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回長安

作者:硬殼長嘴
程處默此時還不知道自己又多了一個媳婦。要是他知道,歷史上最有個性的高陽公主成爲他的女人的話,他也不知道是高興,還是該悲傷。到達嶺南的第四天,護衛們,都已經陸陸續續回到營地中了。程處默,就讓其中一部分人,帶上從林邑掠奪過來的糧食,和從天竺,搶劫過來的黃金,先出發去長安了他自己則要等到一個月後,糧食收割完畢,才和馮盎一起返回長安,馮盎剛好要,去朝拜李世民。再加上這次嶺南的,水田開發,稻種的耕種,培育,他都是有大功的。這次和糧食一起進長安,剛好一,可以向李世民表忠心。二,又可以像李世民,要功要賞。這次的大功勞估計,能讓他上國公之位,畢竟原來他已經是郡公了。

  日月輪轉,不覺中,一個月時間已經過去了。稻田裏,水稻,結着滿滿的稻穗,全部都被壓彎了腰,收穫的時節到了。馮盎發動當地百姓幫忙收割,承諾以後,分田,分稻種。當地百姓的收割熱情,也就非常的高漲了。才幾天時間,就和林邑的奴隸一起,把100萬畝田的水稻,給全部收割完畢了。最後得到稻米,400萬石。除了留下10萬石的種子以外全部分批裝船,運往長安。

  唐朝時,北方種植小麥,就算是良田,產出,不過每畝三石而已。而這邊的高產稻種,一年可以種兩季,每季一畝可以產四石。如果在整個長江以南全部推廣開來,這個高產良種,就算大唐人口一個大爆發,翻了兩倍的話,也能養活了。對於是否能養活大唐百姓,這個問題,程處默是不關心的,因爲,在印度次北方,還有一個恆河平原,在等着他去征服呢。只要征服了那邊,奴役當地人,種植水稻,那麼糧食多得根本喫不完。整個大唐所有良田加起來,不及恆河平原的一半。而其餘的則是貧瘠的山地,荒漠。雖說大唐地大物博,但是跟可耕地面積,的確是不及其他地方。這天程處默和馮盎,跟着運糧船隊,一起出發了。一路順風順水來到揚州,改換內陸的小船,前往洛林市。沿途的百姓看到一船船的糧食都非常的開心。自此,在百姓中,流傳着一句話,嶺南熟,天下足。嶺南再也不是百姓中的不年之地,而是真正的天府之國,魚米之鄉了。估計這也會造成一波人口的南移。馮盎要是知道這些,估計會笑歪了嘴。唐朝時,嶺南的漢人本身非常的少,大多都是10萬大山中的百夷人。這些人畢竟王化較晚,不服教化,管理起來非常的不方便。要是有大量的漢人遷移,則馮盎,其下,治理也更加方便。

  糧食,送到,洛林市的時候,大部分,就地放在洛林市的官倉。一小部分,裝車,送往長安。這畢竟是第一次收割的糧食,要送往長安給李世民看看,這是有象徵意義的。

  一個大型車隊就這樣咯吱咯吱的,慢慢的向長安進發。到達長安時,已經開始飄起了雪,凜冬,來了。

  程處默看着大雪,詩興有感而發。

  “北國風光,千里冰封,萬里雪飄,望長城內外,惟餘莽莽,大河上下,頓失滔滔。山舞銀蛇,原馳蠟象,欲與天公試比高,須晴日,看紅裝素裹,分外妖嬈。

  江山如此多嬌,引無數英雄競折腰。惜秦皇漢武,略輸文采。魏宗晉祖,稍遜風騷。一代天驕,頡利可汗,只識彎弓射大雕。俱往矣,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程處默拿出太祖的詩詞拿來裝逼。

  “好詩好詩,如此,大氣磅礴。處默賢侄,文采不凡吶”馮盎誇讚道。“不敢當,不敢當,一般一般長安第二。”程處默擺了擺手,說道。

  “哦,長安竟然還有文采,比你還好的人。”馮盎問道。

  “當然有,那就是我們偉大的陛下呀。”程處默隔空,拍了一記馬屁。

  “朕的文采可沒有你說的那麼好。”這時,旁邊傳來一個聲音,原來李世民已經在城門口等候了。只是程處默剛纔光顧着裝逼,沒有看見罷了。

  “陛下文采天下第一,是衆所周知的。”程處默不着痕跡的又一記馬屁拍了過去。

  “好啦好啦,趕緊回去看看你的爹媽吧。你小子別的沒學好馬屁倒是拍的挺溜的。記得明天來上早朝。”李世民,笑罵道。

  “嘿嘿,那陛下我就先回家了。”程處默說完,就打馬向盧國公府騎去。

  “哎,那小子走了,馮愛卿,走,陪朕喝杯酒,聊聊關於這個高產稻種的事兒。”李世民轉頭對馮盎說。

  “遵命陛下。”馮盎躬身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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