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果不其然。
在安排了對三名御史臺主官的晉升以後。
李天繼續宣佈御史臺的變革方案。
首先是臺院。
臺院的御史叫做侍御御史。
這是三院裏最清貴的存在。
之前的侍御御史,雖然僅僅是從四品官員。
可卻直接聽命於皇帝,專項負責皇帝命令調查的案件。
而在變革以後,侍御御史直接升爲了正三品。
這不光強化了御史臺權威,還強化了皇帝的權威。
再然後。
本來是正五品官員的察院監察御史,以及殿院殿中侍御史,也發生了改變。
變革後的監察御史和殿中侍御史,沒有具體的官級。
最高的監察御史和殿中侍御史,能夠達到正三品。
而最低的,則是從七品的水平。
同時,李天還頒佈了一條法令。
在隨後的工作裏,監察御史和殿中侍御史,原則上只可以調查比自己低半階的官員。
這便杜絕了從前低階御史奈何不了高階官員的局面。
大大增強了御史臺的權力。
殿中侍御史最高可以達到正三品。
這邊意味着,除掉正二品的六部尚書與正三品的六部侍郎以外。
中樞的全體官員,都在他們的監察範圍內。
而在地方。
因爲監察御史最高可達到正三品。
因此,除掉正二品的都督外。
即便是知府,也得對監察御史低頭。
然後。
李天還在御史臺原本的基礎上,增加了兩院。
一個,叫做審計院。
專門負責審計戶部稅收的工作。
這下子。
戶部雖然還保留有之前的得力部門“稅務監察”,擁有執法權。
可判斷個人是否有避稅逃稅的司法權,卻交給了御史臺。
這個審計院,明顯是用來限制戶部權力的。
不過既然有審計院限制戶部。
刑部當然也有對應的限制。
那便是御史臺新五院裏的最後一院。
檢察院。
在建立檢察院以後。
刑部仍然有調查案件,依律處置罪犯的權力。
甚至於,他們還可以審理案件。
可御史臺卻非常巧妙的把本來屬於刑部的公訴權,轉去了檢察院!
這便意味着,刑部沒法自行組織有關非親告罪名的訴訟工作。
只有經過檢察院調查,確定罪犯觸及非親告類罪名,並提出訴訟。
刑部纔可以給這名罪犯羅列罪名!
這項變革直接令衆人啞口無言。
因爲戶部當初提出對刑部設置限制。
就是以刑部的權力,極可能造成意外。
而這種意外,是沒人負責的。
但其實,通常這種情況只會出現在非親告罪上。
因爲非親告罪,是朝廷出面向罪犯提起訴訟。
所以如果出現問題,就是朝廷代表的公權力負責。
可親告罪卻不同。
因爲親告罪的性質,是訴訟個人。
因此,如果後來調查出是冤假錯案。
那朝廷只用對原訴訟人判決誣告罪就可以解決問題。
這般變革,雖然侷限了刑部的權利。
可也讓刑部避免了一些風險。
當變革公佈以後。
衆法家大臣居然驚奇的發現。
自己雖然在這場戰裏損失了一部分權力。
可比起他們,戶部損失的更多。
“可這又有何意義呢?”
內閣首輔曾黎的家中。
刑部侍郎周昆不滿道:“在整個過程裏,戶部本質上的變化只是把儒家之前掌握的權力從右手換到左手。”
“但於我們法家而言,卻是實實在在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