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我只是习惯写小說而已
白露语很突然的就能感觉到应该怎么唱,在哪裡唱,在今天之前他都是不能的。
不過唱出来的,却比之前唱的要弱很多,虽然依旧很好听就是了。
“真是不可思议,這就是奇迹嗎?”长发歌手不敢置信的說。
声音是不可能作假的,他能听得出白露语在很认真的唱,但是两次唱的,可以說是天上地下,差距很大。
一個使得周围人都安静,忘却了一切,一個使得,嗯,一般,就那样。
之前白露语唱的时候他都怀疑這個可移动的小音响是不是变异了,怎么能发出這么美妙的声音。
白露语不好意思的把话筒還给长发歌手。
长发歌手向白露语的父母走過去:“你好,這是你家的孩子吧?他唱歌真好听。”
父母也很惊讶,诧异的說:“我們也是第一天知道,他居然唱歌能唱的這么好听。”
“他以前沒有学過唱歌嗎?”
“是的,根本沒有,从来沒有听他唱過,我們家也沒有机会让他去学音乐。”
“這样啊?他真的是一個好苗子,如果可以,請你们一定要让他去学唱歌!真的是太奇妙了!突然的想要唱歌,唱的如此好,不敢置信,不可思议。”
白露语也摸着自己的喉咙,站在一边。
他感觉自己很奇怪。
就是,那瞬间仿佛自己不是自己了。
莫非自己的金手指上线了?那我還写不写小說?要不靠着金手指在這個时代在這個世界谱写一個重生者的老套神话?
這么想着,但是他沒有太過于兴奋,因为想要踏入艺人道路是很困难的,他的话,只想要普普通通的。
或许小說中拥有各种各样天赋能力的主角带着金手指混迹娱乐圈很开心,活的逍遥自在吧,但是他這個重生回来的家伙却沒有小說主角那样的气魄和想法以及能力。
刚才的那种冲动和激动,让他的声音完全被打开了来。
很想,唱一些歌。
但是回想大脑,突然发现,除了越长大越孤单以外其他歌曲還是依旧是那個样子,越长大越孤单倒是宛如刻印在大脑之中了一样,歌词,唱法,该怎么唱。
其他的,沒有任何歌曲,他真的是从来沒有学习過唱歌,任何的歌曲,他都不会唱,就是那种极为外行人的唱法,什么歌词,干嘛要记呢?看着不就行了。
跟着电脑裡面的歌词一起唱就是了。
白露语很失落,刚才以为自己的金手指到账,所有什么歌呀,舞蹈啊,都莫名其妙的会了,然后就开启一段,嗯,载歌载舞的人生。
但是最后发现自己只是突然会了這一首歌而已。
不過他也需要学一些歌了。
父母和因为白露语的原因有一些热情的长发歌手聊了一会儿,然后长发歌手回到自己的位置上,還要继续的唱歌,白露语则是跟着父母一起走。
“或许,你真的是从未来回来的吧。”
白父有一些奇怪的說。
“你不要那样的人生,我之前都沒有问你,以为你是病了,你能和爸爸說一下,你的‘未来’嗎?”
白父一边走一边的问。
白露语听到這话,轻轻地說:“我无论怎么学习也沒有学好,每天写作业写到十二点,然后最后靠出来的成绩,连普通的学校都进不去,我們家也买不起,所以送我去之前和数学老师說的那個职业学习,在职业学校之中,我也沒学好,除了美术课,一直在混日子,然后毕业之后出来,在社会上作服务员,懒得去找工作,然后,一直干了四五年。”
說着,白露语說:“我們在七年后,存够了一些的钱,借了一些亲戚朋友的钱,买了一户房子,借的不多,那個时候正好我工作,全家一起负债還钱,然后我們家就有了房子,稳定了下来,然后我,一直的工作,感觉人生也就這样了,沒有什么翻身的机会,钱我都上交给你们了,一個月你们给我花一百块。”
今天晚上发出的章節增加了十几個收藏。
逛完街回来的白露语开始疯狂的码字。
写主角获得了铁棍之后开始疯狂的斩杀怪物,兴奋的不能自己,在自己的基地之中获得了一個屠杀大魔王的称号。
還有就是毒岛冴子也表现的越来越亲近主角,每一次主角要去杀丧尸的时候都要求带上她。
在主角面前,毒岛冴子渐渐地也不再隐藏,挥舞着手中高城壮一郎赠送的据說是很有名的祖传的刀,村田。
想想也是,现在的刀具管制极为严重,這种武士刀,虽然不是沒有人作吧,但是一般都不知道是用什么垃圾材料做的,而這柄,显然是极为坚韧的,
刀锋锋利无比。
主角鉴定发现是SS级装备,末世村田刀。
這個世界的特殊东西基本上是带着末世两個字的,鉴定丧尸的时候,D级末世丧尸
是的,有D级末世丧尸也就代表着会有更高级的。
描述主角杀丧尸,感觉有一些不太好的都用马赛克代替。
這個时候,白露语突然发现屏幕上面有点闪烁,点开发现是书中有评论。
“哇,写动漫的嗎?好少有人写动漫的,加油。”
這個时候還沒有多少人写动漫同人,更不要說无限流的动漫了。
无限流是在零七年就出来了,如果要追寻一下源头的话,其实是源自零零年的一部动画,叫作杀戮都市,這個可能是给零七年的那個小說作者带来的一些的灵感,又或者只是单纯的美妙巧合,开启了我华国的无限流派。
动漫在前几年是世界级的寒武纪,我华国本来是世界最强的动漫大国,但是,沒有了。
然后岛国开始发展這個领域。
說真的,很多东西在自己裡面不香,锅裡不香锅外香,等我华国回過头来,岛国的动漫流入华夏市场,让几乎全世界都喜爱岛国的动漫。
岛国真的是一個,嗯,很神奇的地方。
白露语看到這個评论,有一些开心。
一般情况下,看书的人是不会发评论的,真的。
這也就让白露语感觉很无聊,要不是写书成了一种习惯,无聊的时候喜歡随便想想写写东西,恐怕他真的无法在這個领域一直走了十几年之久。
对,不是喜爱,是习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