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赌斗
江南越窖的青瓷和北方邢窖的白瓷,是這個时代最为有名的瓷器。凌云既然一开始就给龙舌定位为高档茶,那包装自然就要采用瓷器,而且還是最为盛名的越窖青瓷和邢窖白瓷。
“嗯,青瓷虽然更好,不過有许多北方人更喜歡白瓷,我們采用白瓷,主要用来包装销往北方的龙舌茶。”不论何时,地域性总是不可避免的。凌云将一块啃完的羊骨扔在桌下,灰风立即摇着尾巴飞扑過来,一口叼起骨头啃了起来。
高明月有些看不惯的哼了一声,“狼都是养不熟的,将来长大了不是反噬主人就是自行离开。”灰风不是小狗而是只小狼,前几天高乙带护卫上山,借打猎来练习骑射,回来的时候带来了灰风。他们围猎时射杀了母狼,然后在狼穴发现了這只小狼崽子,带着回来也不是要养,而是打算丢给庄裡猎犬的小狗崽们玩耍,训练它们。正好凌云遇到,看到第一眼,他就喜歡這只小狼崽子了。那只小狼是那样的独孤与楚楚可怜,让他觉得就如同自己初到這裡时的惶惶。最后他把這只小狼要了過来,养在身边,用羊奶稀饭喂养,小狼崽子竟然顽强的活了下来。他给它取名灰风,才個把月大,就已经有了三四斤的模样,甚至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跟着凌云屁股后面来啃骨头了。
“据說狗最初也是狼,后来慢慢驯服成了看家护院的狗,灰风這么小,总能养熟的。就算将来长大后真的野性难驯要离开,那也随它好了。”凌云笑着說道,高明月說起来也是他的小姨子了。人都說小姨子的屁股有姐夫的一半,不過高明月除了在算账的时候能专注安静,其它的时候可不是什么和善的主。一直到现在,這小姨子对凌云似乎還有些成见。這让他不解,想当初最开始提出要他入赘高家的可就是高明月。凌云也只能尽量的退让,谁让這是自己的小姨子呢。他掰开一块炊饼,上面撒了点盐,自己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喂给桌下正用可爱的目光望着他的灰风。“你可以喂它,它很好玩的。”
“淑女是不会养野东西的,更不会在用餐时喂狗的。”她用调羹舀了一勺子的羊汤,一边吹着热气,一边满脸不屑的說道。
高浅雪已经完全习惯了丈夫和妹妹每天的斗嘴了,笑着道:“好了,明月,你可是堂堂郡主殿下,真正的大家闺秀,千金淑女。易郎可是你姐夫,怎么每天见面就斗個不停,跟個小孩子似的。”她嘴角扬起,“說到這裡,你可不如你姐夫。易郎知道你喜歡算术,最近可還是费心为你制zuò了一样算术的好工具,說是以后你算账的时候,就能事半功倍呢。对了,易郎,你给明月作的那工具叫什么名字来的,你看我這记忆,昨天刚說過的今天就忘jì了。”
“算盘!”凌云微笑着道。虽然高明月总有些刁蛮而不讲理,可凌云不可能跟她一般见识。最好的办法不是继续跟她斗嘴,而是想办法改变她的态度。他知道高明月最喜歡的就是算术了,而恰又发现這個时代居然只有算筹而沒有算盘。算個数,得把几百根小木棒摆满一地,太麻烦了。算盘這东西,可是用了上千年的好工具,他就不相信,算盘一出,還摆不平這小丫头。
“算盘?会算术的盘子?”高明月笑道,似乎根本不相信凌云能做出這样的好东西。
凌云算了算,拿起细麻布擦了擦手,然后转头对站在后面侍候的木兰道,“木兰,把我昨天做的那把算盘拿来。”
算盘是临时制zuò,算不上太华丽,不過算盘本身并不复杂,真正厉害的只是珠算的口诀而已。凌云把算盘放在桌上,手指啪啦啪拉一阵拔动,那木珠啪啪作响。
“這就是算盘?還能大大提高计算速度?”高明月不信。
“我知道你算数很厉害,据說還是高家庄第一算术高手。不如我們来打個赌,你找一個账本過来,我們俩一起算,你用你的算筹,我用我這会算术的盘子,看看谁最先算出来如何?”凌云笑着道。虽然后世电脑和计算器的普遍,使得算盘渐被淘汰,可他小时候学校却是還有過珠算课程,甚至后来他也一直沒丢。珠算的水平比不得那些打的比计算器還快的老会计,可口诀也是烂熟于胸,珠算起来可并不慢。跟一個還拿着两百多個棒子摆大阵的隋朝姑娘比算术,這還真有点壮汉欺负孩童的感觉。
高明月对自己的算术明显很自负,根本不相信凌云靠一個新工具就能赢過她。当下毫不犹豫的道:“比就比,不過你打算拿什么做赌注?”
“嗯,赌什么呢。”凌云捏着下巴微笑着,片刻后,一脸坏笑的道:“要不然這样吧,若是你输了,就帮我给灰风洗一個月的澡!”
“不行!”高明月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让她给小灰狼洗澡,這怎么可能。若不是看姐姐的面上,她早就让人一棒子把這只狼崽子给打死了,還想让她堂堂郡主给它洗澡。
“那你說赌什么?”
高明月咬着银牙瞪着一脸坏笑的姐夫,“赌钱好了,若是你能赢我,我给你一万钱,若你你输了,我也不要你给我钱,就把這支小狼崽子给扔出庄去。”她明知凌云這個姑爷沒钱,却還故意打這样的数目大的赌,明摆着就是想要赶走小狼。
不過凌云却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這個赌他赢定了。
听說二小姐和姑爷要赌算账,顿时高家庄就热闹起来了。一传十,十传百,沒多久,前厅這边就围满了人。高家庄向来风气好,平时待下人也和气,尤其是這段時間,凌云天天给家中說书,人气高涨。一個是大家喜爱的二小姐,一個是如今人气高涨的新姑爷,一時間,大家兴奋异常,都想知道這场算术对决,谁胜谁负。
高浅雪做了主裁判,管家高伯和账房张伯则是副裁决。由张伯从账房挑选了一本新账本,做为比赛之用。限定一柱香的時間,谁能最先计算出准确结果,谁就胜利。
“你输定了!”开始之前,高明月一脸赢定了的表情。
“可别高兴的太早哦,一万钱啊,還真不少呢。”凌云来這隋朝之后,对物价也算有了個了解,以最基础的米价来說,如今是开皇盛世,大隋立国十八年,天下一统,北御突厥南平陈朝,可谓正是如日中天之时,尤其是這几年,国际形shì大好,沒有大的战争,只有些小的边境冲突,而且也沒有太大的工程,又沒什么太大的天灾,因此数年丰收,朝廷甚至在各地陆续修筑大量的粮仓储粮。连需要从江淮河东等地输粮入关中的京师,米价都只有斗米十钱而已。
斗米十钱什么概念?隋立国之后清理南北朝时各种私钱,官方统一铸五铢钱,千钱重四斤二两。這個钱俗称肉好,货币坚挺,购买力很强。现代的一升米重斤,一斗十升合重斤,千克。不過隋时一升只有现代的升左右。
换算下,隋代一斗米重千克,而隋代的一斤十六两,每两约42克,每斤克,隋代一斗也就是斤。這么一算,就很清楚了,隋代十文钱可以买五斤九两多米,每斤米价为文,不到两文钱一斤米。
如果按后世的米价来兑huàn,那么一文钱差不多值后世的软妹币两元左右。当然,实际上,隋代铜钱的购买力,比软妹币還是要高的,毕竟后代的粮食丰富,粮价很高,而隋代的粮价再便宜,也還是不便宜的。现代一個普通工人月薪三千,能买一千斤米,而古代普通人月薪不可能达到一千七八百文。
一万钱,這可以說是豪赌了。换成米,五六千斤,能直接把凌云砸死并埋了。
“开始!”随着高伯的一声开始,凌云立即打开账本,然后飞快的拔打起算盘来,为了能有更震撼的效果,他直接开启了双手快打的本领。想当初,凌云可是凭這手双手拔盘的功夫,還代表学校参加過珠算比赛得過奖,引得无数女同学的爱慕。如今一施展出来,果然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众人只见凌云眼睛看着账本,然后也不看那只满是珠子的古怪盘子,两只手却好幻影一样在上面拔动,一阵噼裡啪啦的声音不断响动着,充满节奏。
那声音引的高明月有些心绪不宁,难以平静,不由的频频转头去看凌云。见他那神奇的模样,心裡不肯相信,安慰自己他一定是在瞎拔,绝不是在真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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