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古城西安 作者:真庸 (202/288) 字体色 背景色 版面設置极品仙医夏火在医院裡静养了两天后,便出了院。 唐风知道,虽然夏火的肉体表面上复原了,但是肾脏的伤口還有大腿处的刀伤,已经留下隐疾,对夏火的身手和寿命都会造成影响。 唐风和夏火回到广济堂,广济堂正在进行重建工作,不過好在只有一发火箭弹打在广济堂上,广济堂后的两座公寓都是完好无损。 姬无良和唐风說了一下广济堂的情况,唐风一些心不在焉,他說道:“老姬,這些事情待年关时再說吧,我要和夏火出去一趟。” 姬无良知道夏火受了内伤,便点了下头,說道:“我和灵灵会打理好广济堂的,你去吧。” 唐风感激的看了一眼這個老人,吃過饭后,他便朝众人宣布,要带着夏火往陕西去一趟。 霍雨桐撅着小嘴,也想跟着去,可是夏火和唐风一走,主要的安保工作都要靠霍雨桐這個小丫头了,所以她必须留下来。 和众人分别后,唐风便和夏火上了悍马,由于是年关,铁路和公路人都许多,所以唐风便决定自己开车前往陕西。 “去陕西干什么?”夏火坐在副驾驶座上,虽然她知道唐风是带着自己去治病,但是陕西能有什么好医院。 唐风前段時間花钱办了個快速驾照,所以他也算得上一位合格的驾驶员了,唐风一打方向盘,悍马上了京沪高速,直向西北方向驶去。 “去找一個人,”唐风看着前方說道。 夏火“哦”了一声,随即疑惑道:“难道他的医术比你的還厉害?” 唐风一些得意的笑了,說道:“夏火,从你的话语中我听出了赞扬之意啊,是不是你也觉得我医术轩辕第一了。” 夏火“切”了一声。 唐风无聊的把手放在方向盘上,随开了车裡的音响,說道:“严格說起来,那人是我的师傅。” “哦?他是谁?”夏火真的来了兴致,她只知道唐风医术很高明,却一直不曾知道,原来唐风還有個师傅的。 唐风想了想,左手放在方向盘上,右手伸出,伸到了夏火面前。 夏火一愣,随即怒道:“你又想干什么?拿回你的爪子。” 唐风笑道:“你瞎想什么呢?我是让你看看我的掌心。” 夏火疑惑的往唐风掌心看去,只见那裡有一個浅浅的鼎炉印记,夏火這才知道自己会错了意,她不由恼怒的打了唐风的手掌一下,问道:“這是什么?” “药王鼎,”唐风收回手掌,接着說道,“我知道這一切都难以相信,但是,這鼎炉却的的确确是自药王孙思邈传下来的,而我要带你去找的,正是我的师傅孙思邈。” 夏火双臂抱胸,道:“孙思邈不是唐朝时的嗎?” 唐风点了下头,道:“咱们要去的地方,正是孙思邈生前最后居住的地方,药王山。那裡生长着一种藤蔓植物,最适合修复人体受伤后的经脉,因为是孙思邈发现的,所以也称为药王藤。” 夏火“哦”了一声,随即又看了眼唐风的右手,沒再說话。 悍马一路奔驰,夜色入黑时,车子终究进入了陕西西安城。 同样是省会城市,也同样的富裕,但是西安和金陵却是两個完全不同的城市。 西安這座城市积攒了太多的歷史,歷史的厚重感,即使在那层层高楼掩映下,依然让人觉得古意盎然。 唐风把车停在了长安宾馆前,和夏火一起走进去,要了两個房间。原本唐风打算要一個的,但是无奈夏火坚持不和唐风睡在同一间屋子裡。 稍微休息了一下后,二人便出了宾馆。 西安人很爱吃,而西安也是非常著名的小吃城市,這一点倒是和天津很相像。 夜幕时分,华灯初上,唐风和夏火并肩走在繁华街头。 唐风诡异一笑,道:“知道好地方都在哪裡嗎?” 夏火穿着一件淡紫色的大衣,腿上是修身牛仔裤,衬托出她修长而纤细的双腿,脚上则是黑色长筒皮靴,整個人看起来休闲而靓丽,略带些富贵气息。 夏火耸了耸肩,她不喜歡旅游。 唐风拉起夏火的手,說道:“其实都掩藏在這富丽之后。” 二人均不习惯带手套,夏火似乎已经习惯被唐风牵着,也沒有拒绝。 唐风把夏火的手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带着她转进了一個小巷,往裡走了沒多远,便隐约听见敞亮的信天游歌声。 陕西的民歌十分的悠扬动人,那是混合着激情和粗犷的一种心灵的释放,前段時間播出的《血色浪漫》,其实最大的亮点就是其中穿插這個电视剧的陕西民歌。 对于信天游、秦腔什么的,唐风分不清楚,但是唐风十分喜爱听陕西老农的吼声,一個人面对着无边旷野,面对着沟沟壑壑的大山,脚踩着窑洞,挥动着长鞭,在广袤的天地间吼出自己的寂寞。 仅仅是這裡是西安省城,纯正的民歌稍稍一些变味,但是依然震撼人心。 夏火一只手被唐风握着,另一只手插在自己的风衣裡,她倾听了一下,道:“挺好听的。” 唐风点了下头,說道:“不仅有好听的,還有好吃的呢。” 顺着那声音,沒走多久,两個人便转到了一條古色古香的路上,道路不算太宽,而且是用那种生着青苔的石头铺垫而成,在街的两旁,聚集着一团一团的人。 夏火微微一些吃惊,她沒想到在外面看似高楼林立的街道,原来還隐藏着如此破旧的街坊。 街道虽然破旧,但是热闹非凡。 一個個简易的灯泡下,聚集着一笼笼的人,有六七十岁的老人,也有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有的聚在一团拉着胡琴,敲着梆子,扯着嗓子大吼,有的笼着衣袖、守着茶壶聊天,更多的则是坐在桌子旁享受着美食,那热腾腾的羊肉泡馍一端上桌,香气四溢,热气腾飞,飞起的热气就把那白炽灯泡笼罩,显现出朦朦胧胧的美。 夏火几乎走进小巷的第一眼,便感觉到了饥肠辘辘。 唐风侧头看向夏火,夏火也侧着头,二人对视一眼,相视一笑。 几名男生挎着背包路過,看似是大学裡的学生,四人见到夏火那笑容,不觉一些痴迷了。 唐风则带着夏火走进了一家比较大一点的泡馍店,夏火伤势還沒完全好,不能吃太多羊肉,她便要了其他的一些小吃。 热气笼罩中,似乎這個冬天都变得美妙温暖起来。 唐风和夏火都很喜歡這种平静的生活,但是很显然,平静的生活并不属于他们,夏火說的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如果丢掉了自己肩上的责任,那就再也追寻不到所谓的幸福。 当唐风和夏火回到宾馆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唐风喝了一些酒,不是啤酒,而是那种陕西黄土高坡特有的高粱酒。 回来的路上,夏火几乎是拖着唐风的,這令夏火很是郁闷,這么一個武功高强的男人,竟然每次喝上几杯白酒便醉的不醒人事。 回到旅馆的房间,夏火先是拖着唐风回到了他自己的房间,把他鞋子和外套拔掉后,夏火胡乱的给唐风抹了抹脸,便用被子把他裹起来了。 刚想出门,唐风迷迷糊糊的說道:“好渴,水!” 夏火无奈,端起水杯给唐风喂了几口水,可是唐风刚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迷迷糊糊的說道:“這明明是二锅头,我要喝水。” 夏火气笑,扳着唐风的嘴巴,把水给灌进了他的嘴裡。 想了想,夏火无奈,便从柜子裡掏出一些被褥,铺在地板上,自己睡在了地上。 整個城市渐渐静了下来,,最后只剩下空调的嗡嗡声。 夏火躺在地铺上,心情一些纷乱,她知道,自己快到了离开广济堂、离开唐风的时候了,因为远方,還有自己的战友在等待,有自己的责任在等待。 唐风的右手从床上垂了下来,同时還有那深沉的呼吸声。 借着昏暗的月光,夏火又一次见到了那颗黑色的药王鼎印记,夏火心下终究明白,怪不得唐风的武技进步速度如此之快,而且此刻听那悠长的呼吸声,很显然,他的内力已强過自己。 夏火伸出手,纤细的手指摸了一摸那掌心处的药王鼎印记。 突然,一個黑影就从床上掉了下来,接着一個棉被就将夏火整個的包裹住了。 夏火一惊,方才明白是唐风這家伙在搞鬼,她气笑道:“你搞什么?你不是喝醉了嗎?” 黑暗中,唐风就搂着夏火的肉体,他笑道:“原本是喝醉的,可是你刚才一摸我,就把我给摸醒了。” 夏火道:“谁摸你了?” 唐风却是认真的說道:“不是你拉着我的手,把我从床上拽下来的嗎?” 夏火一把掀开棉被,道:“既然你醒酒了,那我便回我自己的房间吧。” 唐风却是嘿嘿笑道:“美人,既然留下来了,你還能走得了嗎?” 夏火抱起枕头砸了唐风一下,道:“德性。” 唐风仅仅是傻笑。 夏火理了理头发,站起身来,說道:“不许再闹了啊,否则我真的会走的。” 說着,她上了床,让唐风睡在了地铺上。 唐风扔给夏火一條被子,然而二人一個床上、一個床下睡去了,仅仅是床上与床下之间,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