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引走屍羣
里昂坐在一輛藍灰色的福特蒙迪歐轎車上,給自己點了一根雪茄。
來到這個世界以後,他已經快迷上了雪茄,味道醇厚,濃香迷人,輕輕一口就讓人身心愉悅,有一種超脫般的快感。
還沒等里昂出發,達里爾又走了過來,輕聲說道:
“老闆,這件事不如讓我去做吧。”
“如果讓莫爾知道,我放任您去做這種危險的事情,他會嘲笑我整整一個月的。”
里昂凝神盯着達尼爾的臉龐,看了一會兒,這個年輕人的年紀和他差不多,但他木訥兇狠的臉龐下,有一顆赤誠的內心,他拍了拍達里爾的肩膀,真誠地說:
“下次吧,達里爾,你還沒準備好,等你真正適應了這個世界,我會更加倚重你的。”
達里爾沉默了幾秒,望着里昂的眼睛點點頭,說道:
“我記下了,老闆,下次請讓我去。”
藍灰色的福特轎車,在衆人的注視下開進了商業街裏。
行駛在榮光大道上,里昂一邊觀察,一邊小心地繞過路面上的障礙物。
這裏的店鋪統一裝修的比較精緻簡約,透明的玻璃門窗,亮色的牆面地板,鮮豔的噴漆招牌,非常符合當代年輕人的喜好。
咖啡館,奶茶店,肯德基,百貨商場,蘋果手機生活館,店鋪種類繁多,應有盡有。
路面上游蕩着許多西裝革履,衣着明豔的年輕喪屍。
想必在災難前,這裏是一條相當繁華,受年輕人喜愛的商業中心吧。
肯定會有不少好東西,里昂這樣想着,沒多久就將小車開到108號。
到達指定地點,他快速調轉車頭,撞開了兩個想要圍上來的喪屍。
右手將小車上的車載音樂播放器聲音加到最大,並調到了外放模式。
這輛車是他是事先挑選過的,擁有音樂外放的功能,就像廣場舞大媽的音箱一樣。
一首滾石樂隊相當經典的搖滾音樂《把它塗黑PaintIt,Black》,突然在街道中炸響。
我看見一扇紅色的門,我希望它被漆成黑色
Noore,
沒有顏色了,我想讓他們變成黑色
。。。。。
巨大的音樂聲立刻驚醒了附近的所有喪屍,它們擡起醜陋猙獰的腐爛臉龐,擺動着身體,一搖一擺朝藍灰色的福特圍了過來。
里昂沒有加速,他保持在低檔滑行的檔位,時停時疾,勾引着喪屍們,跟着他緩慢地前行。
時不時按下幾聲喇叭,很快,藍灰色的福特車後形成了黑壓壓一大片屍羣。
里昂帶着它們走過了洲際公路路口,走過了加油站,走過了沃爾瑪百貨商場,走過了榮光大道168號。
十幾分鍾之後,福特車開出了三四公里,車後五十米遠已經形成了一片近千百隻喪屍組成的巨大屍羣,它們張牙舞爪,胡亂嘶吼,摩肩接踵,幾乎佔滿了整個街面。
里昂一邊駕駛一邊觀察,調整好車頭方向,他從副駕駛拿出一塊事先準備好的石頭,輕輕的壓在油門上。
自己則打開車門一個翻滾,跑出了車外。
無人駕駛的車輛依舊緩慢前行,帶着屍羣不知會在何處停下。
這是從電視劇中老莫爾那裏學到的技巧。
他不敢停留,翻身下車之後立刻往一個大門敞開的房子裏衝去。
剛一進門,房子裏的客廳裏,就傳出兩聲嘶吼,兩個穿着居家衣服的喪屍發現了他。
里昂想也不想從腰上拿出消聲手槍。
噗!噗!噗!噗!
一邊移動,一邊衝着喪屍的腦袋傾瀉了四五顆子彈,將它們打爆在地。
飛快來到了房子的後半部分,里昂悲催的發現,這個房子居然沒有後門,無法讓他開門離去。
好在他們使用的是大塊玻璃的拉動式窗戶,來不及多想,里昂拉開窗栓,躬着身子,翻出了窗外。
總算是徹底離開了喪屍們的視野。
里昂悄悄鬆了半口氣,他繞開屍羣可能行進的路線,從另一個街道往榮光大道的方向走去。
三四公里的距離,徒步前行,還要繞開喪屍們的騷擾,避開大羣的喪屍。
躲躲藏藏,打打殺殺,花了近一個小時的時候,里昂才重新回到了榮光大道168號附近。
里昂羊親身體會到,一個普通人在這種世道里生存確實非常危險。
趕了這麼遠的路,即使是他這種擁有獨特能力,身體素質已經接近普通人巔峯的掛逼,也覺得一陣疲憊,身上的衣服上掛滿了污血和碎肉。
他發現道路已經被一輛紅色的重型卡車給堵死了,十幾只喪屍正圍着卡車的鐵質外皮,胡亂地抓撓敲打,不能傷其分毫。
看來格倫等人已經完成了他們的任務。
里昂想了想,決定還是穩妥起見,沒有再正面衝擊屍羣,4米多高的卡車沒有工具,也很難翻越。
又花了一個多小時奔跑,他終於從洲際公路的路口重新回到了榮光大道商業街。
進入街道,達里爾等人的戰鬥還未結束。
達里爾,格倫,T仔三人都穿着防護用的警用防爆服,手裏拿着半米長的砍刀,組成一個簡單的互相防護的陣勢,互相配合,時進時退,正在與七八隻喪屍搏殺。
商業街的路面上還零零散散的攤倒着幾十具喪屍的屍體,顯然都是他們的戰果。
沉默着走近他們的時候位置,里昂從側面發起攻擊,他拿出消聲手槍,打空了一個彈夾,幫他們結束了戰鬥。
戰鬥結束,達里爾,格倫,T仔三人齊齊鬆了一口氣。
格倫的性格比較外向,他甩了甩因爲用力而有些發麻的手臂,眼睛發亮,帶着崇拜地望着渾身都是污血的里昂,說:
“太厲害了,老闆,你就這麼簡簡單單用一輛汽車,就引走了幾百只喪屍。”
“也許,我們也可以用這種方法,將城市裏的喪屍全部都引走。”
里昂從後腰的口袋裏拿出幾隻雪茄,扔給衆人,又給自己點上後,淡淡地搖了搖頭,說:
“沒那麼簡單,格倫。”
“喪屍因爲聲音而被吸引,容易形成集羣效應,會被聲音引走。”
“但同樣的,只要我們發出一些稍大的聲音,它們又會陸陸續續的被引回來。”
“亞特蘭大的本地人口在50萬以上,加上週邊地區的住戶和城市裏的流動人口,市中心的喪屍,數量估計在百萬以上。”
“如果我們沒能殺死這些喪屍,而是選擇引走它們,讓它們在我們附近徘徊。”
“總有一天,我們會被百萬喪屍給團團圍死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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