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
江柔一聽,心跳不受控制的漏掉一拍,別了採香,往星月閣去。
星月閣已經圍聚了小半個府的下人,端着混着血水的銅盆進進出出,藥材不斷送進去,李蓮英還在外面等着沒有走,應該是等着看沈十三到底死沒死成,好回去報信。
江柔一看這麼大陣仗,就被嚇住了,拉着謝凱問發生了什麼事。
謝凱只簡單明瞭的跟她說,沈十三不知道什麼原因,被皇帝打了三百棍。
李蓮英注意到了她,接過郭堯的話,壓低聲音,也似採香一樣跟江柔賣關子,“夫人可知道陛下爲什麼打將軍?”
江柔當然不知道,“爲什麼?”
李蓮英把聲音壓得更低,保證音量只有江柔能夠聽到,“因爲將軍假傳聖旨!”
江柔一聽,雙眼瞬間正大,腳下控制不住的往後退了兩步。
假傳聖旨是個什麼罪名,三歲小孩兒都知道。
跑不脫的抄家滅族的大罪!
李蓮英看她後退,又往她面前湊了兩步,仍然是那樣故弄玄虛的語氣,“夫人又知道,將軍爲什麼假傳聖旨?”
江柔愣愣的搖頭。
李蓮英深深的看了江柔一眼。
那目光,怎麼說呢?
意味深長又帶着一種‘原來這就是紅顏禍水’的意思。
“昨日夫人被細作綁走,將軍爲了控制目擊證人,帶軍隊封街時,借了陛下的名。”李蓮英說到最後,還忍不住‘嘖嘖嘖’了幾聲。
江柔臉上的血色瞬間褪了個乾淨,看上去彷彿跟沈十三一同捱了打一樣,吶吶的,“是……因爲,我?”
李蓮英滿臉寫着‘當然是因爲你’重重的點了三下頭。
在宮裏,能夠混到皇帝身邊做事,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事。
一般能做成十分了不得事情的,必然是一個十分了不得的人。
李蓮英就是這麼一個了不得的人。
可以說後宮的妃子,乃至皇后,見了他都要給三分薄面。
雖然他是個閹人,但卻比用身軀和美貌俘獲皇帝的后妃們厲害多了。
人家靠的是內在和才華!
這樣了不得的人,做的每一件事,當然都是有緣由的。
沈十三跟皇帝多年,李蓮英也跟皇帝多年。
但他跟沈十三不同。
沈十三常年在外征戰,雖然跟皇帝的關係極其鐵桿,但見面少。
李蓮英作爲皇帝的心腹內侍,可以說皇帝連上廁所,都是他跟着。
皇帝見哪個大臣最頻繁,對那個大臣的態度如何,除了皇帝本人以外,他可以說是最清楚的一個人。
皇帝和沈十三從小就一起長大,後來見面雖不如其他大臣多,但這個懷遠將軍,是李蓮英見過,皇帝對其容忍度最高的臣子。
假傳聖旨這樣的罪,都三百棍子不了了之。
皇帝可能對自己兒子都沒這麼寬容!
他嘴上不說,但李蓮英看得出來,對於江柔這位將軍夫人,皇帝算是默認了。
卓尚書確實是重臣,但皇帝更在意和沈十三的情義。
卓雅秋實在扶不了正,卓尚書也不會舉兵造反。
額……當然了,忠犬小沈也是不會造反的。
只是卓尚書可以用其他手段安撫,雖然效果沒有扶正卓雅秋顯著,但說到底,他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甚至不敢表現出怒,只能在心裏怨念。
沒辦法,誰叫你是爲人臣子呢?!
但沈十三就不一樣了,他和皇帝不僅是君臣,還是兄弟。
如果皇帝非要把江柔拉下來,把她視爲眼中釘,不說以後兄弟難做了,只能說多年的情義,會在沈十三的左右爲難中,一點一滴的消耗磨損一些。
因爲,不只是皇帝,連李蓮英都能看出來,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這樣一個女人……
不!是這樣一個人,讓沈十三如此在意。
額……除了皇帝。至於卓尚書,那就沒辦法了,只能怪你自己沒跟上級打好關係了。
兩害相權,皇帝取了江柔這個輕。
沈十三再喜歡江柔,她始終是個任人拿捏的女子,很好掌控。
說到底,情之一字,最難自控,更何況是控制他人的情?
強行讓這個女人的身影在沈十三心中弱化,最終結果,不過是適得其反而已!
皇帝的默認,江柔的正妻之位就不可撼動,再加上沈十三對她寵愛如斯。
李蓮英如果還不曉得拉攏,那他真是白當這麼多年的大總管了!
話罷後,李蓮英給江柔讓出一條通往房間的路。
意思是‘還不進去?將軍可正需要安慰呢!’
江柔確實未曾想到,沈十三找到自己,竟然是用了這樣大的代價。
他沒有對她說過一句,我爲了救你,做了怎樣怎樣的事,費了多大多大的勁兒。
只是一味的指責,怒罵,怪她沒有保護好自己。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從來不擅表達,再動情的事情,從他嘴裏說出來,就變了味道,讓你感覺不到他的半點好。
可是啊,他就是那麼笨拙的一個人。
用自己認爲最好的方式,笨拙的靠近,笨拙的‘說’愛。
他的粗暴可以在一瞬之間打碎你的所有幻想,但卻掩蓋不了,他爲了保護所愛的人,所做的一切努力。
攬月閣外面圍着許多下人,房間內卻沒有幾個。
江柔進去的時候,只看到季修然,和兩個打雜的小廝。
因爲沈十三絕對不會想讓人看到他鮮血淋漓的尊臀。
他的神智已經不十分清楚,屁股也已經麻木,連季修然在上面倒騰些什麼,他都一點也感覺不到。
兩百和三百,光從字面上看,就知道這回事一個質的飛躍。
同樣的,挨在屁股上的效果,也能夠相當輕鬆的完成一個質的飛躍。
上次沈十三被擡回來的時候還尚清醒,現在已經陷入半昏迷狀態。
然就算是在昏迷中,豆大的冷汗也掛在臉上,一顆一顆的往下掉。
你看起來,板子打在屁股上,只是皮外傷,而且屁股上肉厚又結實,再怎麼打,也不過是幾天之內不能擅動臀部肌肉而已。
實際上……它也確實是個皮外傷。
但這個皮外傷,就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實際定論了。
一百個板子的皮外傷和三百個板子的皮外傷,那是不可相提並論的。
舉個比較粗俗的栗子,就像你便祕一天,和便祕一週的區別。
同樣都是便祕,況且便祕,它本身也不算個了不得的大病,爲什麼你便祕一天就能忍,便祕一週就忍不住要去看大夫了呢?
同理而言,一百個板子要不了命,三百個就不一定了。
你說把你按在地上打一天,一天都只打一個地方,你皮再厚,也耐不住這樣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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