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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穷山逐鹿

作者:未知
很明显,這位阿飞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前一刻還在翻横栏偷過马路,随即一辆八**卡挟着可怕的劲风呼啸而至,后一刻睁开眼睛,他就已经穿越了。 穿越后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码给我個家徒四壁啊……這连墙壁都不全是怎么回事儿?” 他从新躯体家人的穿着打扮上,勉强可以分辨出是在中国古代,可具体哪朝哪代,却一点儿都找不到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老爹前发不剔光,脑后沒辫子,应该不是清朝。 等搞清楚了自己的奇诡经历后,他就开始装傻,什么话都不說,光听新躯体的家人们說,从中搜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但是很快他就不必再费心思考了,因为這具躯体原本的意识,或者不如說意识的残片,一点点浮上脑海,帮他补完了前半生的经历。 原来這具新躯体還是個十三岁的少年,名叫阿飞——也說不定是阿非、阿肥、阿灰啥的,反正家裡沒人识字儿。最要命的,竟然還不是汉人,可是自己究竟属于哪個民族呢?居然毫无头绪。只知道是本地的土著,和汉人混居,逐渐的服装、语言也汉化了,除了某些习俗外,跟汉人也沒有什么两样。 阿飞的家庭成分是根红苗正的佃农,一個爹,一個娘,再加一個自己,佃种着附近县城某大户在山沟最荒僻处的不到十亩地,每年收获的七成都要用来交租,剩下三成還有高利贷的利息要還,熬過漫长的一冬以后,往往连来年的种子都备不齐,所以常年要以野菜充饥。 他一开始完全受不了家裡的食物,闻到味道就要反胃,可是沒有办法,当他连饿了三天以后,终于发觉自己别說野菜了,连狗屎都想要啃上一口。 当然,阿飞家养不起狗,狗是隔壁汉民老王的…… 大概在穿越到這個陌生的时代半個月以后,除了家裡很穷以外,他终于搞明白了一些事情。首先,這地方应该是在黄河以北,因为正当冬季,气候非常寒冷,才十月初,气温就肯定零度以下了,一家三口整天都裹着不知道从什么动物身上剥下来的脏兮兮的皮子,围着火塘苦熬。 其次,這個名叫阿飞的少年是出门捡柴的时候,被树枝掉下来砸到脑袋而昏倒的,好不容易被隔壁老王从林子裡找到背回来,已经冻得去掉了半條命,也不知道怎么一来,就被他夺了舍,成为了穿越后的新躯体。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凶,听說老王养這條狗是为了农闲的时候去林子裡打猎——而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除此以外,還有太多让他搞不明白的地方,最主要就是具体的年代和地址。家裡的农具、用具大多是木头扎的、陶土捏的、石头砸的,几乎不见一丝金属,连菜刀都沒有,用石片儿代替。但這并說明不了什么問題,他很清楚,中国偏远地区的农村几千年来都毫无进步,直到二十世纪,這样贫穷的家庭虽然凤毛麟角,却也仍然是能够在犄角旮旯裡找到的。 他问爹妈,现在是什么年代,爹妈却只告诉他,是兔年……再问是哪個朝代,哪位皇帝在位?爹妈大眼瞪小眼,反而问他,皇帝是什么东西,能吃嗎? “我靠不会穿越到原始社会来了吧!” 還是隔壁老王比较见多识广,他起码能够說出附近县城的名字,叫做纳罕——這名字倒是真够让人纳罕的,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到异世界来了。老王還知道县裡最大的官儿是县长老爷,而他们租种的就是县长老爷的族兄弟的土地,至于這哥儿俩是姓张還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认识字。 有县,有县长,起码說明這起码得战国中后期了吧……年代范围终于可以缩短到从战国中后期直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两千年,然后,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么时代来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chun暖花开之际,他才终于搞清楚這個至关重要的問題。 阿飞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连野菜都吃不到半饱,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却似乎永远地空着肚子。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终于又在林子裡猎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开恩送了他们家一碗热腾腾的骨头汤——不過阿飞总觉得那骨头上已经有了啃過的痕迹…… 半碗热汤下肚,沒香料也沒盐更沒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yu大开,精神一振。于是,他立刻就产生了一個让爹妈惊诧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虚岁)都压根儿沒有动過的念头——跟隔壁老王学打猎!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猎技能倾囊相授——老王孤单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歡隔壁這個小孩子,虽然跟自己不同种不同族。于是,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整個白天的時間终于找到了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然后把手裡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结果:树枝断了,兔子跑了,两人空着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我平常也总得在林子裡转個七八天,才能扎中一只兔子、刺猬什么的。要不是天寒地冻种不了地,谁会出门去打猎啊?” 阿飞在心裡默默地朝老王竖起了中指。 于是第二天他自己一個人出门,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林子裡漫无目的的转悠。好不容易,终于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于是把事先准备好的草绳绑在树枝两端,做成了一把恐怕连山顶洞人都会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用這支完全不象弓的东西,配让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裡地,终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当天晚上,瞒着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顿热腾腾的肉汤,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儿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說要慢慢炖着,一直吃到年根儿下。 第四天,他费劲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條,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于是,磨尖的细树枝后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转過来成了阿飞的徒弟。 漫长的冬季终于即将過去,等到开chun以后,阿飞就再也沒有富裕時間出门儿打猎了,他得帮着爹妈下田种地,還得到处去挖野菜,摘野果。不過這個冬天收获還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总共猎到七只兔子、两只刺猬、六只鹌鹑,与此同时,他在生存搏命中锻炼出来的箭术也越来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說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际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這般想道。 然而還沒等射落飞鸟,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开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妈是怎么教的,這小鹿极其迟钝,不知世道险恶,竟然不怎么怕人,阿飞都已经走到十步开外了,它還贪恋着积雪下的草根,不肯掉头奔蹿。于是阿飞一箭射去,小鹿应声而逃…… 已经七天沒能猎到任何食物的阿飞急红了眼,疯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连珠般射了出去,终于苍天开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于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裡地,终于残忍而饥饿的猎人得以胜出。 “你真厉害!”把小鹿扛回来以后,阿飞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称赞。接着老王建议他把鹿皮剥下来,带到县城裡去卖,說不定可以换点儿急需的盐巴回来。阿飞的老爹一开始不想答应的,大概是乡下土包子的习性使然,他对前往县城有种本能的胆怯,仿佛那不是县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应该不明白啥玩意儿叫“魔”。但架不住儿子连番央告,并且家裡确实连一粒盐都沒有了。 在阿飞的记忆中,十三岁的自己从来就沒有去過县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過不到两回。 他们住的地方是一個小山沟,有几個小山包和稀疏的林子环绕,土地贫瘠,基本上撒下一粒种子,可以收获四粒……当然也要怪這两家四口人极为原始的粗耕粗种法,他们几乎连农家肥都不懂得利用。 阿飞一边考虑着应该怎样提高粮食产量——在原来那辈子,他压根儿就沒有种過地,但起码读书的时候接触過一些乡下考過来会农活的同学,总知道施粪肥、除杂草,纸上能够谈谈兵,舌尖能够种种地——一边跟着隔壁老王出了山沟,走了整整一個白天,终于进入了县城。 說是县城,其实不過一個大土围子,城墙可能還不到两米,還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区的围墙高,城门洞上破天荒地镶嵌着一片瓦,阿飞终于在這瓦片上见到了此世的第一组汉字——原来不是纳罕,第一個字左言右冉,第二個字左甘右邑。 “我靠来,是小篆,幸亏老子原来学過几天书法和篆刻——那第二個字应该是邯郸的邯,可第一個又是怎么字了?该怎么念?” 城门口斜靠着两個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沒窟窿,跟自己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志。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同样找不出任何时代特色来。 进了县城,瞧上去统共也不過一條大街,几百户人家。行人不多,大多穿着粗陋,骨瘦如柴,目光呆滞,沒一個象是认识字儿的。他们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天天光放亮,就开始大声吆喝着推销自己的鹿皮。 好不容易,阿飞终于见到了一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却穿着厚厚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顶皮帽子,最惊人的,腰间竟然悬着柄长剑!如同见到了亲人一般,阿飞赶紧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個揖,然后开口询问: “請教,如今是何朝何代?哪位圣天子在位,年号为何?” 那少年奇怪地撇了他一眼,随口答道:“大汉中平五年,戊辰岁。” 瞬间,两道绝望的清泪从阿飞眼中无可抑制地淌了下来…… ————————我是說明的分割线———————— 一晃眼的功夫,自从坑了……不对,是分卷结束完全可以当结尾了以后,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沒有写過相关汉末三国的小說了。其它类型的书倒是写了一部,那就是,已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当然啦,小說我還是继续在写,除了日本战国题材的以外,也受如今刮遍整個網络的穿越风影响,连续挖過三個坑……哦,不对,咱就别再提這個无聊的字眼儿了,我是說,起過三個头,但是灵感不继,暂时沒能完篇。 最近新开這部书,說起来還是受了三国阿飞的影响。我看過的第一部三国类穿越小說,就是阿飞当年的,那时候我還在大软上班,老婆還是女友,孩子還沒投胎呢,這一晃眼都多少年過去了,真是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啊,所以孔家老二在川上……算了,咱就不多废话了,总之,如今阿飞又在起点开,這就勾引得我心痒难搔啊,灵感就如同井喷一般刷刷刷地往外吐黑沫子。因此上,猪脚的名字,咱就用“阿飞”了吧,以向飞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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