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魅鬼的真實目的
我在給張四豐輸送了陽氣之後,又推動他體內的陽氣進行了一周天的運轉。然後張四豐才又悠悠的醒了過來,在看到是我之後,突然激動地淚流滿面:“齊飛兄,你可算是來了。”
“發生什麼事兒了?”我沒理會他的激動,直接開門見山問。
“是……是調虎離山!”張四豐說,“齊兄,咱們上當了。那個害得蓉蓉小姐得了鬼胎的陰物,就在林皓凝小姐的身上!”
聽了這話我大喫一驚:“你說什麼?”
隨後張四豐慢慢的給我講了我追着那個小蘿莉走之後的事情。
原來剛纔我去追魅鬼之後,張四豐正在給蓉蓉調整身子裏參與的失衡的陰陽之氣,但沒想到林皓凝突然發難,先是將張四豐打倒在地,繼而一出手便制住了趙馨兒,然後將我的陰陽逆轉大陣開啓,用濃烈的陰氣使得屋子裏的人都昏迷過去,然後便要將趙馨兒帶走。張四豐爬起來,跟林皓凝鬥法,但是他根本不是林皓凝的對手,三下五除二便被林皓凝打倒在地。
而林皓凝打倒他時所用的術法,赫然是鬼術。而且林皓凝在施展法術時,身體所泄露出來的陰氣,也跟剛纔我們對付的那個小蘿莉魅鬼的陰氣一模一樣。
我現在要是還不知道我上當了,那我乾脆買一塊豆腐撞死算了。
我也跟張四豐說了我在追那個小女鬼時,發現她身上沒有鬼心的事情。張四豐聽了之後一拍手,跟我說:“哎呀,感情是這麼回事。我想起來了,我師父以前跟我說過。有些鬼可以製造自己的分身,而不必修煉到高深法力的境界。這些分身雖然實力跟本體是天差地別,但是依舊可以用來處理簡單的事情。這種法術跟修煉到高深境界時產生的自然而然的分身最大的區別就是,這種法術的分身是不具備鬼心的,它就是一團陰氣而已。”
我心說難怪那個魅鬼收拾起來這麼簡單,這麼說來,附着在林皓凝身上的那個纔是正主,纔是我要找的魅鬼了?
不過那隻魅鬼抓走趙馨兒的目的是什麼?
我猛然想起了死肥狗,趙馨兒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如果運氣好的話,終其一生都不會碰到怪力亂神之事。但是她養的死肥狗的來頭可不一般,在死肥狗的體內有着來自於陰間的煉獄鎮魂犬的魂魄,天生對陰魂有着極大的剋制性。
不過死肥狗雖然是鎮魂犬,若是成年犬,那麼陽間的任何陰魂都不可能是它的對手。但它說到底只是一條幼犬,真要是遇到了厲害的鬼怪,那些鬼怪還是有辦法對付它的。
若是鬼魂得到了煉獄鎮魂犬的魂魄,在這魂魄的幫助下,那麼可想而知那隻鬼將來會變得多強悍,甚至變成鬼王也不在話下。
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魅鬼的真實目的,想起了這幾天發生的事情。那蓉蓉懷孕只是它設的一個局,爲的就是將死肥狗和趙馨兒分開,讓她有機會挾持趙馨兒做人質,來威脅死肥狗。
而我的出現對她的計劃並沒多大影響,只不過是讓她多了一個分身將我引開而已。最終還是被她的了手,趙馨兒被她劫持走了。
不過在大概猜出了前因後果後,我反而不急了。那隻魅鬼肯定會去親自找死肥狗,而不是通過某些人的手轉達……畢竟死肥狗不識字。
這樣的話,只要趕緊回到趙馨兒的家裏,那麼就可以救下趙馨兒,順便再從魅鬼的手裏拿回生死簿的那一頁。
我這樣在心裏定下了計劃,然後告知張四豐一聲,讓他照顧好蓉蓉一家人。說起這蓉蓉一家人可真夠倒黴的,事情的前因後果跟他們幾乎都沒任何關係,只不過是一顆被捲進這旋渦的棋子罷了。
我在出了小區的門口之後,便打了個出租車,向着趙馨兒家回去了。
一路上我在思考着怎麼對付那隻魅鬼,不過想來也不會太難對付。魅鬼的神通幾乎都是它的幻術,正好被信鴉所剋制。
在遠遠的就看到趙馨兒家的別墅之後,我讓司機師傅就停車了。不是因爲口袋裏沒錢才停車的,而是我不想打草驚蛇,萬一被魅鬼發現了再讓它逃了該怎麼辦?
於是我鑽進了別墅附近的一個小衚衕裏,然後貓着腰靠近了趙馨兒家的別墅。隨後我打開了法眼,向着趙馨兒家的別墅看去。
這一看並未看到趙馨兒家的別墅有什麼不一樣,陰氣與陽氣都保持在一個比較平衡的狀態。
而就在我瞅量的時候,我忽然看到了一個女孩的身影走向了趙馨兒家的別墅。
那個女孩正是趙馨兒。
我眯着眼睛看過去,只看到趙馨兒她跟個沒事人似的,走進了自家的別墅裏。
我看着趙馨兒那彷彿什麼事情都沒有的樣子,託着下巴思考了一下,然後轉身向着趙馨兒過來的方向悄悄走去。同時我還放出了信鴉,讓它飛到天空中,去看一下趙馨兒來的方向有什麼異常。
果然不一會兒,信鴉飛了回來,然後衝我“呱呱”叫着。我心說信鴉肯定是發現了什麼,連忙跟着信鴉指示的方向跑去。
果然不一會兒,我就在一個死衚衕裏,見到了一個昏迷的女孩。
這個女人正是林皓凝。
在看到林皓凝之後,我又給她把了一下脈搏,發現她只是身體虛弱混過去了。我臉色一變,隱約覺得似乎是那隻魅鬼脫離了林皓凝的身體,而進入了趙馨兒的身體裏,打算想要藉助趙馨兒的身體,來接近死肥狗,以便得到藏在死肥狗體內的煉獄鎮魂犬的魂魄。
先前我還只是猜想,但這次我覺得是八九不離十了,那隻魅鬼八成就是這樣的打算。
我心裏暗歎一句不妙,想要立刻趕去救人……不,是救狗。但是我也不能把林皓凝扔在這裏,我猶豫了一下,咬了下牙,還是先抱起林皓凝,就近找了間酒店開了一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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