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講義(一)
一、不同譯本
大方廣佛,簡稱華嚴經,卷帙浩瀚,內容豐富,詮義深廣微妙,譯傳中國,共有三種不同的譯本:
一東晉時跋陀羅譯的六十卷華嚴,俗稱晉譯華嚴,或六十卷華嚴,有七處八會三十四品。
二唐朝實叉難陀譯的八十卷華嚴,俗稱唐譯華嚴,或八十卷華嚴,有七處九會三十九品。
三唐法師譯的四十卷華嚴,俗稱新譯華嚴,或四十華嚴,是八十卷華嚴經中入法界品的別譯本,由二十一卷擴展爲四十卷,僅得一品,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境界普賢品。
最初,當六十卷華嚴譯成後,與梵本勘校,發現其中入法界品有漏處,後唐賢首三藏法師,每講六十華嚴,常感譯文前後難以連貫,因此,就教於日照三藏。日照三藏攜有華嚴經梵本互相對校,發現第八會漏譯二處經文,遂由復禮法師筆授,慧智法師譯語,加以補譯,完成今日藏經中的六十卷華嚴,共七處八會三十四品。
後來,中國武則天稱帝時代,認爲舊譯六十卷華嚴經,未備大全,故特別遣使者往于闐國(今之新疆),求取梵本,並徵聘譯經的人。當時,于闐國有一位知名度頗高的學者,名實叉難陀法師,應聘攜梵本來中國,被武則天皇帝迎請至洛陽太遍空寺,會同流支、義淨、復禮、法藏等法師,歷時五年,始譯出八十卷華嚴。
在譯經期間,武后親臨譯場,協助譯事,並親撰序言,題寫品名,八十卷華嚴經的翻譯成功,武后功不可沒。八十華嚴,文辭通暢,義理周詳,共七處九會三十九品。內容將佛的境界,佛的,佛所證的妙理,以及菩薩的不思議行門,該因徹果,闡述無遺。
直至唐貞元年間,有南烏荼國王派使來朝,奉獻國王親自手抄大方廣佛華嚴經中的入法界品,內容詳述善財童子親近奉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唐德宗得此梵本,無量,於唐貞元十二年,詔般若三藏法師,於長安崇福寺從事翻譯,至十四年二月,譯成四十卷華嚴,共得一品,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因爲四十卷華嚴,詳述善財童子參禮五十五位善知識,每一善知識,皆爲善財宣說其所證的不思議解脫法門,而能證此不思議解脫境界的主要原因,正是普賢菩薩的十種願行。可以說:普賢菩薩的十大願行,是證入不思議解脫境界的方便,所以四十卷華嚴,皆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顧品。
今天要講的普賢行願品,正是四十卷華嚴經中最後的一卷。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現在,先解釋經題,其次解釋品題與譯題,然後講解經文。本經的經題是:大方廣佛華嚴經。梵語是:摩訶毗佛略勃陀健拏驃訶欲底修多羅,譯名大方廣覺者雜華嚴飾契經,略稱大方廣佛華嚴經,或華嚴經。
二、經的名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等七個字,是一經的總題,題中有通有別,大方廣佛華嚴六字,是本經的別題,別限於此經故;經之一字是通題,通於佛所說的一切經故。嚴格的說:別題只是「佛華嚴」三個字,「大方廣」亦是通題,因爲通於圓覺等經故。
本經的名題,在人、法、喻、三單三複具足一的七種立題規則中,是以人、法、喻三種立題。大方廣是法,佛是人,華嚴是喻。唐朝清涼山澄觀國師,於其撰述的華嚴疏鈔中,直釋此經的總題言:「極之可量,體無邊涯大也;竭滄海之可飲,法門無盡方也;碎塵剎而可數,用無能測廣也;離覺所覺,即萬法之幽邃,佛也;勞敷萬行,榮耀衆德,華也;圓茲行德,飾彼十身,嚴也;貫掇玄妙,以成真經之彩,經也。」讀此可知,本經窮理盡性,徹果該因,理行無盡,位冠羣經,實是佛一代時教中,至圓、至極、至頓之大法。
「大方廣」三個字中的大字,是指佛所證的法身,亦即是一切本具的理體。此法身理體,廣大周遍,何止體大、相大、用大,而且是果大、因大、智大、教大、義大、境大、業大。同時非對小而言大,或先小後大。若是對小言大,則非真大;若是先小後大,亦非本大。由於法身理體,法爾天然,不假修成,常遍常圓,不可思議,如言:「覺性遍滿,圓無際故。」是名真大,本大,亦名理大,是從體立名。
「方」是方所,是法則。衆生本具的法身理體,法爾天然,豎窮三世,橫遍十方,無所不在。如水之在地,能資生萬物;如電之在空,運用。故圓覺經言:「圓覺流出,清淨真如,菩提,及波羅蜜,教授菩薩。」以其法門無盡,理性周遍,因名之爲方,是從相立名。
「廣」是多博義,衆生本具的法身理體,性具一切法,十法界依正色心,聖凡,無不包含。故能隨衆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十法界因果,妙用無窮。如圓覺經言:「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意思是說:四聖六凡,一切因果,原本皆由衆生本具的覺性所現,因名爲廣,是從用得名。
體是心性之體,相是心性之量,用是心性所具。心性之體是中諦理,統一切法,故名大。心性之量,是理,泯一切法,故名方。心性所具之用,是俗諦理,立一切法,故名廣。此是以心性解釋大方廣的含義。
若以解釋大方廣三個字,則大字是指心性的本體,法爾天然,離過絕非,清淨無染,是佛所證的法身德;心性之相,量周沙界,豎窮橫遍,無所不在,是佛所證的般若德;心性之用,具足萬法,潛興密應,妙用無窮,是佛所證的解脫德。
可知大方廣三字,在衆生的立場說:是指衆生本具真如的體相用三大;在說:是佛所證的法身,般若,解脫;若在修證方面說:則方廣是如來十二分教之一,代表大乘經典。菩薩秉佛大乘的教法,理解本具的理性,集廣大的願行,證廣大的佛果。教、理、行、果,能行所行,能證所證,無不極其廣大,因名大方廣。
說:大方廣是八地以上的菩薩及佛所證的心境。因爲八地以下的菩薩,根本智及後得智都未能同時現前,雖方廣而不名大;八地菩薩,雖然能夠二智同時顯現,事理雙證,但仍然限於妙觀察智;必須八地以上的菩薩,乃至佛果,始能鏡智圓明,證理究竟,若性若相,無不周遍。以其盡之量,因名方廣;以其同時即爲法性之體,因而名大。此經是以菩薩極地之普賢行願,顯毘盧如來之果海,所詮正是由圓因所顯圓果之大方廣法,因此,立名:「大方廣」。
「佛」是覺義,覺義有三:本覺、始覺、究竟覺。菩薩由於本覺之理,而起始覺之智,自行化他,二行圓滿,究竟,名之爲佛。故凡是能夠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人,皆可以名之爲佛。
觀行疏,依據衆生本具的,及菩薩修證的位次,立六即佛名。大意是:菩薩因中,親近善知識,得聞本覺清淨本然,圓明遍照之理,是名理即佛。
因而激發始覺智,開始覺知衆生本具的佛性,理性平等,只因無明爲垢,不能;若除,即如如佛,是名字即佛。
既知本具佛性,理當作佛,自應據理起行,勤修,念念反觀自性,由戒定慧力,內伏,外止攀緣,是觀行即佛。
由觀行位,加功策進,覺久功深,進入十信位,斷見思煩惱,伏無明惑,彷佛見佛性,名相似即佛。
十信位滿.步步高昇,經歷十住,十行,十,十地,等覺諸位次,漸斷無明,證法身,所謂:「無明分分斷,法身分分證」是分證即佛。
若從等覺位,斷最後一品無明,進入妙覺極果,究盡諸法實相理,圓證無上菩提,名究竟即佛。
澄觀國師,在華嚴疏鈔中,以十義解釋佛字。
一法界義:因爲佛的德性真常,周遍法界,十法界依正因果,無不具足佛性,所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野草閒花,皆是般若」,此即是法身佛,亦即是題中的「大」字。
二本性義:指佛的根本智,寂而照,照而寂,寂照不二,是報身佛,亦即是題中的「方」字。
三涅盤義:佛證法身,從體起用,化用無盡,自在無礙,化畢歸寂,名爲涅盤,即是應身佛。
四隨樂義:樂是欲樂,是指衆生機;隨是隨順,指佛聖應。諸佛衆生,有機則應,無感不通,是佛的意生身,亦即是題中的「廣」字。
五正覺義:佛已經因圓果滿,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成就菩提之身,因名正覺佛,即題中的「佛」字。
六願義:願是行願,宏願,佛稱性起行,體周法界,宏願無窮,成就願身佛。
七義:佛修首楞嚴王大定,具足八萬四千細行,積福集德,福德圓滿,成就福德身,名三昧佛。願及福德,都是題中的「華」字。
八業報義:佛的福德圓滿,感報相好,由因感果,微妙難思,即是莊嚴身,名業報佛,是題中的「嚴」字。
九住持義:佛安住覺道,轉無上法輪,福澤四生,恩沾九界,即是力持身,名住持佛,是題中的「經」字。
十心義:佛知萬法,具足威勢,儀容映然,即是威勢身,名爲心佛,總括經題七字,因爲經題,若通若別,總不離一心故。
「華」,華是因,佛是果。華含有十義,用以譬喻佛因中修行十度之因,以莊嚴佛果上的十身。
一含實義:以華含有果實之義,喻佛德性周遍,因該果海,是十度中般若度。
二光淨義:花的本身光潔明淨,喻佛本智明淨顯了,無所不照,即十度中的智度。
三微妙義:花之色香微妙,喻佛行周沙界,一一行門,具足萬行,微妙難思,是十度中的方便度。
四適悅義:華令見者,適意悅愉,喻佛自行則戒行清淨無染,化他則順物應機不失,令見者歡喜,是十度中的戒度。
五引果義:猶如蓮花,華開蓮現,華謝果成;用以譬喻佛的行因,能結成正覺的果實,因行圓滿,便證菩提,是十度中的忍度。
六端莊義:華相華麗美豔;喻佛無邊勝行,無窮願力,莊嚴法身,是十度中的願度。
七無染義:華的本身清淨無垢,如蓮花出於污泥不染,出於清水不沾;喻佛行願,恆與定俱,處濁恆清,遠離諸垢,即十度中的禪度。
八巧成義:華之用途極廣,居家旅行,喜慶舉喪,皆需要用華點綴;喻佛所修德業,利他衆行,善巧成就,即因行十度中的檀度。
九芬馥義:華香芬芳馥毓;喻佛衆德住持,流香彌遠,即十度中的力度。
十開敷義:花朵盛開,燦爛無比;喻佛種種榮敷,心華燦爛,是十度中的度。
「嚴」是莊嚴,嚴飾。佛以因行十度的因華,莊嚴成就佛果十身,華是能莊嚴,佛果是所莊嚴,若因若果,若能若所,無不莊嚴。
華嚴疏鈔說嚴亦有十義:
一以因嚴果以成人,是由因顯果義。
二以果嚴因以顯勝,成果之後,能令一一因行皆無邊際,即題中「佛華嚴」三字。
三以人嚴法以顯用,是明佛曠劫修因,方顯法身之體用。
四以法嚴人以顯圓,若不得法之體用,因果不能圓妙,即題中「大方廣佛華嚴」等六字。
五以體嚴用令周遍,如用不得體,不能周遍。
六以用嚴體而知本,若無大用,不能顯體本之廣大,是題中「大方廣」三字。
七以體嚴相而知妙,謂相若有體即入重重無礙。
八以相嚴體以明玄因,不顯體之深玄,即「大方」二字。
九以義嚴教超言念,由所詮義理難思,故知能詮之教離言絕相。
十諸用互嚴以融攝,如禪非智,無以窮其寂,智非禪,無以深其照等。
如是以因果,體相用,及教義等互嚴,以顯佛之性德,行德,果德,皆無礙,微妙難思,因名嚴。大方廣是性德,屬於法;佛是果德,屬於人;華是行德,屬於喻。華爲能嚴,佛是所嚴;華與佛之因果是別相,嚴是總相,因名「大方廣佛華嚴」。
「經」之一字,是通題,通於佛所說的一切經典。昔日佛對衆生演說後,將佛所說,結集成文,流傳於世,不但傳於千古而不變,而且上契諸佛所證之理,下契衆生之機,因名爲經。經有十義:
一涌泉義:詮義無窮,如泉水的滔滔不絕,涌注無竭。
二出生義:詮義,能出生一切善法因果。
三顯示義:經能顯示一切事理性相因果等法,令人明瞭生解。
四繩墨義:經詮要義,能定邪正,令人心隨正教,遠離邪念;知因識果,去惡修善,如木匠之繩墨,能定曲直,知所取捨。
五貫穿義:經能貫串佛所說性相,事理,智斷,行位,因果等義,令不散失;如人以線穿花成鬘,用以莊飾。
六攝持義:經能攝持所化衆生,令舍妄歸真,返本還源,不致攀綠六塵,。
七是常義:經詮要義,是萬古常規,歷久不變。
八是法義:經中所詮妙法,是諸佛共軌,萬聖同遵,無能越者。
九是典義:經詮正理,典直無邪。
十是經義:佛說諸經,是衆生出離生死的途徑,是進趣涅盤之正路。
以佛所說教典,皆具足以上十義,因名爲經。本經是以普賢勝行的因華,以顯毘盧佛果圓滿,性德圓融,微妙難思。復由毘盧佛果威德神力,彰普賢行願境界無盡,因果互嚴,人法皆勝,因名大方廣佛華嚴經。
三、經的品題
品的題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原出於唐貞元年間,般若三藏法師所譯的四十卷華嚴經,即是唐初所譯,八十卷華嚴經中的入法界品。但八十華嚴,獨缺此文,此文是般若所譯四十華嚴的最後一卷,個別印單行本。因此,今之品題,非限於此單行本,亦是四十卷華嚴之總題。而此單行本既然是四十華嚴最後之一卷,當然亦可以稱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入」,通於能所,不思議解脫境界是所入,普賢行願是能入,以能入之普賢行願,入於不思議解脫境界,能所互相契合,互相證入,因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不思議」,顯示此法是:心不能思,口不能議,微妙難測,故名不思議。其義有四:
一廣不思議,以事相繁多,其境界相,廣闊無涯,名不思議。
二深不思議:以理性周遍,深不可測,名不思議。
三事理無礙不思議:若事若理,皆圓融無礙;若性若相,皆不可議。以諸法性空故,不可作事想;以諸法緣起故,不可作理想。諸法性空而緣起,緣起而性空,名不思議。
四以性融相不思議:即性相互融,重重無盡,名不思議。
「解脫」有二:一作用解脫:以其作用自在無礙,故名解脫。二離障解脫:以二智照了,遠離,內體無障,外用無累,故名解脫。二義相成,總名解脫。
「境界」通於凡聖,凡夫境界,由煩惱發業,招感業系苦果,不名解脫。二乘,及地前菩薩境界,未離所知障,雖對凡夫而言解脫,但不得名不思議解脫。唯地上菩薩,分破無明,分證法身,以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真如理,復以後得無分別智,照了一切法相,無始無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得名不思議解脫境界。但八地以上菩薩境界,證理較前地菩薩更深,能性相理事圓融不二,而佛果境界較地上菩薩更勝。今此題中的不思議解脫境界,是指十地最後心,高位菩薩的境界,亦即是普賢菩薩智能所顯,毘盧遮那佛的境界,因名「不思議解脫境界」。
「普賢行願」,前面所說:「不思議解脫」,是所證入的境界,普賢是能證入之人,行願是能證入之法。普賢二字,有通有別,通指所有一切修行圓滿的菩薩,皆可以被稱名「普賢」,以其能承受圓滿究竟一切佛法故。或以普賢圓滿行海,以表毘盧遮那果海,故名普賢。別則獨指爲一切菩薩上首的普賢菩薩,「三滿多曼陀南」,譯名遍吉,因爲此菩薩遍一切處故名普,具備衆德故名賢。能主諸佛理德,定德,行德,與文殊菩薩之智德,證德,斷德相對。同輔毘盧遮那佛,被稱爲華嚴海會三聖。
此外若以法言普賢,其意有二:一約體言:則普賢是指一切衆生,各各本具的真如自性,恆常周遍,清淨本然,不變,不變隨緣,以其妙體周遍故名普,隨緣成德故曰賢。二約用言:則一即一切是名:「普」,一切即一故曰:「賢」。
若以人言普賢,則有三位:
一指見道位前的菩薩,從聞大法,悟圓理,發,修菩提行,遍觀諸法性相,廣集萬行資糧,能曲濟無遺故曰普,位鄰亞聖故曰賢,是信解位的普賢。
二指登地菩薩,依根本智,引發後得智,分證真如理,能德周法界曰普,至善調柔曰賢,是證道位的普賢。
三指位登極果,從大慈,同體大悲,所起之三輪不思議教化,則果證法界曰普,不捨因行曰賢。然則一切衆生自迷至悟;一切菩薩,修因,皆可以名之爲「普賢」。
清涼國師謂普有十義:
一所求普:謂上求佛道,願證佛所證,心心念念,求一切智,即四弘誓願中「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二所化普:四生九有,盡未來際,恆思救濟,即「衆生無邊誓願度。」
三所斷普:無邊煩惱,能一斷一切斷,即「煩惱無盡誓願斷」。
四事行普:八萬四千法門,無邊勝行,無不行故,即事門隨相行。
五理行普:隨所修行,深入無際,窮徹理原,即理門離相行。
六無礙行普:事理二行,互相交徹,圓融無礙。
七融通行普:隨修二行,必攝法性,故一行中具足一切行,即事事無礙行。
八所起大用普:所起大用,一一週遍法界,無論事法界,理法界,事理無礙法界,或事事無礙法界,無不該攝,即起用周遍行。
九所行處普:於無邊微塵國土中,凡修一行,皆具足一切行,即攝前八門遍帝網剎而修行。如經中偈雲:「普盡十方諸剎海,一一毛端三世海,佛海及與國土海,我遍修行經劫海。」是名所行普。
十修行時普:窮盡三世,念念圓融,如經言:「我能深入於未來,盡一切劫爲一念,三世所有一切劫,爲一念際我皆入。」能以最短之一念,入於最長之一劫;於最長的一劫,入於最短的一念。念劫圓融,長短無礙,是修行時普。
菩薩修因證果,無論智斷,行用,事理,時處,無不皆普,因名普賢。
「行願」,行是身行;願是心願。心懷如是願,身行如是行,由願與行,相資成事,名爲行願。可以說:願是理想、是抱負;行是行動,是實踐。行願,就是從實際行動中,去實現自己的理想與抱負,使自己的願行一致,實踐與理想統一。
今此經題中「行願」二字,是指普賢菩薩的行願,亦即是經中所說:一者禮敬諸佛等十大行願。此十大行願,是願中之王,因名十大願王。以此十大願王,啓導初的菩薩,令其發起普賢菩薩的願,學普賢菩薩的行,最後得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願行是能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是所入,能所不二,是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
「品」之一字,意思是說:品類相同。佛說此經,處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在般若,但義屬華嚴,因此,結集經藏的聖者,結歸華嚴時。因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此品共有四十卷,詳述善財童子歷事善知識,遍求解脫法門。全經可分爲五相:
一寄位修行相:善財童子初遇文殊菩薩等四十一人時,文殊寄十信位;德雲等十人,寄十住位;善見比丘等十人,寄十行位;鬻香長者等十人,寄十回向位;婆珊那演底主夜神等十人,寄十地位。
二遇摩耶夫人等十一人,名會緣入實相。即會前位次差別之緣,同入實相理,寄位等覺,將生妙覺。
三遇菩薩一人,名攝德成因相:即攝前會差別緣,歸一實之德,以明一生補處,是正因。
四再見文殊,名智照無二相。初遇文殊表信智,今再見文殊表證智,既與本智相應,則離能所相,離分別相,照體獨立,不見文殊身相,但得摩頂之法。
五遇普賢一人,名顯因廣大相。既歷前諸位,智極心明,想盡慮絕,法法皆真,依正不二,重重無盡,故隨舉一法,皆是圓因,故名顯因廣大相。
今此普賢行願品,所講的十大願王,正是廣大之真因,以此願王廣大之因行,入不思議解脫境界,莊嚴佛果毘盧性海,故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因此品是以普賢十大願王,引導海衆,極樂,是以古人將此品列爲五經之一,作爲修淨土者日課必誦的經典。
四、經的譯題
唐罽賓國三藏般若奉詔譯
此是本經的譯題。因爲此經是唐朝貞元年間譯的,故於譯者之前,冠以唐字。罽賓,是羯溼彌羅國之別名,在印度之北,亦名北天竺。三藏,指經藏、論藏,是譯者的德號。般若,是譯者的法號。原名金剛般若,謂此譯師,精通經律論三藏,能從金剛心所起的智能,令自他斷惑證真,因名三藏般若。
「奉詔譯」的意思是:三藏般若法師,奉唐朝德宗皇帝之詔命而譯此經。自貞元十二年開始,至十四年(公曆七九八)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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