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疑心
接下來,趙禎開始處理起百司所奏的小事劄子。
小事雖然不多,只有七十八件,但批准起來,先要寫個‘可’字,然後再蓋個‘敕命之寶’的璽印,流程纔算走完。
這兩個步驟下來,工作量着實不小。
處理一件奏札按三分鐘算,七十八本至少也要二百三十四分鐘。
這就需要趙禎集中精神,高強度工作將近兩個時辰,中間但凡打個哈欠,喝口茶,或是劄子字數多一點,時間就要奔着三個時辰去。
那麼,三分鐘能不能理解並思考清楚一本奏疏的全部內容呢?
顯然是不能。
趙禎只能瀏覽一遍,然後寫個‘可’字,蓋個章,表示自己已經看過這本奏疏,相關機構可以按所奏內容安排執行。
自從政事院改制以來,事無大小皆要上奏批准,這一條制度的確立,使得趙禎徹底掌控了朝廷執政機構的最終決策權,而代價便是每天至少高強度批奏疏兩至三個時辰。
硃批奏疏只是趙禎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他還要每日去內閣與閣老們討論一些大事。
需要開會討論的大事奏札不多,有時一天二三件,有時連着幾天一件沒有。
然而內閣並不是一個被動議政的機構,趙禎會主動與內閣討論一些新政制度。
就是說每天至少還要再花一個時辰在內閣議政。
此外,趙禎每天還要帶領三千親從官出宮巡營,雷打不動的閱視兵馬,這又要一個時辰。
最後,他還要隔三差五的去一次講武堂,給軍生們上課,這也至少是一個時辰。
一天十二個時辰,除去睡覺的四個時辰,剩下的八個時辰,至少五到六個時辰在爲國事操勞。
趙禎這日子過得可謂是……精彩。
……
兩個時辰一晃而過,趙禎放下硃筆,擡手敲了敲脖頸,開口說道:“今日的奏疏朕已批好,整理妥當後送去‘政事院祕書監’安排執行。”
‘政事院祕書監’由原‘中書舍人院’‘通進銀臺司’‘六部司諫’等機構,合併改制而來。
其不僅負責收發政事院上行內閣和內東門司的公文,還負責收發下行至各州縣的公文。
此外還有提煉奏章精要和校對奏章內容的權力。
大致流程便是如下:
州縣知事官想做一件事,但是缺人、缺錢、缺糧、缺批文,於是就要擬一道劄子,寫明做事的困難。
其通過驛路,將札子送到東京‘政事院祕書監’處。
‘祕書監’收到來自全國各地的劄子後,由‘祕書郎’先簡單分一下類,按‘急事、重事、大事、小事’順序,呈送‘政事院知院’。
‘知院’收到劄子,若是急事,則由其自行決定,自行擬策,而後立即進宮面聖,請求批准。
若是重事,則組織各部尚書集議,知院給出一個初步意見,讓各部尚書按照這個意見,組織手下的‘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將其完善細化,而後交給知院審覈。
若知院審覈通過,就在這道細化後的劄子上籤署姓名,蓋上‘政事院印’,而後交給‘祕書監’,上呈內東門司批准。
凡是得到批准執行的劄子,由‘內東門司’交回‘祕書監’,祕書郎最後檢查一遍,若覺得沒問題,就拿着‘批文’去找‘三司’支錢,將支到的錢和批文一起發往天下州縣。
若是劄子沒有得到批准,趙禎會寫明爲何不批准的理由,讓政事院重新擬策,重新奏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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