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扒手的慣用套路

作者:佚名
“沒有事,就幾個小毛賊。”

  “讓您看笑話了,你說你和林隊長出來散個步也能遇到扒手,回頭這事兒傳出去,咱們領導得寫檢討了。”

  “這有啥,咱們寧海市雖然扒手不多,但兇殺案倒是一件比一件離譜,你們這裏經濟發達,人流量大,外來人口衆多,自然警力不足,這麼多扒手,哪裏抓的完。”

  “是啊,今晚的便衣都安排去了上下九步行街,那邊不出事,這邊又來,光是荔灣區派出所反扒民警,這個月就在街頭共抓獲了56名嫌疑人,更別說其他越秀,白雲,芳村,天河等地,我們刑事組雖然不負責這塊,但每個月的數據那是觸目驚心啊。”

  “是啊,同志們都不容易,先把這幾個傢伙帶回去吧,我一會兒有事情問他們。”

  “看他們這樣子,一時半會,能醒過來嗎?”

  “我下手比較輕,應該沒什麼大礙。”

  “要不,剩下的工作就讓我們來吧,你明天還要趕飛機,該好好休息休息。”

  “沒關係,飛機上也能睡一會兒,我主要是好奇,這幫傢伙的作案流程是什麼,背後團伙還有多少人,所以想親自問個清楚。”

  “行,那我回去安排。”

  於是,葉默就帶着林萱,一起坐警車回局裏了。

  車上,葉默給張小凡打了個電話。

  “喂小凡,你在哪兒呢?”

  “我在上下九步行街呢,小梅和阿康非要帶我去買什麼玉器,說是給我即將出生孩子的禮物,你說我該不該收呢?”

  “廣東人喜歡玉器,這是人家好意,你就不要拒絕了,回頭他們結婚,你再回一份禮物就行,我和林隊剛纔在江邊抓了三名扒手,現在回去局裏審問一下,你一會兒回來直接去宿舍吧,記得明早調鬧鐘,別起晚了。”

  “好傢伙,你這也能抓到扒手,葉隊您可真是罪犯剋星啊。”

  “就是碰巧而已,這事兒別到處說。”葉默是明事理的人,他一個安京特派來的專家,在你的地盤出去散個步,還能遇到扒手,這傳出去,後果可大可小,如果有人想借題發揮,多少有點麻煩。

  “行,我知道了,您忙您的。”

  ……

  很快,回到警局,換上警服,來到審訊室,葉默開始了他的問答環節。

  眼前坐在椅子上的人,正是被葉默踢了膝蓋的那名青年,他看起來二十來歲,此刻仍舊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似乎對於這種情況,他也是早有應對。

  “叫什麼名字?”

  “身份證不是有寫嗎?你自己不會看嗎?”

  “我再問你一遍,叫什麼名字。”

  “你問我叫什麼名字?我還想問你叫什麼名字呢?警察就可以隨便打人嗎?我的膝蓋被你踢成這樣,我還沒問你要湯藥費呢?我告訴你,你趕緊把我放出去,不然有你好看。”

  “怎麼,到了這裏,你還敢威脅我?你真以爲我們警察都是喫素的?我們要是怕你報復,就不會穿這身衣服,我現在最後問你一遍,你叫什麼名字?”

  似乎被葉默的氣勢嚇到了,這人愣了片刻,這纔不情願的回答道:“王洪濤。”

  “多少歲,籍貫哪裏的?”

  “23,甘肅的。”

  “甘肅人勤快純樸,怎麼老是有你們這種人給當地抹黑呢?”

  聽到這句話,王洪濤眼珠子轉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他們那套對付警察的辦法,於是再次硬氣起來。

  “我說你問完沒有,問完了我可以走了沒?你現在放我走,我就不問你要湯藥費,不然你不賠我三五千,別想着這事就這麼算了。”

  “你覺得你走的了嗎?”

  “我爲什麼走不了?我犯了啥事兒了?你有證據嗎?”

  “爲什麼指使未成年小孩去偷東西?你們團伙還有多少人?”

  “你哪隻眼睛見到我指使未成人偷東西了?”

  “那我正常抓扒手,你拿着水果刀過來是怎麼個事?”

  “我就是拿水果刀出來準備買個西瓜喫,誰知道你上來就打我一頓,還把我抓了過來,我還不知道怎麼個事兒呢,你問我,我問誰?”

  “我身爲一名警察,你沒犯事,我抓你做什麼?”

  “我怎麼知道,說不定你是想衝業績,隨便抓個人來邀功吧,當差的就是牛唄,不把我們這些老百姓當人。”

  見到這人一套又一套的說辭,葉默知道,他們這幫人,早就有了應對辦法。

  首先你沒有抓到他偷東西的證據,他死活不承認,你拿他也沒有辦法。

  再者,那些未成年孩子被抓後,也絕對不會把他們供出來,因爲一旦供出來,可能就要面臨一頓毒打。

  即便是供出來了,你抓到的人,也只不過是這些小魚小蝦,這些個孩子放出去之後,依舊會被抓起來毒打。

  他們這個套路屢試不爽,也是當下扒手問題很難解決的根本原因。

  除非開展雷霆行動,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但這說起來簡單,實行起來卻無比困難。

  畢竟比起掃毒掃黑等問題,扒手盜竊等犯罪行爲,就得稍微往後靠一靠了。

  除非社會發展到了一個高度穩定的狀態,當扒手的收益,已經不如隨便找一份工作划算的時候,這些扒手纔會慢慢減少。

  見到這人在審訊室耍起了無賴,李隊長也是沒有辦法,通常這種人,抓了之後,第二天也會放出去。

  你無憑無據,那他是真沒轍。

  而那些未成年偷竊,也只能口頭教育。

  公安機關辦事都得走流程,不能你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你要給一個人定罪,你得有證據,向檢察機關提供證據材料,再由檢察機關決定是否起訴,最後法院再判決。

  沒有實質性證據,你只能放人。

  這時候,李隊長指着王洪濤道:“你們三人持刀襲警,故意殺人,你覺得我們能讓你出去嗎?你知不知道你今晚拿刀指着的人是誰?”

  “你少威脅我,什麼故意殺人?我這叫故意傷人未遂,你以爲我不懂法律是吧?我跟人打架,我提刀上門,結果我被打了,你是不是要告我故意殺人?判我死刑?你少給我來這一套,識相的趕緊放我走。”

  面對這種情況,李隊長無奈的嘆了口氣。

  他隨後把葉默喊到審訊室外面,隨後對他道:“葉隊,我沒說錯吧,他們就這個情況,死活不承認,你又沒證據,所以基本上抓進來也只能放走,我們也試過抓門派人跟蹤那些小偷,但他們都十分警惕,一點把柄不讓我們抓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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