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印度(公元500年以前)(5)
再生族初次结婚时,必须娶同种姓的女子。如果再次结婚,要按照以下规矩来选择:首陀罗男子只能娶首陀罗女子;吠舍男子可以娶首陀罗和吠舍女子;刹帝利男子可以娶首陀罗、吠舍和刹帝利女子;婆罗门男子可以娶吠舍、刹帝利和婆罗门女子。再生族若一时糊涂娶了低级种姓的女子,其家族和后代就立即沦为首陀罗。若婆罗门男子跟首陀罗女子上床,那么他的地位将被贬低;如果跟她生了孩子,他就失去了婆罗门的地位。……
如果父亲、兄弟、丈夫及其男性姻亲们希望家族兴旺,他们就应该尊敬和爱护妇女。……假如妇女生活很悲惨,那么这个家庭很快就会衰败;假如妇女生活得好,家庭就会兴旺。被遭受虐待的妇女诅咒过的家庭,就会像中了魔法一样完全毁灭。
《爱经》*
四大种姓的男子按照规矩应当与同一种姓的处女结婚,这不仅给他们带来好声誉,使他们被社会合法地接受,而且有益于他们的后代。与比自己种姓等级高,且已经结过一次婚的女子结婚,这是坚决被禁止的。与低级种姓的女子结合,与寡妇或被休的女子结合,或是与娼妓结合,这些并不鼓励也不惩罚,因为这样的关系仅仅是为了享乐而非婚姻。……
娜依卡[2]可以分为三类:处女、离婚或守寡的女子,以及妓女。
……还有第四种娜依卡,那就是帕克什基:因为特定的原因(即除了繁衍后代和获得欢愉之外的原因)而与别人发生关系的已婚女子。……
:https://www.bie5.cc。:https://m.bie5.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