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Chapter 29
她打算過幾天請朱莉婭去另一座城市買白緞。今天她到城裏去,只是去看看能租個怎樣的儲藏室。
莉齊的馬術已嫺熟無比,哪怕是鎮上最好的騎手,也比不過她的控馬能力,而且她的馬鞍上還掛着一把左輪手-槍。所以,一路上她專心趕路,看也沒看後面一眼。
兩個小時後,她總算抵達了最近的城市。
科羅拉多什麼都好,就是女人太少了,一個女旅行家路過這裏,都能令人瞠目而視。
莉齊進城後,更是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她今天其實沒怎麼打扮,頭戴一頂寬檐麥秸稈草帽,身穿苔綠色的騎裝,腳上一雙長筒馬靴,除了手指上的結婚戒指,一樣首飾也沒有佩戴。
但即使她打扮得如此樸素,也藏不住她那一副天生麗質的臉龐。
本地人的皮膚要麼棕得發紅,要麼黃得發黑,她的皮膚卻細白滑膩,哪怕她的五官沒有這麼標緻俊俏,就憑這一身罕見的白皙皮膚,也相當惹人注目。
莉齊知道自己在當地是首屈一指的漂亮,十分坦率地迎接着人們的目光,不時勒住繮繩,朝幾個脫帽致意的男人打招呼。
等看熱鬧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她翻身下馬,把繮繩扔到拴馬樁上,找報童買了一份報紙,仔細讀了起來。
這樣的本地小報,頭版基本上都是出租或售賣房屋的廣告。
莉齊按照上面的地址,一家一家地詢問過去,最後租了一個雜貨鋪的地下室,感覺這裏又隱蔽又方便儲藏物品。租金也不貴,一個星期只要四塊錢。
莉齊掏出十塊錢,希望老闆到時候能幫她搬搬東西。
老闆卻認爲幫女士搬物品屬於天經地義,無論如何也不願收下。
莉齊只好在老闆那裏買了一堆糖果和咖啡粉,硬是把這十塊錢花了出去。
她自認爲做了一件好事——讓好心的老闆多賺了一筆錢,走出去時,臉上洋溢着快活的笑容,哼着小曲撐開小陽傘,朝另一條街走去。
莉齊沒有注意到,幾乎是她轉身的一瞬間,一個高大挺拔的身影就走進了雜貨鋪。
雜貨鋪老闆正在把莉齊買的糖果往地下室搬,一擡頭卻對上了一雙冷峻幽邃的金眼睛,不由得嚇了一跳。
不過這地界什麼人都有,雜貨鋪老闆還碰見過印第安人進來買東西,很快就鎮定下來,跟埃裏克打了聲招呼。
埃裏克沒有迴應。
他掃了一眼雜貨鋪的貨架,非常普通的小店,幾乎看不到外地的商品,唯一一樣外地商品是波旁威士忌,但極有可能是貼牌的私釀酒。
他拿起一支雪茄,垂頭聞了一下。
不僅是劣質菸絲,而且有些受潮了。
但他什麼都沒有說,抓起一大把,走到收銀臺前,吐出兩個字:“結賬。”
老闆忍不住又看了這人一眼——他穿着寬鬆的黑斗篷,裏面是一套剪裁精良的黑西裝和黑緞背心,像大多數紳士那樣,白背心的鈕釦上垂着一截金錶鏈,然而這一截金錶鏈,卻沒有給他增添多少紳士氣質。
或者說,這身打扮使他像極了一位受人尊敬的紳士,舉手投足間卻暴露了冷漠無情的惡徒本性。
老闆報出一個數字。
埃裏克付了十倍的錢。
老闆不免犯起了嘀咕——這一女一男犯的什麼毛病,一前一後到店裏來,不爲買東西,只爲給他送錢。
老闆雖然愛財,但不愛這種來路不明的財。這倒不是因爲他品德高尚,而是因爲在這片混亂、污穢的土地上——出了城,就是一片沒有秩序的蠻荒之地。經驗告訴他,若想多活幾年,最好別收這種意外之財。
老闆數出自己應拿的錢,把剩下的錢推了回去。
埃裏克往前一傾身,拿起一支雪茄,銜在口中,擡起一隻腳,在鞋底擦燃火柴點上,吸了一口,朝旁邊吐出煙霧。
的確十分劣質。
他隨手扔進了旁邊的痰盂裏。
“這錢不是白給你的。”埃裏克淡淡地說道,“告訴我,剛纔那位夫人到這裏來是爲了什麼?”
“這我怎麼可能告訴你?”老闆說,“錢你拿回去,剛纔那支雪茄算我請你的。趕緊離開吧,再不走,我叫巡警了。”
埃裏克冷冷地盯着老闆,突然利落而魯莽地拔出槍,閃電般扳下擊錘,將槍口抵在老闆的胸口上。
老闆嚇得渾身發僵,汗毛一根一根全炸了起來,可他還是沒有鬆口——既然他沒有屈服於金錢的誘惑,就更不可能被暴力所脅迫。
過了一會兒,埃裏克收起槍,轉身離開了。
老闆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暗地裏咒罵了一句。
埃裏克並沒有拿走收銀臺上的錢,也沒有拿走那堆雪茄。
不知是否老闆的錯覺,他總感覺收銀臺上的錢變多了一些。
莉齊不知道雜貨鋪老闆因她而飽受驚嚇,她正在僱人的地方轉悠——她不可能一直親自跑來跑去,必須得僱個跑腿。
這時,一個聲音在她的身後響起:“太太,您要僱人嗎?我這兒有很多健壯的小夥子。”
莉齊回頭一看,是一個面善的中年男人,腰帶上掛着一串叮噹作響的鑰匙,以及一條粗重的九尾鞭,那是專門用來懲罰黑人奴隸的刑具。
莉齊冷然地說:“我是北方人,不買奴隸。”
“那您更該過來看看了,”中年男人說道,“因爲您要是不買下他的話,他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爲什麼?”
中年男人聳聳肩:“他的傷口發炎了。假如他是個純種黑人的話,我或許會大發慈悲,請個大夫給他看看。但他是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混血——除了你們北方人,誰愛搭理這種骯髒的混血兒呢?”
莉齊沉默。
她按住腰間的槍,跟着中年男人走進一個院子裏,裏面關着不少黑人,見她進來,頭也沒有擡一下,全部面目麻木地幹着活兒。
看見這一幕,莉齊禁不住生出了困惑,這真的是1898年嗎?
距離內戰已經過去了三十三年——三十三個春秋!亞伯拉罕·林肯也去世了三十三年,爲什麼黑奴還存在於這世上?
像是看出了她的疑惑,中年男人連連擺手,說道:“哦,您可別誤會!這些人可不是奴隸,他們都是美國公民,不過是一等公民罷了——我也不是什麼奴隸販子,那是犯法的!我只是一個老實憨厚的中間人,想幫他們找份體面的工作。說真的,要不是我,他們這輩子都找不到一份像樣的工作!你千萬別把我想象成一個壞人!”
“別說了,”莉齊皺眉說,“帶我去看看那個混血兒吧。”
中年男人毫不介意她生硬的語氣,笑着點點頭,打開了一間房屋的門。一股獸籠般污濁的氣息瞬間撲面而來。
莉齊警惕中年男人耍花招,沒有立刻走進去。她冷淡地朝裏面揚了揚下巴,說道:“你先進去,別耍花樣。我槍法很準,能在五十碼之外打中你的眼睛。”
中年男人確實想過把她打暈,然後賣到國外去,像她這樣膚白貌美的女人,可以賣一大筆錢,可轉念一想,這麼漂亮的女人敢孤身在西部晃悠,說明家境不一般,說不定後面還跟着一個人在暗中保護她。
能賣的女人多的是,他完全沒必要碰這種燙手山芋。
反正他確實有個印第安人和黑人混血的奴隸,也正好受了傷,發了炎,脫不了手,
中年男人舉起雙手:“放輕鬆,太太。您把我想象的太壞了,我真的只是想找個好心人救他——別緊張,我先進去就是了——”
莉齊走進屋子,有那麼一剎那,她像是走進了過去。
這個屋子如此污濁、沉悶、血跡斑斑,確實只應當存在於那段黑暗的、早已逝去的過去,然而它卻如此醒目地佇立於現實。
昏暗的煤氣燈光下,一個青年男子被銬在木柱子上。他身材健壯,黧黑的面孔上隱約可見印第安人的高顴骨和鷹鉤鼻,但同時他又兼具黑人的膚色和厚脣,任何一個人都能看出他身上的雙重血統。
“喏,就是他。”中年男人說,“新時代也會有壞處,對吧?這種混血兒,以前至少能賣個兩三千塊錢,但自從‘人種優生學’風行起來以後,他們就變得一文不值了。不過他那麼壯,治好後可以幹不少活兒,我要你六百塊錢,不過分吧?”
整個過程中,青年男子沒有說一句話,對他們的交談漠不關心,彷彿即將被定奪的不是他的命運。
莉齊望着他,莫名感到不寒而慄。
她究竟活在一個怎樣的時代?
書上說,內戰是爲了解放黑奴而打響,但這戰爭已過去了三十三年,參加過戰爭的老兵也死去了一批又一批,爲什麼還有人在進行黑奴交易?
她和埃裏克不遠千里地來到這片蠻荒之地,目的是爲了遠離繁華都市,遠離紳士淑女,遠離文明世界背後舊時代的陰影——爲什麼兜兜轉轉,還是回到了陰影之下?
她曾想給埃裏克創造出一個新世界,幫他徹底摘掉臉上的面具,但她是那麼耽於享樂,過了一段時間,就將這一想法拋到了腦後。
現在,舊世界遺留下來的一面,再次血淋淋地暴露在她的面前。
她再也無法假裝看不見,再也無法自認爲自由了。
眼前的一切,跟當初她遇見埃裏克的情形何其相似。
哪怕爲了埃裏克,她也要救下這個青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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