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最終還是像了別人

作者:未知
七月四日,高氏餛飩第五家分店開業。 孫娟和高子涵合不攏嘴,外有宋迅的不斷打理,內有孫娟過硬的技術,當然,這些年,高子涵的技術也不錯了,她生病以前,是不屑當一個做餛飩的,可現在,不當不行,因爲換了腎,她的身子骨還是比較弱的,雖然她換腎的時候年紀尚輕,並沒有影響太多,但她還是要吃藥。 外人倒是並沒有覺出來高子涵有病什麼的。 剛開始宋迅看到高子涵吃藥,也覺得心煩,那麼多藥。 不愛一個人的時候,什麼都覺得她煩。 可是那天,高子涵從外面幹活回來,回到家,默默地就把藥喫上了,特別平靜,宋迅忽然就覺有一股什麼梗在他的喉頭,宋迅以前也沒有談過戀愛,但是他知道很多女人是有公主病的,高子涵沒有,宋迅日日看着高子涵,竟然日日覺得她順眼,從來不拿自己的病說事兒,從來不拿自己的弱勢來威脅宋迅,相反,她對子吟很好,幫助自己的母親,縱然心裏有小九九,可從來不表現。 即使剛結婚那會兒,宋迅對她一般,可高子涵也沒說什麼,她看破卻不說破,從來不說狠話威脅宋迅,也不強求,人無完人,宋迅覺得,子涵很好。 兩個人日日在一起生活,再白的白月光,也都暗淡了。 更何況,子吟生孩子,不見孩子,這種狠絕,已經超過了宋迅的容忍,他覺得,他就是一個小市民,還是要和三觀一致的人在一起,他註定無法適合子吟的大格局。 一個人的行爲會反應一個人的心態,高子涵看到宋迅如此,知道他在日日地改變,兩個人慢慢地竟然琴瑟和諧起來,所以,高子涵對高子吟心裏的嫉妒,因爲並沒有時時處處的相遇,並沒有那麼明顯。更何況,子吟現在很可憐。 她不想讓子吟回來的目的,就是爲了不想讓宋迅分心,如今,宋迅如此,對於子吟繼承了鉅額財產的事情,雖然子涵的心裏還是略有不平,但她還是暫時放下了。 命運如此,向來半點不由人。 第五家分店開在了市中心。 高氏餛飩已經是一個知名品牌,那日,江延成讓自己的助理,去給孫娟送錢。 助理就納悶了,以前和高氏餛飩也沒聯繫啊,怎麼突然去給他們送錢? 江延成給了助理十萬塊的支票,還有一個花籃,並讓助理在高氏餛飩站臺一天。 “一天?”助理問。 “是。”江延成已經在籤支票了。 對江延成的命令,助理是不敢違拗的,拿了江延成的支票,便去了。 把支票交給孫娟的時候,孫娟鄙夷了一聲,“若不是今日開業,喜慶日子,我早把支票給你撕了。江延成的心腸,得細細考量,打狗的肉裏,都帶着七步斷腸散。把支票拿走。” 孫娟滿臉冰霜地說到。 “可總裁非我讓我交給您,阿姨,早就知道高氏餛飩是一個姓孫的特別有能力的女士在經營,我也姓孫,好歹是本家,您對總裁有看法,是您的事情,不關我的事,您總不能讓我爲難啊。”助理說到,孫助理這個人,情商特別高。 孫娟又是一個心軟的人,說道,“我全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姑且收下的支票,回頭我自己退給他。” 就算子吟不想和江延成散,孫娟也早想讓兩個人散了,她怎麼可能收江延成的支票?給自己找這些不痛快? 孫助理看到孫娟並不熱情,也無法,只能在高氏餛飩店門口站了一天的臺。 又因爲高氏餛飩這家店開在鬧市,有經過的富豪看見便詫異地說到,“這不是江總的助理嗎?怎麼來這裏站開臺了?” 富豪旁邊的朋友就說,“沒聽說嘛,江總孩子的媽就是這家的小女兒。” “聽說江總挺稀罕這個小兒子的。” “自己的兒子麼,自然喜歡,看今天來站臺這架勢,估計這回是真的,你我以後得多捧捧這家餛鈍店的場,將來在江總面前,也好有話題。” “沒錯。” 在這裏站了一天台以後,回去,孫助理就跟江延成彙報了。 江延成坐在自己的辦公椅上,“她說什麼了?” “什麼也沒說。不過看起來,並沒有那麼開心,好像還憋着火。”助理說。 江延成也沒指望孫娟這麼快就能想通,他就是想在高子吟面前賣個好人——你媽開業,我去支持了,錢也送了,還給你媽站臺了。 剛剛這樣想着,順豐快遞就來了,江延成不用想都知道是什麼——孫娟退回來的支票,江延成有些不悅,雖然早就猜到結局,但結局挺血淋淋的,挺殘忍。 不管送回來不送回來,江延成就是想讓高子吟知道,他有這份心,這就夠了。 高子涵的確給高子吟打電話了,不過說的,不是這件事,而是另外一件事情——孫娟要梅開二度,問問高子吟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在老店的時候,便總有一位大叔來孫娟的店裏喫餛飩,孫娟的店面拆遷以後,他又跟着來了新店,本來只是老顧客,孫娟也沒有多想,不過開業那一日,他跟孫娟說了,挺喜歡她的,喜歡她踏實幹練,又穩重,喜歡她風風火火的作風。 他家裏的情況也跟孫娟說了,他叫孫年,四十九歲了,離異,中學教歷史的,有一個女兒跟着前妻出國了,高子涵把這件事情當做一樁美事告訴了高子吟,想聽聽她的意見。 高子涵和孫娟根本就沒對子吟說過江延成來的事情,既然要斷,自己要斷乾淨,她們怎麼會蠢到在子吟面前提起江延成? 不過孫娟的事情,倒的確是一樁美事,孫娟也才五十歲不到,都守了這麼多年的寡了,理應有第二春,高子吟笑着說,媽應該嘗試一下。 高子吟剛從華盛頓回來,這幾天太忙了,身子有些發虛,也可能那日和江延成折騰了半夜以後,早起就去華盛頓了,總之,就是頭疼,難受,渾身沒勁兒。 此時的高子吟坐在沙發上,和馮錦說媽媽第二春的事情。 馮錦只是冷哼了一聲,“第一劫過完了,現在又準備過第二劫。男人都酒囊飯袋。真不知道你們高興什麼。” 聽到馮錦這樣說,高子吟只是笑了一下,不過那笑裏,卻有幾分苦楚。 畢竟這一輩子,她也遭了江延成的不少罪,確實是劫難,感同身受。 “怎麼了?”馮錦問。 “江家的人,好像待阿蘭不好。”高子吟躺在沙發上,馮錦坐在旁邊的單人沙發上,高子吟把真絲手帕蓋在了臉上。 “你怎麼知道?不是這輩子都不要知道阿蘭的消息?”馮錦問,“還是你又和江延成睡了?別瞞我,上次你不回家,我便猜到了。他一勾引,你便上勾,久了,他就不把你當回事了。” 高子吟在絲帕下面的臉,不知道是什麼表情,“沒有,這次,我把他當成鴨子。是真的。他也知道我把他當成了鴨子。” 馮錦便笑了一下,“堂堂延成集團的掌門人,自己跑到法國來當鴨子,也是頭回聽說。” “我媽和那個孫叔叔的事情,我姐的意思,想讓我回家一趟,給我媽把把關。可我不想回國,只要回國,凡事都上心頭。我好不容易走出來江延成的陰影,不想再回去了。”高子吟說道。 “你不去,我去如何?你看男人的眼光,也就那樣。”馮錦又說。 “你?”高子吟把絲帕從自己的臉上取下來,很詫異地說道。 “我主要去警告一下江家的人,讓他們對阿蘭好點兒,若不好,等着瞧。還有,我去幫孫娟看看男人,如何?” 高子吟還是懷疑,“我怕——你會和我媽吵起來。” 馮錦高傲地笑笑,“你爸也不是什麼香餑餑,是你媽口中挨千刀的,是我眼裏的窩囊廢,這樣一個男人,我們犯得着成爲情敵嗎?” 高子吟想想也對,馮錦要去中國,她管不着。 本來一個在中國,一個在法國,井水不犯河水,不過既然馮錦有要冰釋前嫌的態度,高子吟似乎應該樂見其成。 高子吟這段時間不出差了,在家休養了幾天,身體便逐漸好了,已經打電話告訴了孫娟,馮錦會回去,她不回國的原因,不說孫娟也知道,也理解。 孫娟倒是挺喜歡這個孫年的,很乾淨,很斯文,職業也好,受人尊敬的老師。 聽到馮錦要來,孫娟便是各種的不自在,想揍人的心思是有的,但是高子吟早就跟媽說好了,不要讓媽跟馮錦起衝突,馮錦此次主要爲了阿蘭來的,去跟孫娟看看孫年,也是好心,馮錦的眼光可比高子吟強多了,而且,孫娟心裏也好奇,對方究竟是何方神聖,能把曾經的高志遠勾引到入贅?這種新人和舊人的關係,暗暗在孫娟心裏涌動,尤其,她還是曾經輸了的那一方,這種比較,更加明顯。 孫娟是在餛飩店裏見到的馮錦第一面。 高子涵曾經見過馮錦,但是知道媽心裏對馮錦芥蒂,所以,高子涵從沒有詳細形容過馮錦的長相。 雖然從沒見過馮錦,但是孫娟還是猜出來是誰了。 來人相當好的氣質,烏髮在後面散着,捲曲的彷彿是一段風流韻致。 高檔真絲的衣服,花邊上繡着水仙,長相相當高貴,皮膚很緊緻,彷彿才三十歲出頭的年紀,又彷彿全天下的人,她都不放在眼裏。 孫娟從後廚出來的時候,馮錦正在四處打量店裏,目光施然,坐了下來。 孫娟自覺自己廚娘的打扮,和馮錦簡直是雲泥之別。 縱然不服,可孫娟不得不承認,馮錦比她高了好幾個段位,挨千刀的看上她,倒貼她,完全是意料之中,和她一個賣餛飩的比,誰不喜歡風情萬種的馮錦? 倒是細看之下,子吟這幾年的變化,和馮錦越來越像了。 都是捲曲的長髮,都是真絲勾勒出來的風流韻致,看人的樣子,也都是慢吞吞,卻冷冽的,不給人留一點兒餘地的,馮錦的目光砸在孫娟的身上,當真是又穩又狠,也砸疼了孫娟。 孫娟心裏想的是,自己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女兒,辛辛苦苦養了二十年的女兒,最終還是像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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