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三生有幸

作者:連諾
重生軍夫撩人!

  “宋墨人呢?還沒回來呢?”林秋掃一眼沒看見宋墨開口問道。

  “還沒回呢!姑爺沒準是有事的不回來,你啊還是趕緊進來。”王美珍拉着林秋的手進屋。

  “你回來啦。”迷迷糊糊聽見有小的聲響,林秋睜開朦朧睡眼瞧見的就是正在脫衣服的宋墨,再一看時間八點半,這可真是夠晚的,宋墨這個點回來準是沒有趕上末班車。

  宋墨一皺眉,他自認爲自己的動作夠輕,沒曾想還是吵醒睡着瞪得媳婦!

  宋墨轉身一看,就看見林秋懶洋洋地從被子下面伸出了一條手臂,探出來的那顆腦袋又按回了被窩,臉上迷迷糊糊的,似乎在下一秒就又能陷入沉沉的睡夢中。

  “睡吧。”宋墨坐到牀上,伸手扶住林秋,揉揉林秋的小腦袋,在她的額頭上留下一吻,讓她接着入睡。

  “我不困,每天不是喫就是睡,也說不上困不困。”林秋順勢勾住宋墨的鼻子看着宋墨臉上的倦色忍不住開口,“這麼晚,你還回來,會不會影響休息。”

  林秋一想覺着後悔,她光是想着自己搬出來怎麼方便,卻沒想到宋墨來來回回一路該多麼麻煩,要知道他可不像自己現在這樣可以整日整日窩在屋裏。這樣一想她又有搬回去的衝動。

  “不會的,你放心,你就安心睡吧!”宋墨給林秋掖被角,聽見這話動作也不帶停。

  “哪裏能不影響呢!”林秋直起身子反駁,看着宋墨的眼睛瞪得圓溜溜的,透着幾分可愛,休息不足影響工作效率是生活常識,林秋不覺着宋墨這句話能夠糊弄過自己。

  “像今天這樣的日子畢竟是少數,要是跟往日裏一樣,我還是能夠趕上末班車的。”看着林秋關切的眼神,宋墨心軟得一塌糊塗。

  林秋腦袋一點一點瞌睡蟲上身直接睡着,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宋墨早就已經離開。

  林秋錘着自己的腦袋覺着自己未免睡得太熟,懶覺睡得太多,每天都是不到日上三竿絕不起牀,現在倒是沒什麼問題,可等孩子生過來她要還是這樣一副疲軟嗜睡的模樣,如何能夠照顧好自己的小寶貝。

  孩子生出來以後肯定是擱他們屋子而不是父母屋子裏,小孩子晚上尿牀哭餓不知道要折騰幾次,對於父母來說這可能是一個甜蜜的負擔,可林秋卻有另外一層顧慮。

  林秋覺得,宋墨每天這麼辛苦忙碌的,等孩子出生以後每晚還得被孩子鬧醒幾次,給他換尿布,餵奶粉,再抱到她身邊來,她卻醒得迷迷糊糊的,那樣可是絕對不行的。

  林秋睡眠淺容易被人吵醒,只是醒來的一瞬間腦袋還是一團漿糊,迷迷糊糊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她早就定好目標,做一個賢妻良母,勢必把宋墨和兩個孩子照顧的妥妥當當,一家四口和和美美的。

  或許在孩子出生以後她可以選擇暫時跟宋墨分房睡,免得孩子打攪他的睡眠質量。

  宋墨還不知道他的媳婦正打着生娃後分房睡的主意,操練起士兵依舊是一絲不苟絕對的認真。

  晚上宋墨一回來,林秋立馬跟上去,躊躇一小會兒,覺着該說的話還是得說。

  “要不,你就別回來,住在大院裏,這兒離得那麼遠,一個來回就得不少時間。”林秋頭一次覺着院子買得離大嫂家近不是明智之舉,宋墨要是趕不上末班車,自己騎自行車過來少說也得一個多小時,早上出發坐車半個小時,騎自行車抄的是近道,可就算是這樣,這樣一來一天可不得少睡一個半小時,宋墨自己不覺着有什麼,林秋覺着心疼,就怕他身體喫不消。

  “我沒事,你別擔心。”林秋的關心讓宋墨很是受用,老婆孩子熱炕頭比孤枕難眠不知道好多少倍,每天路上最多就花費一個半小時比他的預期好上不小,早上乘公交車的時候捎上自行車正合適。

  他本來就是少睡的,一天五個小時足矣保證起來以後生龍活虎,只是平時他跟林秋睡在一塊兒的時候,不由自主地養成賴牀的習慣。

  每天早上一起來就是媳婦嬌憨的睡顏,看着媳婦窩在自己懷裏甜睡的模樣真的是會上癮的,他不忍心破壞媳婦的美夢。林秋睡覺淺,他起牀準保會把林秋從睡夢中拉出來。當然這段時間例外,許是因爲孕婦本就嗜睡,林秋睡得格外香甜,他動作幅度稍微小一些,不會把林秋從睡夢中吵醒。

  林秋向來是在宋墨之後醒的,迷迷糊糊地跟着宋墨下牀以後,又跟着他進衛生間裏,隨便洗把臉清醒一下,然後拿過來他給擠好牙膏的牙刷,刷了牙以後繼續洗臉,最後用宋墨遞過來的毛巾擦臉。

  宋墨在的日子裏,林秋被宋墨照顧已成自然,每天早上都會上演,宋墨也樂得這麼磨磨蹭蹭地伺候林秋,看她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臉,每一個動作都是依靠他而完成的,這樣他心裏很滿意。

  “要不我還是搬回去,你要是天天這樣,我覺着還是不大好。”林秋想想之後補充道,宋墨的話是沒錯,可她還是擔心宋墨逞強,擔心宋墨睡眠時間不夠,影響到他白天的狀態,這樣一想就覺着心疼,覺着自己搬出來或許就是一個餿主意。

  “二舅哥好不容易纔來一趟,你說哪有你這個主人跟人住兩天就跑的道理!”宋墨看着林秋臉上動搖的神色,加把勁兒勸道,“你好好住在這兒,你要是一走,你讓他怎麼想,會不會覺着你這個妹妹不待見他這個做哥哥的。”

  住這裏不光是林秋舒坦,這兒空間大,更重要的是岳父岳母高興,大院對於他們來說時間陌生的,住在那裏他們是不習慣的。

  媳婦或許也是知道這點的,因此當初買房的動作很是乾脆利落。

  “可是……”

  林秋聽宋墨這麼一說果然遲疑,這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只是世上沒有兩全的事情,既然要考量二哥二嫂的心裏感受,那麼也就只好暫時委屈宋墨。

  林秋看着宋墨堅持的模樣輕輕嘆息一聲,這要改變宋墨的主意還真是困難。林秋覺着自己說服宋墨的道路可謂是十分漫長,說服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宋墨看着林秋愁眉不展的樣子又保證了兩句,“沒事的,哪天若是實在遲,我就不回來,你放心吧,我肯定會把自己的身體顧好的。”

  有了宋墨的反覆保證,林秋才放心宋墨去洗澡,還不忘叮囑一句,“你別嫌棄我囉嗦,我還是要說一句要是時間不允許的話就住在大院,你再給我來個電話,我好安心。”

  “好,聽你的。”宋墨注視着林秋,嘴角是暖暖的笑容。

  “真是個不省心的傢伙。”林秋嘴裏忍不住抱怨着,可是嘴角卻越翹越高。

  等王美珍來喊喫飯的時候,宋墨方纔脫身,晚飯宋墨喫得是飯,林秋喫得是面,孕婦的口味有的時候就是很難猜,突然想喫什麼,不喫的話心裏就燒得慌。

  端上來的麪條賣相不錯,清清白白的素面,上面飄着細細的蔥花,鮮亮的嫩綠色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動,用筷子一挑,就看見下面還有黃燦燦的雞蛋,光是問着就鮮香撲鼻,令人食慾大開。

  幸好沒有厚重的肉味,每天各式各樣的魚肉不間斷,喫的都是大魚大肉。看着這樣清淡的麪條,林秋自然是毫不客氣地享用起來,忍不住對着王美珍豎起大拇指,“媽,你這煮麪條的手藝見長啊!味道真不錯。”

  “這可不是我的手藝要謝就謝謝嬌嬌。”王美珍看着閨女喫得香甜,臉上掛着笑,對主動提出給閨女下面條的二兒媳婦嬌嬌的印象提升些許。

  “二嫂,多謝你,你這手藝是這個!”林秋豎起大拇指誇起人來半點不含糊,看着就讓人覺着真誠。

  李嬌嬌受寵若驚地擺擺手,看着林秋和顏悅色的,婆婆的臉色出奇的溫柔,她算是明白,看樣子討好小姑子纔是討好婆婆的正確道路,“我的手藝就是一般般,大抵是剛開始喫覺着新奇,喫上幾次就會覺着很是一般。”

  作爲過來人,李嬌嬌知道林秋在這種時候對於一碗配料豐富的麪條未必會趕興趣,反而越是簡單色越是清爽的越能討林秋喜歡。

  這個時候不比從前,以前坐月子的時候是什麼都沒有,饞肉饞得慌,現在是想喫什麼就有什麼,變着法兒地喫大魚大肉。大魚大肉喫多以後,清粥小菜就格外受人青睞。

  李嬌嬌正是明白這一點方纔那麼做的,與其說她的手藝好,不如說她腦子靈光選得對。

  晚上宋墨告訴林秋接下來幾天他未必回得來,作爲副團他需要訓練士兵,接下來他需要整日都和他的兵呆在一起,與他們一同訓練體能,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宋墨出去這麼長時間,一些老兵退役與此同時也有新鮮的血液輸入,這個時候集訓是必須的。

  新兵老兵相互磨合,宋墨把人聚在一起訓練體能,他和他們一起,明天組織5公里越野訓練,全程參與70公里徒步行軍,訓練班排戰鬥課目。

  這些專業術語林秋不懂,但也算知道宋墨之前晚歸是在做訓練計劃,每年全軍區他的訓練計劃最優秀,哪年都是標杆,宋墨爲此付出的汗水與努力也着實不少。

  林秋沒曾想這麼快宋墨就有正經事要幹,接下來幾天可能回不來,心裏有點小沮喪。這種時候林秋除答應外還能說什麼,擺擺手表示知道,趕緊讓他出發,不用管她。

  “只要時間允許,我一定會趕回來。”宋墨如是說,兩個相愛的人總是覺着相處的時間不夠,想法設法也要在一塊兒,宋墨就是這種感受。

  “我不稀罕。”林秋口是心非,臉上淺淺的笑容出賣了她的好心情。

  “秋兒,你會一直支持我的,是麼?”宋墨看着莞爾而笑的林秋開口,眼神專注地看着林秋,直看得林秋的臉皮慢慢變紅。

  “會”林秋堅定地道,“我會支持你就如同你支持我一樣。”

  林秋一開始的時候其實不大願意宋墨當軍人從事危險至極的任務,宋墨一開始的時候其實也不大樂意林秋拋頭露面掙錢,但兩個人各退一步理解對方的需求,如果一開始是雙方各退一步,現在就是雙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以後還會和我對着幹嗎?”林秋勾着宋墨的手臂,挑着眉毛問道。

  “沒有啊!”宋墨下意識的回答就是沒有仔細一回想答案亦是如此。

  林秋突然笑出聲,她側過臉來,親了親他的臉頰,“榆木腦袋,還挺會氣人!”

  “我什麼時候氣你了?”宋墨覺着自己十分無辜,明明他什麼都沒做。

  “你說呢?”林秋伸手在他腰上狠狠掐了一下,宋墨疼的哎吆一聲,當然這其中有幾分誇張。

  “以後得時候別逞強,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別不當回事兒,要真遲就在大院待着,你不心疼自己我還心疼呢!”大晚上的宋墨回來林秋除擔心他的休息之外,還擔心路上的安全,抄近道快,但晚上的時候有的地方黑燈瞎火,大晚上的宋墨回來,她根本就放心不下,這傢伙怎麼就不懂她的良苦用心。

  宋墨薄脣一勾,看着媳婦關心心疼他面帶羞紅,聽着媳婦的口是心非,他周身的氣息柔軟溫暖得就跟春風似的,看着林秋的眼神也是越發的溫柔。他一把摟過林秋,兩人相擁在一塊兒,周圍冒着粉紅色的泡泡,心情是無限的愉悅與滿足。

  有那麼一個人記掛着你,努力地爲你付出。你傷心的時候她陪着逗你開心,你開心的時候她爲你高興,她在感情的世界裏或許有些小笨拙,但她對你的好卻是最真實的。

  遇到一個喜歡的,並且願意支持他的人是多麼的難得,三生有幸他宋墨得以娶林秋爲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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