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團體解散風波(上) 作者:未知 高興之餘,顏然甚至根本沒想過什麼原因會使得自己的兩位“助理”同時遲到,害得她作爲一個藝人,居然要在樓下刷外網新聞等他們半天,以至於被小夥這種“非專業星探”給撩騷到。 自從在飯糰耍小聰明,被公關部高總監一頓臭罵,再被控評組榮譽組長金鯉一頓情商上的打擊後,顏然就躺平任嘲了。飯糰帳號的管理就完全交給了歐陽和小媛管理了。 顏然本人不登飯糰很久了。本身對娛樂信息也不怎麼感興趣的她,完全不知道今天娛樂圈到底發生了什麼大事。 她在翻外網的科技與時政新聞的同時,歐陽和小媛還在歐陽的房間裏商議一會該怎麼跟顏然彙報網上突然暴出的,足夠顛覆東風少女的這則爆炸性新聞呢! 【今天工作完畢後,牟敏卿、文雪夷、周茜、餘應琪、柳夢縈、馮錦兒各自被各自的經紀公司接走,未返回宿舍。因爲團員的缺失,原本預計四天後舉行的成團新聞發佈會延期。重開計劃:暫無。】 一時間網上都炸了。很多粉絲都絕望了:我xx的沒日沒夜花了這麼多錢剛把你們投進團,這團就完了?一時間飯糰整個兒都爆了。 史稱“東風少女第一次解散風波”。 其原因,歸根結底還是出現在居間代理公司權上。 這裏要把顏然的經紀代理協議,與其他九位小姐姐的居間代理協議要分開來看。因爲這兩個協議是完全不同的。 最大的不同,在於顏然本身就是食鐵獸的成員。不涉及賺的錢先過一遍食鐵獸,再過一遍經紀公司的問題。而且,因爲之前王石生給顏然開的條件過於苛刻,引起顏然的極度不適與反感,甚至有可能拒絕成團,董源爲了安撫顏然,給了顏然兩個選項:【與食鐵獸緊緊捆綁】和【相對較爲自由的簽約方式】。 顏然選擇了後者。所謂的相對自由,主要指的是以下幾個方面: 鑑於顏然作爲唱作型藝人,需要獨處時間進行創作,所以她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跟團,參與一些非重要的團活動(當然也拿不到錢)。 除了一些重要的晚會、新聞發佈會、團綜等必須全員參加活動不能推脫外,食鐵獸不能強制要求顏然幹某些工作——所以顏然跟歐陽說她不想參加再那些採訪,廣告類活動時,她有這個權力說“不”。 除非與重要活動的日程起衝突,所有向顏然發起的工作約,食鐵獸無權代替顏然接受或拒絕,必須先經過顏然(歐陽)同意。 顏然可以接“私活”,但無論什麼工作,無論工作是否是食鐵獸介紹,食鐵獸都會收取固定比例的經紀費用,這個比例爲30%,即所有個人資源,顏然與食鐵獸7:3分成。 跟團走的團資(僅限以東風少女爲名的團活動),食鐵獸額外再收取30%“女團運營費用”,即4:6分成。 代理期間顏然的所有創作,版權歸顏然所有。但所有收益,按7:3與食鐵獸分成。 這個分成條款看上去好像食鐵獸挺佔便宜的,但看看其他小姐姐們的居間代理協議,你就知道什麼是真黑了: 首先,原則上不許私自活動。所有工作必須由食鐵獸安排。兩年居間代理,意思就是忘掉你原來那個公司吧。這兩年,食鐵獸纔是你的媽媽。 其次,藝人作爲一個整體參與團活動,所有活動,無論個人資源或是團體活動都視爲“團資”,食鐵獸收取70%代理費。剩下30%再通過原經紀公司與藝人進行分成。 ……這還只是最重要的兩點。真要扒開協議一條一條談,食鐵獸可是相當的黑。差不多相當於王石生給顏然那協議的兩年限定版,當然,稍微好一點點。 看官可要問了:這麼黑的條款,各大經紀公司怎麼一開始同意成團呢? 問題就在這裏了。當時成團的日程很緊。食鐵獸要跟每家公司談細節扯皮,最後肯定沒時間。所以出道前,食鐵獸跟各大公司只談了一個意向籤:就是說你把你公司的藝人交給我用兩年。待遇嘛,我們到時候再細談。 有點像董源在節目最開始跟顏然籤的那個意向籤,只定大方向,具體細節不管。 顏然那個細節約必須要在成團前籤,因爲如果顏然拒絕出道,意向籤也完了,顏然從此不屬東風少女,也不屬食鐵獸的藝人。甚至因爲顏然掌管貝拉楊的全部版權,連帶着貝拉楊的生前作品公司都沒辦法插手。 但其他公司的藝人則沒必要着急。 出道後,各家小姐姐的待遇問題的談判便擺上了桌面。這時食鐵獸就把剛纔那個黑成炭的協議拿出來了。 這時各家的反應就完全不同了。 金鯉的公司只是間在上海的小破辦公室,沒有出道,金鯉就是回去繼續直播的份。所以沙老闆二話不說就把協議給簽了,爽快得跟賣假鈔一樣。 甘源是因爲人情送過來的選手。所以對方公司什麼毛病沒挑也很痛快地就簽了。 李漱玉則是跟原公司鬧了個極大的不痛快。原公司壓根不管她了。在分成細節上討價還價了一番後,也簽得很順利。 但剩下映虹的牟敏卿、文雪夷;米人的周茜;咔咪的餘應琪;帥狗的柳夢縈;以及水果的馮錦兒的協議就完全無法談下去。 其他不說,不許接私活這項根本就沒可能實現。舉一個例子:成團後的代理權各個公司都交給了食鐵獸,但映虹早在成團前就爲文雪夷和牟敏卿簽了一大堆工作,而且簽約費用映虹早已喫進了嘴裏,怎麼可能吐出來再分給食鐵獸! 映虹提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就是:兩團並行。 就是牟敏卿和文雪夷原來不是韓國“銀河少女”的成員嘛!現在雖然進了“東風少女”,牟、文二人還要保持銀河少女的編制,以及接受銀河少女的工作。 另外,成團後的居間代理權是給了你食鐵獸,但我事前簽定的工作,你要同意我的藝人履行,並且你食鐵獸不能分錢。 這種條件,食鐵獸要能同意纔怪了呢!於是兩家從商談到交涉,從交涉到扯皮,再到大打出手。一發而不可收拾了! 我發現前天好像有個詭異的投票峯值,坡度之陡如同去年美國突發的“電子煙肺炎”羣體爆發事件——這是發生什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