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選擇做農婦 作者:未知 (十四) 王思明雖說是一個故人,但,他是紫煙的故人,與她奚夢遙沒有一毛錢關係—— 有些人穿越過來,也許會利用原主的軀殼得到不少好處,名利、地位、身份、愛情、財富等等——但她奚夢遙不是那樣的人,不是光明磊落的事她不幹。 在王思明的眼中,她不過值十兩銀子罷了。 在陶然兒沉思的時候,李信志也在思考。他想着陶然兒作爲一個相府千金,如今有故友來尋她搭救她了,她肯定會跟着他回去的。 他心想,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她一個千金大小姐,弱質女流,也許在鄉下撐不了幾天就會死掉,不如讓她跟着這個王公子回去,雖然這個王公子不是什麼好人,但是對於這個姑娘好像倒是一片真心—— 剛開始買她下來,用意是留着將來也許有用,她可以是一枚很好的棋子,很重要的人質。 可是後來相處了一陣子,發現這個姑娘心地好,性格十分溫馴可愛,對他又忠心耿耿,因此,不忍心讓她成爲自己手上的一顆棋子。 亂世之中,人人如浮萍,隨波逐流,命運不能由自己作主,但是做大江大河的浮萍,還是朱門大戶花園小池塘的浮萍,明顯後者更安逸。 一個女人,平安地結婚,懷孕,生子,得夫婿寵愛,公婆喜歡,纔是幸福的一生吧。 這是李信志的想法。 陶然兒看看王思明,又看看李信志,一顆心如同疾風中的勁草。 她可以確定肯定的是,她認識李信志在前,認識王思明在後,李信志人品比王思明要好,她和李信志在一起有巨大的安全感,跟着王思明走,她會很害怕,不知道未來在何方。 再說了,王思明雖然一口一個“紫煙妹妹”叫的可是這具身體的故主,不是她!她不是刑紫煙,因此,王思明與她一毛線關係都沒有,她爲什麼要跟他走? 想到這裏,陶然兒也翻身下馬,走到李信志面前,對他脆聲說道:“信志哥哥,我要作農婦,我選你!”然後紫葡萄一般的大眼笑眯眯地看着他,眉眼彎彎如同月牙。 真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但是她做了選擇。 李信志驚呆了,那一瞬間,他的內心震驚又喜悅,還有幾分感動。她居然會選擇跟着他去鄉下當農婦受苦。 他以一個農民的身份與王思明比肩而站,讓她選擇,她居然選了他這個一窮二白的農民。 他鼻子酸酸的,微笑着,溫和提醒她道:“陶然兒,當農婦很苦的,你這種千金大小姐,可知道一首詩——”他慢慢吟道:“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陶然兒微笑道:“知道,農民的糧食都是一滴汗水摔在地上變成八瓣換來的。君子重諾!我不能讓你喫虧。” 李信志心中一陣暖流掠過,對她微笑說道:“我沒喫虧,你表哥要給我十兩銀子呢。” 陶然兒笑笑,說道:“我可比十兩銀子值錢,在他眼裏,我也就值十兩銀子,這種人不值得跟隨!” 聲音清亮如同檐間的風鈴,王明思聽得一張俊臉漲紅。呃,他剛纔應該多拿一些銀兩的。 他向前一步,急切地解釋道:“紫煙妹妹,你誤會了,我不是這個意思,在我心中,你是最重要的——” 李信志笑了,他點點頭,微笑道:“那好,我們繼續趕路。” 他扶她上馬,兩個人縱馬向前。 看到陶然兒做出這種選擇,王思明幾乎瘋了,他雙目生煙,咬牙命令道:“給我上!把那個男的殺了,把紫煙妹妹帶走!” 二十多個隨從縱馬向李信志撲了過去。 李信志抱起陶然兒從馬背上騰空而起,瀟灑閒適,行雲流水,如同一隻翩翩起舞的蝴蝶。他將她放在安全地帶,然後拔出長劍,與撲上來的敵人廝殺。 在刀劍的廝殺聲中,陶然兒只覺得他如同一把冰冷的銀色長劍,幾個回合下來,勝負已分,王思明被李信志的大手掐在半空,如一個玩偶,他一隻手虎口震裂,手上流着血,咬牙切齒,隨從個個倒地不起。 李信志把劍“刷”的一聲回鞘,將王思明如同扔一塊石頭似的扔在塵埃之中,冷聲說道:“看在陶然兒份上,饒你們不死!替我問候你爹王操蛋!”然後他抱起陶然兒飛身上馬,縱馬離去。 身後傳來王思明憤怒的低吼:“我爹不叫王操蛋——”然後他的低吼變成痛苦的呼喊:“紫煙妹妹——”他不明白,他的紫煙妹妹到底是怎麼了,爲什麼不認得他了,爲什麼會選擇跟着那個窮小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