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Chapter 34
“不過是在虛張聲勢罷了,”她想,“要是我真的回答不願意改掉這個姓,他怕是會氣得跳腳。”
她個性活潑,即使面前站着一個人人懼怕的魔鬼,手持馬鞭,神色冷峻地抵着她的面頰,她也能作出歡樂的想象來。過了一會兒,她竟被自己的想象逗笑了。
“你笑什麼。”埃裏克的聲音更冷了。
“我笑你是個傻瓜,”她說,“對女人的心思一無所知。”
說完,她眨着淺色的眼睫毛,斜着眼睛,挑逗地瞥了他一眼。
如果他識相的話,就會順着這個臺階下來,虛心地請教她在想什麼,然後她就可以大發慈悲地告訴他,他一直以來都錯了,她並不喜歡蘭斯,也不在乎這個姓氏,只在乎他。不過,鑑於他做的那些混蛋事,她還沒想好要不要原諒他,一切要看他的表現。
她正在饒有興味地想象怎麼刁難他,就聽見他嘲弄地說道:“當然不像德·夏洛萊太太對男人的心思瞭解得那麼清楚,街上隨便碰到一個男人,都能相談甚歡。”
莉齊頓時火冒三丈,心想:“要不是以爲那個人認識你,我才懶得搭理他呢!”這句話險些脫口而出,但她板着臉,倔強地吞下去了。她已經給過他臺階,是他自己不要的。
“你找我到底是爲了什麼?”她把頭一轉,惱火地說,“如果是爲了跟我討論,我該不該在街上跟男人說話,你還是去找蘭斯吧,他對婦德比我有研究多了。”
“你以爲我會像你愚蠢的丈夫一樣,在乎你是否守閨訓,”他冷冷地說,用馬鞭把她的臉轉了回來,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不允許她避開他的視線,“在乎你是否兩腿分開騎馬,是否嚼菸草喝烈酒,是否跟男人跳舞調情麼。”
假如莉齊能冷靜下來,仔細思索一番,就會明白他的意思是,他並不在乎她叛逆而粗俗的舉止,也不在乎別人會如何看待她。這時,只要她稍加引誘,就能引出他的真心話。
然而,她被憤怒衝昏了頭腦,一心只想用尖刻的言詞把他冷漠的面具給扯下來。
“噢,你當然什麼都不在乎!”她一想到他做完那事兒就走,怒火就不受控制地往上衝,“如果你真的在乎什麼,就不會做出那種——噁心的事情!”
話音落下,她後知後覺地發現,這句話好像有歧義。她要不要解釋一下呢?
但很快,她就硬起心腸,把這個念頭趕到了腦後,眼中閃着決不妥協的光芒。
如果他要她解釋,她就解釋,她並不是那種不講道理的人。如果他不要她解釋——
想到這裏,她擡起眼,透過兩彎濃密的眼睫毛望了他一眼,想看看他在想什麼。
這不看不要緊,一看嚇了她一大跳,差點失聲叫出來。
他兩隻金色眼睛一動不動地死盯着她,眼神在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僞裝,冰冷、恐怖、露骨,如同一頭只剩下食慾的飢餓野獸。
她一直想諷刺他,激怒他,扯下他臉上的面具,現在成功了。
他的神色陰冷壓抑得讓她感到害怕。
她忍不住打了個哆嗦,想要後退一步。
但他手上的馬鞭還抵在她的臉頰上,如果這時候退縮,他一定能感覺到。她纔不要退縮,理虧的又不是她。
不過話說回來,她爲什麼要跟他較勁呢?
他雖然極其冷靜聰明,頭腦就像一臺複雜而精密的機器,儲存着海量的知識,擁有可怕的洞察力和理解力,無論問題如何怪僻,都能在他的口中準確的答案。
她從來沒有見過他被理科的問題難倒過。就他拉小提琴時所展現的高難技巧來看,他在藝術方面,也絕不會遇到什麼難題。
他是個全能型的天才,也是舉世罕見的魔術大師,打個響指就能點燃蠟燭,而這只是他最不起眼的一個小魔術。
更多時候,他就像幽靈一般高深莫測,能在無形之中使人的眼耳鼻舌身全部如墮迷霧。
這樣聰明的一個人,卻對感情一竅不通。
不知是否他從未在學識上碰到過障礙的原因,一旦他在感情上碰壁,整個人就會變得格外難以相處,要麼一言不發,要麼冷嘲熱諷,好像問題會因爲他冷峻嚇人的臉色迎刃而解似的。
他再聰明,對冷僻的知識知道得再多,也不能爲他在感情上的愚鈍開脫——也就是她,才能忍受他的愚鈍。換作其他人,早就給他一巴掌,讓他滾蛋了。
莉齊沒有意識到,相較於感情上的愚鈍,埃裏克恐怖的長相和弔詭的手段,更加讓人不能接受。她也沒有意識到,她完全不在乎他長得多麼恐怖,手段多麼弔詭。
儘管有的時候,她也會被他嚇一跳,下意識感到一陣懼怕,但這種懼怕除了激起她的鬥志,使她打起精神,更爲努力地對付他,不會給她帶去任何消極的影響。
波斯人認爲他是魔鬼,蘭斯認爲他是幽靈,街上碰到的作家認爲他是沼澤地的一個傳說,雖然拿他寫了不少故事,卻告誡人們不要對他抱有幻想。
只有她因爲生性樂觀,不拘禮節——不管遇到多大的煩惱,都能無所謂地拋到腦後,不管前一晚多麼疲憊,第二天都能精神煥發——毫不介意他的冷漠與敏感,也不介意他的神出鬼沒,更不介意他那狂烈到令人戰慄的激情。
他身上一切不平常的特質,她都能用平常的眼光去看待。
當他冷不丁出現在她的面前時,她最在意的也是,他居然還敢出現在她的面前,而不是他爲什麼進她的臥室如入無人之境。
她對自己的內心世界一無所知。埃裏克在感情上愚鈍,她也沒好到哪兒去。她是另一種愚鈍,這種愚鈍使她得以維持鮮活的個性,不被煩惱纏身。
直到現在,她都還以爲他們之間最大的問題,是埃裏克不開竅。
她腦子裏反覆琢磨的,也是怎麼讓他爲那天的不告而別低頭認錯。至於別的問題,譬如相貌、品行等,她竟一點也沒有想過。
唉,她實在不善琢磨這些事,還是明天再想吧。她現在困得連眼睛都睜不開,只想撲到牀上好好睡一覺。
這時,她想起了那天他炙熱如火爐的體溫——用來抱着睡覺再合適不過了,也想起了一覺睡醒後,看到他的名字,內心涌起的那種莫名的安心感。
她非常需要這種感覺,就像一隻睏倦的小貓,需要一個鬆軟的貓窩。
·
埃裏克不知道莉齊正在琢磨怎麼抱着他睡覺。他閉了閉眼,喉結劇烈地滑動着,頭腦微微眩暈。
原來一切都是他的錯覺,她並不喜歡他。
她對他微笑,對他撒嬌,對他眨眼睫毛,誤以爲他受傷時嚎啕大哭,都不是因爲喜歡,而是因爲她性格如此。
她對誰都這樣,毫不吝惜自己兩個甜美的酒靨,哪怕對方只是一個沒有半點可取之處的三流作家。
看到那一幕時,他整個人險些被狂暴的妒火吞沒。
不知是否知道她有可能喜歡他的緣故,他的嫉妒心比以前強了好幾倍,完全無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調情說笑,幾乎是用盡了全身的力量,纔沒有立刻勒死那個作家。
是的,他不認爲殺人有罪。
他沒有動手,僅僅是因爲不想讓她感到害怕,繼而遠離他。
他的理智恢復得很快,直到遇見蘭斯,頭腦都還算冷靜。
毫無疑問,蘭斯是個蠢貨,居然以爲僅憑婚姻,就能得到她。
這個蠢貨知道她有魅力,卻不知道她的魅力來自何處,還想把她禁錮在凡庸的道德牢籠中。
這種人,永遠不可能博得她的歡心。不足爲懼。
但蘭斯有一句話是對的。
也許會有女人嫁給長得像魔鬼的男人,卻絕對不會嫁給真正的魔鬼。
而他,長得像魔鬼,內心也住着魔鬼。
他已經不記得手底下有過多少亡魂。的確,他不是天生的劊子手,最初用繩索套住另一個人的脖頸,是爲了活命。在你死我活的角鬥場上,他無暇先與良心來一場搏鬥,只能遵循本能選擇活着。
但如果是一個品格高尚的人,肯定寧願去死,也不願助紂爲虐,讓上位者觀賞這種以人命取樂的遊戲。
可直到他展現出超凡的建築天賦之前,都這樣活着。
漸漸地,他習慣了以殺爲生。
他的手是全身上下最完美的部位,蒼白、瘦削、骨節分明,手背上淡藍色的靜脈紋微微凸起,但同時,也是他全身上下最醜惡的部位之一,沾滿了骯髒的血污。
他知道怎麼用這雙手揉弦、運弓,在小提琴上演奏出純淨而優美的樂聲,也知道怎麼用它冷靜利落地殺戮,而保證衣冠整齊,皮鞋潔淨。
回望他的過去,是如此陰暗,如此壓抑。
黑暗,鮮血,累累屍骨。
混亂,決鬥,臊臭熏天。
這樣的他,居然妄想得到她的喜歡。
假如這一切發生在昨天,他會決心放棄她,無聲無息地離開她。
但現在,他已經提前品嚐到了狂喜的滋味——被人喜歡的滋味是多麼美妙,即使知道那是假的,即使已經聽見她說他噁心,他也要牢牢攥在手中,低頭嗅聞那虛假而甜美的芬芳。
想要他放過她,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他已經被埋入墳墓。
想到這裏,埃裏克擡起頭,第一次用沉重得幾近實質的目光,掠奪性十足地望向她。
他看出了她的瑟縮。他不由微微眯起眼睛,一隻手不容反抗地摟住她的腰,另一隻手用馬鞭輕拍了拍她的臉頰,警告她別想離開。
從現在開始,遊戲規則變了。
他是掠食者,而她是被掠奪、被佔有、被食用的獵物。
他冷冷地盯着她,正要面無表情地宣佈這一點,這時,兩條纖長的胳膊摟住了他的脖子,莉齊踮起腳尖,在他的臉上親了一下,又在他的脣上親了一下,黏糊糊地撒嬌說:“我困了,有什麼事明天再說吧。”
他全身一僵,緩緩攥緊一隻拳頭,剛要毫不憐惜地推開她,她卻繼續親了親他的臉頰:“剛纔是我不好,我不該說你噁心,可是你做的事情本來就很噁心嘛。”
他沉默,不明白她爲什麼能用如此甜蜜的聲音,說出如此殘忍的話來。
“做完那事兒就跑,換作其他人,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他——”莉齊越說越惱怒,脾氣又上來了,重重地推了他一下,“你到底陪不陪我睡覺?”
真奇怪,她又沒說什麼深奧的話,他卻像沒聽明白似的,眼神古怪地盯着她看了半天,才慢慢點了一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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