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翰林牌坊
半真半假吧。
當年他看紅樓的時候,薛蟠發現這賈雨村被貶謫的主要罪名是,‘擅纂禮儀’。
當時,他沒搞明白,什麼叫擅纂禮儀,怎麼擅纂禮儀了就連官都丟了。
還是龍顏大怒下丟的。
後來機緣巧合,才弄懂。
上輩子,薛蟠是個做旅遊的,走華東五市的線路,那裏曾經是文壇聖地,當地祖上出的進士特別多。
身爲導遊,自然要了解這些,不然怎麼和遊客吹牛逼,忽悠他們在購物團裏購物啊。
也因此,薛蟠對這進士這東西,有些瞭解。
賈雨村的貶謫不像是其他官員一般,走吏部程序連皇帝都不用驚動就能辦了。
辦賈雨村是驚動皇帝的,而那時候,他不過是個縣令,這多少有些小題大做了。
可是這事發生了,就有他的道理。
能被皇帝惦記,那就說明皇帝認識他。
所以,賈雨村不止是個進士,還是翰林。
也就是進士排名比較靠前的。
翰林又是天子門生,在皇帝身邊的詞臣,到了地方上,對翰林的職務任免,需要非常謹慎。
所以賈雨村的免職,必須參奏給了皇帝。
賈雨村被革職的理由,最主要的是“擅纂禮儀”這個罪名,前面的“生性狡猾”就是一個形容詞了,沒有力度,有力度的是擅纂禮儀。
對賈雨村飽讀詩書的讀書人,不懂禮儀難以理解。
科舉對禮制重點考覈,是四書五經的內容之一,賈雨村的行爲,就如羅翔老師幹法盲的事情類似。典型的故意爲之,沒事找事啊。
那麼賈雨村幹了什麼呢。
那就是,娶甄家的侍女嬌杏爲妻。
本朝律:凡府州縣親民官,任內娶部民婦女爲妻妾者,杖八十……女家與主婚人並同罪,妻妾仍兩離之。女給親,財禮入官。
這條律法就是爲了防止官員與本地豪族聯姻,在地方形成世家壟斷的。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於是,就有了當地父母官,納當地豪族家大丫鬟爲妾辦法。
這豪族的家的大丫鬟也不是普通的角色,類似賈家鴛鴦之類的,常年伺候在主子身邊,感情深厚,差不多相當於半個主子。
平日連那不得寵的正經主子都要巴結人家,一旦遇到這樣的機會,能嫁給當地的父母官,這樣的人立刻就會成爲家族養女。
如此,從奴僕的賤籍發回了良籍不說,她還不算本地人。
因爲,改籍貫需要三代,不是簡單落戶就行了。
這就能合法的規避政策了。
嬌杏就是這類的典型。
賈雨村娶嬌杏當時並沒有立即出現問題。那是因爲,嬌杏能不能成爲甄家的養女,甄士隱說的不算,要甄應嘉說的纔算。
甄士隱不過是自稱姑蘇甄氏可他也沒過三代呢,也不算完全脫了甄家。
再加上,當時甄士隱已經出家,收養女的事情,當家的男主人不在,禮儀上也容易被挑毛病。
那爲何後來賈雨村又“擅纂禮儀”了呢?
問題出在是把嬌杏扶正,扶正則嬌杏還是甄家婢女,就不行了,賈雨村犯了禮儀當中“以妾爲妻”的那一條。
本朝律:“以妻爲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爲妻者,杖九十,並改正。”
《戶律·婚姻》也有關於“妻妾失序”的規定:“凡以妻爲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爲妻者,杖九十,並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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