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大神,等等我啊(四更求推薦票啊!) 作者:未知 特别是那些一品居士和二品居士。 妖山岭那种地方,妖怪可是极多。 即便是妖山岭外围,鬼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强大妖怪,跑出来散心。 若是运气不好,可是会死在裡面的! “所有人,应该都沒有携带妖丹吧,有携带妖丹的,請上交,由我們暂时保管。” 妖山岭坐落在距离沧剑派三個小时车程的地方。 這一片,沒有城市,镇子和村庄。 可以說,方圆百裡,都荒无人烟。 一片连绵无边的大山,森林,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两辆大巴车,停在了进入妖山岭的森林入口处。 车子停下后,七十人,又被召集了起来。 烟谭星說道:“一旦进入妖山岭后,生死自负,现在退出,還来得及。” “另外,速度一定要快,名额只有二十個,超過二十個人后,便不算数了。” “开始。” 沒有人离去。 這一趟虽然危险,但若是加入了沧剑派,其中的好处,却也是显而易见的。 不知道多少人,此时飞奔进了妖山岭中,分散而去。 林凡,白敬云也往妖山岭中敢去。 那個五品居士的青年,看起来约十九岁左右。 背着手。 烟谭星笑着說:“墨辰,還不进去?” 這五品居士,便是五個大世家中,墨家的少年天才。 墨辰笑了一下:“反正入门的排名,我会是第一。” 墨辰有這样的绝对自信。 他的实力,在這些人中,谁能比拟? 他不是第一,谁又能是。 “還是不要大意。”烟谭星提醒道。 墨辰笑了一下,渡步般往這座巨大的森林中走去。 林凡和白敬云此时走在一起。 白敬云:“林凡,我看他们都是分散行动,我俩要不要分开?” 林凡笑着說:“他们不過是怕斩杀妖怪后,那颗妖丹不好分配而已,你好好跟着我就是,你這一品居士的实力,在這裡面,很容易丧命的。” “大神,高手,带带我啊。” 此时,身后传来了一個喊声。 方经亘跑了上来,气喘吁吁的說:“带我一起啊,放心,有两颗妖丹,你俩先拿,遇到第三個妖怪,再把妖丹给我就是。” “额。”林凡奇怪的看着方经亘:“這样效率未免太低了。” 自己和這神经病又不熟,干嘛带上他? 方经亘說:“放心放心,我绝不拖后退,若是凑齐了两颗妖丹,你俩返程我也绝无怨言。” “這可是你說的。”林凡說:“不過我事先聲明,若是你敢打什么歪主意,光一個方家的名头,可保不住你的人头。” 就這方经亘,连牙刷牙膏都抢的性格,难免他不会对妖丹动心思。 “放心,我有自知之明。”方经亘使劲点头起来。 方经亘也是无奈啊,他這人,平生沒啥爱好,就喜歡欺负人。 加入沧剑派,也不過是感觉若是自己顶着沧剑派的名头,更能欺负人罢了。 至于加入沧剑派,方经亘還真沒其他人那般热衷。 最起码相比于自己的性命,方经亘更在乎自己的性命。 要是不能加入沧剑派,最多也就是少欺负点人罢了。 可若是死了,這辈子都不能再欺负人了。 对于他這人而言,不能欺负人,太令人感到痛苦了。 這空气中,透露着一股淡淡的妖气。 当然,這股妖气很淡。 “听說妖山岭深处,妖气成了雾气,也不知真假。”白敬云好奇的說。 三人闲聊着往裡面走去。 虽然妖山岭的妖怪多,但并非遍地都是妖怪。 最起码三人在這妖山岭中,走了快半個小时,沒有遇到一個。 “這妖怪也太少了点吧。”方经亘忍不住說:“這样找下去,何年何月才能找到三個妖怪。” “妖怪也不是大白菜。”林凡說着。 突然,森林的不远处,传来了一声人的惨叫声。 “啊!” 那声音很凄厉。 而且听惨叫声,应该距离他们不過一裡路左右。 “過去看看。” 林凡說完,朝惨叫声传来的方向便赶去。 森林中,一只狼一般的妖怪,正撕咬着地上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這只狼妖浑身上下的毛发,都锋利无比。 “三品狼妖。” 方经亘脸色有些难看。 沒想到這遇到的第一個妖怪,就是三品狼妖。 狼妖口中,血淋淋的往三人看了過来。 夜晚,月光照在狼妖身上,更是给人一种渗人的感觉。 “我,我說,咱们要不要撤啊?”方经亘吞了口唾沫,看了一眼地上的那具被啃得七零八落的尸体。 他此时虽知道林凡是三品居士,但這狼妖那副凶悍的样子。 若是林凡打不過,他岂不是小命就丢這了。 “现在撤,還来得及嗎?”白敬云倒是颇为冷静,毕竟林凡站在他的身边。 白敬云对林凡,可是很有自信的。 当初,即便是那個叫辟玉成的四品妖人,也接不住林凡一招。 遇到個三品狼妖,有什么好令人害怕的。 “吼。” 狼妖的喉咙中,发出低吼,它慢慢朝着几人靠了過来。 “喂喂,它過来了。”方经亘额头出现了汗渍:“我的天,它在看我,该不会是想先吃了我吧。” “喂,你能不能安静点。”林凡撇了一旁的方经亘一眼。 此时,這头狼妖嘶吼着便冲了上来。 “妈啊。”方经亘转身便要跑。 噗哧一声。 方经亘回头看去。 狼妖的头颅已经在地上了,林凡的手中,握着一柄符剑。 狼妖的鲜血,還在符剑上。 “额,高,高手,真大神啊。”方经亘一脸震惊:“你竟然一剑就将這狼妖给斩了,我的天。” 白敬云则安静的取出了那颗三品妖丹。 林凡道:“走,继续找下一個妖怪。” 說完,林凡忍不住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尸体,微微摇头,随后一道符丢下,這具尸体燃烧了起来。 虽然并不相识,但人家已死,总不能让人家暴尸荒野,更何况,這裡除了妖怪,野兽也有不少。 人既已经死了,总不能尸体還让财狼野豹给叼走。 方经亘回過神来后,看到林凡二人已经走出颇远:“大神,等等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