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

作者:李七郎
一直忙忙碌碌着,時間便過的飛快。

  每天在礬樓裏迎來送往。

  十日的時間,幾乎是一晃眼兒便過了。

  很快到了十天一次的休息日。

  一大清早起來。

  楊蔓娘洗漱刷牙過後,吃了大半碗凍白菜水飯的朝食,便穿上羊皮裘去了前街的錢氏文房四寶店。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既然已經考察完了市場,對市面上的小說有了瞭解。

  楊蔓娘自然不耽誤時間,乘着休息日有時間,便開始動筆。

  普通的文房四寶的價格,相對較低,目前的她咬咬牙還能夠負擔得起,跟店家討價還價一番,最終花了一百零九文買齊了要用的筆墨紙硯。

  這一下子,家裏的存款,就剩下一百六十五文了。

  再有十天,就要給房東交下個月的房租,一百五十文。

  這樣,家裏能用的錢,就只有十五文。

  還有兩日,便是初一發薪的日子,那就是還有兩百五十文的進賬。

  那麼,家裏所有的可支配收入就是兩百六十五文。

  非常的捉襟見肘。

  也就是說,她如果不能在一個月之內,用自己的連載小說賺到錢,那下個月,恐怕要面臨餓肚子的風險。

  毫無疑問。

  這是至關重要的背水一戰。

  不成功吧,便成仁。

  沒有第二條路。

  可自己要寫什麼,才能才能打出一個開門紅?

  是像清月散人那樣前期苦情娘道,後期大圓滿的文?

  還是岳陽老生那種齊人之福的男性感情爽文?

  這兩個人的文能火爆,不光是文筆好,辭藻華麗,更重要的是抓住了這個年代一批讀者喜歡的爽點,才經年累月,有了固定的讀者捧場。

  自己若是也寫這樣的,自然也可以。

  但是對方是多年的老作者,有珠玉在前,自己拾人牙慧的話,前期估計很難出頭,畢竟這類型的文章,前期都不夠出彩,需要花大量的時間和耐心,慢慢的平鋪直敘。

  這樣寫全本文或許還可以。

  但是,像楊蔓娘這樣打算走連載路線,第一次就打出名氣的,顯然還不夠炸裂。

  不夠吸引眼球。

  而她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

  楊蔓娘考慮了整整一個時辰。

  才蘸着墨汁兒。

  緩緩的寫下了連載文的名字。

  《霸道王爺心悅我》!

  是的。

  她思來想去,還是決定寫一個古代版本的霸總文。

  雖然,隨着時代的發展,受衆對於文藝作品的審美取向也有所變遷,但霸總這一角色,卻並沒有隨着時代的發展淡出觀衆的視線,依然能經久不衰,以不同的形象活躍在網絡文學和電視劇中,縱觀所有小說和電視熒幕上成功的男性角色,幾乎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霸總的元素。

  高冷,帥氣、多金、專一,再加上極強的領導力和極盛的權勢。

  幾乎是男性魅力的天花板。

  而這樣的霸道總裁,卻偏偏愛上普通平凡卻內心真善美的女主。

  雖然這樣的套路,在資深讀者的眼裏有些爛大街了,但是依舊還牢牢地佔據着網文界的半壁江山。

  幾乎隨便翻一個閱讀器,都有諸如《霸道總裁的倔強小嬌妻》,《冷酷總裁的清純小祕書》,《冰山總裁的嬌妻帶球跑》之類的文。

  楊蔓娘相信。

  在如今的這個時代,被才子佳人和落榜書生佔據的話本兒圈子裏。

  這樣強勢霸道的男主設定,絕對算是開天闢地頭一回。

  絕對可以吸引眼球!

  當然。

  該改動的地方,還是要改動一下的。

  畢竟,首先大宋還沒有總裁這個說法,商人地位也不高,很多商人都是依附權力生存,本身有錢,但社會地位並不高。

  若是用一個商人做主角的話,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甭管他多麼霸道,多麼帥氣多金,沒有權勢的加持,肯定是爽點不足,沒有代入感的。

  那就把總裁換成某王爺。

  這位王爺,當然是地位尊貴,年輕,高大英俊,外貌出衆,氣質非凡,多金,專一,有着刀削斧鑿一般的面孔,並且十分高冷,生人勿進,面無表情。

  儘管他很高冷,但是這並不妨礙他的魅力,依舊有無數的愛慕者前仆後繼。

  王爺很強勢和霸道,習慣掌控一切,擁有強大的勢力和財富,無論是在朝堂還是在對愛情,都有着強烈的控制慾和佔有慾。

  當然,王爺的業務能力也沒得說,皇帝哥哥交代的每一件事都能出色完成,在朝堂上一枝獨秀,把其他人襯成渣渣。

  並且,如此優秀的王爺,他還單身多年,高冷禁慾,面對任何女人都不假辭色,內心毫無波動,無數追求者只能眼巴巴的幹看着流口水。

  這就是霸道王爺的人設。

  爲了避免風波,楊蔓娘直接給某王爺杜撰了一個本朝沒有的封號,豫王爺。

  而女主,自然維持普通的平凡小白花人設,她長相清秀,中人之姿。善良,無辜又平凡,連螞蟻都不捨得踩死,路上遇到了受傷的小貓小狗也會悉心照料。

  可是偏偏在王爺的心裏又是那麼的特別,那麼的牽動他的情,讓他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停駐在她的身上。遇到女主後,所有的自制禁慾和高冷都是不存在的,溫柔又體貼,反差感滿滿。

  作爲一個當年也曾爲霸道總裁熬夜上頭的人,楊蔓娘寫起來,除了蘸墨幾乎沒有停頓,可以說是下筆如有神。

  家裏沒有像樣的桌子,只能將臥室裏的悶櫃廚搬出來,當作臨時的桌子。

  楊蔓娘就坐在半舊的繡墩兒上寫。

  因爲外面冷,屋子裏也沒法子像夏天似的可以架起窗子,便有些昏暗。

  不過好在是白天,而且毛筆字本就大一些,倒也不算費眼睛。

  楊蔓孃的字當然不算狗爬,不過也比狗爬好不了太多,沒有什麼風骨格調,只能說可以辨認,畢竟楊老爹雖然教他們讀書識字了,但實際上買筆墨紙硯要花錢,所以練習寫字的機會並不多的,好在她本來也不強求寫的多麼好,夠用就行。

  老三楊盼娘做完了手頭的活計,就來幫她晾乾稿子,再按順序疊着寫好的稿子。

  楊盼娘也是識字的,但是不會寫。

  雖然不如大姐和哥哥,但讀話本小說還是可以的。

  只是看了楊蔓孃的小說,那雙小骷髏似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了。

  臉上的表情,怎麼說呢,又羞澀又震驚。

  大姐這小說,寫的還真是豪放啊!

  楊蔓娘寫的是最經典的霸總文開頭。

  女主白綰綰,是修平坊的一戶普通人家的女兒,白綰綰的母親在生她的時候難產而亡,所以她出身起就一隻跟着父親生活,後父親娶了繼母,又開始跟着父親和繼母一起生活,繼母也生了一個女兒,叫白珍珍,毫無疑問,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爹,白綰綰在家裏的待遇就跟灰姑娘似的,乾的最多,喫的最差,繼母的女兒則穿着乾淨漂亮的衣裳,還總是在父母面前告狀,讓女主這個小可憐兒受盡了委屈。

  偏偏就是這樣,女主因爲生的像她媽,比繼母的女兒好看一些。繼母和繼妹就總是看她不順眼,趁着女主的爹不在家的時候,給女主下了春藥,想把她和街上的一個叫侯五的二流子湊成一對兒。

  楊蔓娘洋洋灑灑寫了一個下午,期間還因爲一隻坐着不動太冷了,在屋裏跳了一百個開合跳熱熱身子。

  後面還是老三盼娘把牀上的被子給她裹在身上,催促她繼續寫。

  盼娘雖然識字,卻也不懂什麼華麗的辭藻和文筆。

  但是這一片兒也有一個小型的瓦子,叫春亭水瓦子,夏天不冷的時候,她也常和坊裏相熟的小娘子們一起去瓦子裏聽話本兒,看戲班子演戲的,自然能知道故事的好賴。

  反正楊盼娘就覺得,自家大姐寫的這個故事很新奇,和街面兒上的話本兒完全不同。

  雖然有些豪放,一開頭就是什麼喫春藥的。

  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引人,讓人想知道接下來的可憐的白綰綰會怎麼樣,那春藥的事情要怎麼辦?畢竟這可關係到女兒家的名節啊!

  楊蔓娘沒有停筆,乘着白天多寫點是最好的。

  畢竟,到了晚上再想寫還得點燈費油。

  白綰綰對於這個二流子候五自然是寧死不從的,爲了保住清白,用燭臺砸傷了對方,然後便便偷偷的乘着天黑跑了出來,然後機緣巧合的遇到了一隻受傷的小貓,中了春藥的女主爲了救小貓,慌不擇路的進了一家客棧,稀裏糊塗的進了天字第一號房。

  遇上了住在這間屋子的客人。

  璀璨的燭光下。

  男子身形極爲頎長,身着玄色蟒袍,腰繫着玉色朝服絛索,頭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儀不可逼視,整個人俊美無鑄又透着與生俱來的高貴??。

  “救救我!”

  中了藥的白綰綰用最後一絲力氣說出這句話。

  之後,便藥力發作。

  昏迷在了男子的懷裏。

  寫到這裏。

  算是告一段落了。

  楊蔓娘忍不住長長的呼了一口氣,放下毛筆,捏了捏有些發硬的脖子。

  起身瞥了一眼外面已經開始暗下來的天色,忍不住再一次懷念起現代的電腦和檯燈了。

  一轉頭。

  卻看到不知什麼時候回來的老二楊士林,正站在自己身後讀着剛剛寫成的稿子。

  神色有寫古怪。

  “怎麼樣?”

  “額,故事是有趣的,只是寫這這春藥,不妥當吧,若是讓人家知道了,恐怕對大姐名聲有礙的。”

  顯然說出這些話不容易,老二楊士林說到最後耳朵都紅了。

  楊蔓娘愣了一下,她只是想着多賺錢,想着怎麼讓整個故事更加吸引人,卻忘了自己不是在現代,如今這個年代,民風還是頗爲保守的,說話都講究個含蓄文雅,別說未曾成親的小娘子了,就是紈絝子弟,也不會隨便把春藥兩個字說出口的。

  只是,要改也是不可能的。

  畢竟,這女主中春藥的環節,對於整個故事的走向很重要。

  是男女主相遇的契機。

  若是改了,就得全部打亂重新寫。

  “沒事兒,到時候我帶着面巾去就是了,賺錢麼,不寒磣。”

  楊蔓娘擺了擺手。

  事有輕重緩急。

  現在肉都喫不起,還顧不上考慮什麼名聲。

  要想要一個月內賺到錢,這小說的情節就不能拉跨。

  否則。

  若是不能一炮而紅,恐怕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得帶着老二老三加入丐幫了。

  那要好名聲又有什麼用。

  “大姐你寫的可真好。”

  老三楊盼娘看完存稿。

  摟住蔓孃的胳膊,一雙小骷髏似的眼睛亮閃閃的。

  一臉期待的到道:

  “綰綰姑娘會沒事的吧?最後那個男子是誰呀?他真的好出衆好特別啊!”

  顯然,

  楊蔓孃的判斷不錯。

  霸總文學在北宋也沒有水土不服。

  霸總豫王爺雖然只是短短的一個露面,臺詞都沒有說一句。

  就已經有第一個擁躉了。

  楊盼娘看的還不過癮。

  一臉躍躍欲試的道:

  “大姐,你還繼續寫嗎?不然我去點油燈吧!”

  讓一旁的老二楊士林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看着手裏的稿子。

  這書真有這麼好麼?

  能讓一向在喫食上扣扣嗖嗖,做飯都捨不得放油,只捨得用油布沾一沾鍋底兒的老三,居然破天荒的想要點燈熬油了。

  “天黑了,不寫了,這只是初稿,我這幾日把這些內容再擴寫修改一下,有些情節還需要再延展。”

  其實,小說已經沒什麼問題了,但是楊蔓娘第一次投稿,還是打算精益求精,儘量做到最好。雖然之前在老二老三面前表現的信心十足,說一定可以在小報上刊登,但她的心裏也有些緊張的,畢竟初來乍到,也並沒有完全的把握。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楊蔓娘每日下工回到家,就點着油燈趴在悶櫃櫥上繼續修改,擴寫小說,在裏面增加了一些符合這個年代的俚語和生活場景。

  就這麼一直修修改改,刪刪減減,覺得身子冷了,就起來做幾個開合跳暖暖身子。

  手凍木了,讓老三楊盼娘幫她搓搓手再繼續寫。

  以至於後來放下筆,她感覺自己手都不自覺的抽抽。

  這篇小說開頭一共寫出了兩萬字,以楊蔓娘過去寫文的經驗來看,已經是很不錯了,內容流暢,一氣呵成,雖然只有兩萬字,但是這兩萬字乾貨滿滿,沒有多餘的贅述。

  楊蔓娘滿意後,又用自己最整齊的筆跡謄寫了一遍。

  將寫好的手稿捲起來,外層裹上防水的油紙。

  深深的呼了一口氣。

  下面。

  就是等下一個休沐日。

  去各大報房裏,跑這本小說的刊印和連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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