一旁冷冷的看着,直到那羣人跑掉,他連手指頭都沒有動一下,我還以爲他是氣得厲害了,連動都動不了了,不想待那羣人散去後,他才慢慢的走過來,仔細察看剛纔與狼王打鬥留下的痕跡,那渾若無事的表情,怎麼看都不像是被氣糊塗的樣子。
我大爲詫異,世上真有如此大肚的人麼?見他要走,忙跳出來叫道:“老兄,請等一下。”這樣的人必是非常人,雖然現在等級還低,但將來定是風雲人物,現在先巴結上總沒壞處,不對,是結交,結交。
PS:今天看書評,有個書友說:“呵呵,我發現我現在不怎麼喜歡看正文,反而喜歡看你後面老嘮叨的家常.怎麼辦?”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一個故事,據說,那個叫維納斯的雕像原來是有手的,而且十分的精美,以致於每一個看到的人都對那雙手讚不絕口,那個雕塑家(記不住是哪個傢伙了)便把那雙手給砍了,朋友驚問,他說:“正因爲這雙手雕得太好了,影響了整體的和諧,每個人都只看到了這雙手而不是雕像整體,所以這雙手是失敗的。”
我想,我是不是也應該以後不再加這個附言了?我沉思良久,終於想通了兩點道理:
一,我是在寫故事而不是搞藝術,只不過是爲了娛樂書友而已,只要能讓大家高興,大家看什麼又有什麼關係。
二,出現這種情況說明我的正文寫得還有欠缺,我對長篇的東西把握能力還不足,需要改進的是把正文寫得更好而不是把喧賓奪主的東西砍掉。正如我一直覺得那個雕塑家應該把其它地方雕得與那雙手一樣美而不是砍掉那雙精美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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