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作者:高天流雲《如果這是宋史》講述了從遠古流傳至今的歷史,本就是真
大喜,趙普的長子趙承宗要成親了,女方是真正的皇親國戚,是趙光義的姐姐燕國公主與歸德節度使高懷德的女兒。趙家人高興,這不僅是說結婚添人進口,而是代表着趙普老夫妻晚景終於不再淒涼,身邊能有個照應人了。

  這之前,趙承宗像侯仁寶一樣,被迫到外地當官,在潭州做知府,和侯仁寶一樣回不了京城。可是與皇家結親之後,一般來說可以留京工作,這樣不管職位高低,最少是父子團圓,美滿生活啊。

  可是婚後不到一個月,盧多遜就上表要求趙承宗離京歸任……他媽的!是可忍孰不可忍!趙普出離憤怒,你搞了我的舅子還要再搞我兒子,一定要把我全家都弄死是不是?!

  那好吧,不是你就是我,你死我活!

  就在這時,趙光義突然宣召趙普上殿,要他幫忙“預防”叛亂。好極了,真是太好了……這就是爲什麼趙普明知風波惡,偏向深水行的原因。當年的第一權相根本就不是爲了貪戀權位才選擇迴歸,他要報復,要生存,要某某人死!

  那麼有個問題就得想想了——盧多遜爲什麼一定要惡搞趙普呢?他們真的有什麼生死大仇,無法化解嗎?

  沒有,沒有任何證據能表明他們之間有過一丁點的私人恩怨。而在政見上,在官場上更談不到衝突。一言以蔽之,當年的盧多遜根本就不配和趙普起衝突。

  那麼到底是因爲什麼?很簡單,官場。

  想要迅速冒升,必須得有三要素。一,功勞;二,資歷;三,關係。這三樣,盧多遜一樣都沒有。他當年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憑着讀書考試,才進城當官的小家孩子而已。這樣的人想冒頭,註定得走險招,爲人所不敢爲。

  史稱盧多遜“有謀略,發多奇中”,奇中,就是他最大的特色。他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機會,做別人不敢做的事。趙普在罷相之前,簡直是獨立官場之巔,連皇帝都不在話下。可是他就能看出其中的危機,並且果斷實施,看準了就幹。

  他砸趙普,以實際行動支持了趙光義。這樣就把“功勞”、“關係”一次性得到。然後以趙普的失敗作爲契機,他爬到了上層官場,開始出使南唐,謀劃戰爭,給自己的政治生涯真正加碼。直到趙光義即位之後,他成爲了真正意義上的大宋第一宰相。

  順利成功。可是也有後遺症。病根就在當初的勝利點上。你是怎麼贏的,就得沿着這條路一直走下去。具體到盧多遜,就是你搞了趙普,就要當心趙普反撲,唯一的辦法就是徹底把趙普幹掉。除此之外,再無他途。你永遠別去想什麼“相逢一笑泯恩仇”,因爲雖然“歷盡劫波”,可人家不是你的兄弟!

  盧多遜天分超常,深知這一點。

  於是不管怎樣過分,不管他父親怎樣規勸,盧多遜都要把趙普黑到底。何況趙普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不說舅子、兒子都還在當官,就從趙承宗的婚事上看,盧多遜都沒法睡安穩覺。

  看看新娘子的身份,不僅是國親,而且是軍中領袖人物高懷德的女兒,趙普都這樣狼狽了,可還是有人這樣親近他!

  必須除之,於是繼續惡搞,但是突然間趙普居然就又走上了金殿,並且站了所有朝臣的最前面。第一宰相,首輔,唉……多少年企盼的位子啊,居然被突如其來地搶走。盧多遜沮喪之餘心驚膽戰,他知道,趙普是一定會報復的。但問題是,報復會怎樣來呢?

  猜不透,歷史很快就會證明,盧多遜還是太嫩了,趙普是金巒殿上真正的大師,當他出手時,你只能有一個感覺,那就是鬱悶加不解,就像當年五行山下匪幫裏的二當家那樣坐在村頭沉思——爲什麼我大腿捱了一刀,全身卻到處都在冒血呢?咋搞嘀啊?

  這還是小意思,當趙普狀態好、動力足時,他能只扎一個人的大腿,卻讓一整片的人都全身往外冒血!

  趙普開工,先拿工錢。

  就在他拋出“金匱盟書”的當天,他兒子趙承宗就留京任職,轉成了首都戶口。緊接着沒過幾天,交趾兵敗就找出了責任人。具體負責前敵軍事指揮任務的原蘭州團練使孫全興被逮捕下獄,獄中一頓毒打之後,拉到街口砍頭示衆;在這之前,侯仁寶的另一位助手,寧州刺使劉澄連京城都不用回,在邕州(今廣西南寧)就被當街正法,給國家省了一大筆罪囚押運費。

  自此,侯仁寶的事告一段落,想來趙普的家庭生活也隨之安寧了,他己經可以全心全意地爲國家辦工出力。可是在這之後,趙普就基本消失了。這個人每天上朝下班,悠遊閒散,似乎什麼事都不管,完全隔離在所有熱點敏感的事情之外。

  至少他在這個時段的史書裏失蹤了,但是大宋朝廷的上層建築卻在近大半年之間風雲突變,舊貌換了新顏。他用實際行動向所有朝臣做了個示範,告訴他們得用什麼手段,才能做到在盧多遜的面前出劍,卻突然刺中秦王趙廷美的屁股,而且這一劍刺中之後,喊救命的卻還是盧多遜本人。

  說一下秦王趙廷美,這位排名大宋朝第二號人物的顯貴,他一定不會知道,自己竟然是這段歷史的主角。甚至根據他的表現,他都不明白趙普爲什麼會突然上臺。

  回顧他的人生,先從趙匡胤時代說起。趙廷美的富貴是突然來臨的,在他大哥從洛陽回來之前,他什麼都不是,只是因爲他的血緣,他註定了是一位宗室親王,可以安享富貴。但是事情突然變化,他大哥在一個月裏到他家串門三次,把他的地位一下拉昇起來。之後趙匡胤暴斃,他二哥躍過了兩個侄子即位登基,他的地位更加暴升看漲,一躍變成了天字第二號人物。

  寧封廷美,不封德昭。不知這裏的玄機,趙廷美本人知道嗎?他肯定不知道,因爲他以後做出的事越來越出格。

  先說在和平時期,他對榮譽來者不拒,讓他當開封尹,他就當;讓他當親王,他很高興;讓他站在宰相的前邊上班,他更加樂不可支。甚至他還養成了一個奇妙的習慣,這習慣的獨特,在整個300餘年的宋史之中,也僅有他這麼一例而已。

  話說一個30多歲的男人好奇心能有多大呢?請看趙廷美的臨牀症狀。他每天上早朝,進了午門先不去政事廳和宰相們匯合,而是先往學士院那邊瞧兩眼,如果發現那裏的大門橫着一塊大鎖頭,那好,他就一定要先走到那邊去。

  來到門邊,向裏面問話——喂,裏邊的人聽着,今天誰要升官,誰要罷官啊?

  裏邊的人還真聽話,馬上照實一一回答。

  很小的事嗎?但這己經是嚴重違規犯法了,可以說他是當着文武百官的面,明目張膽地拆他二哥的臺,並且天天如此。

  宋朝的高層人事任免是國家級的機密。每次的重大人事變動,正常程序是這樣的——先由皇帝召見翰林學士,告知任免的人員以及一些意向上的解釋;然後賜給學士文房四寶,由內宮宦官護送該學士回學士院草擬公文。這其間學士的能力就分出了高下,而且該學士對任免人員的私人感情都可以得到體現。

  他得把皇帝的意向加以總結歸納,變得公文化,能拿得上臺面。具體地說,他如果喜歡你,可以讓你罷官罷得瀟灑,像是回家休假。要是他煩你,他能讓你灰頭土臉,一輩子蒙羞。這樣的事,蘇東坡都做過。

  事情機密而且私密,於是夜間把學士放進去,外面就上鎖。一直等到第二天早朝前,才把徹夜加班,搞出來的公文交給皇帝過目,皇帝說行,再令翰林待詔在白麻紙上抄寫下來,成爲正式的官面公文。然後才能拿到正殿,在文武百官面前來個宣麻。

  制度如此,就要遵守,何況這真的很有必要。試問當官所爲何來?升官免職是官場最敏感的事,如果能事先知道,往輕了說,有人能及時去巴結新貴,結黨營私;往嚴重裏想,小心事先知道被罷免的高官選擇造反!

  很敏感吧?所以才說趙廷美的舉動是300餘年宋史裏獨一無二的。試想有所圖謀的人,一來幹也要靜悄悄地幹,揹着點人;二來,時間上也得有點提前量,怎麼也得在拂曉之前得到消息才管用吧?像趙廷美這樣,馬上就上早朝了,才當衆打聽,你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樣?

  什麼也做不了,只能顯示出你真的與衆不同,能比大家夥兒早知道半刻鐘!

  再看一下戰爭時期。攻下太原城時,趙廷美也有過特殊的表現。當時劉繼元剛剛投降,趙光義下令殿前都虞候崔翰率先進城,除他以外,不準任何人再進。可是趙廷美就是不信那個邪,我就進,怎麼着?結果崔翰迎頭一聲斷喝——滾出去!

  他也就出去了,你倒是有種真正學一下曹操的長子曹丕,搶先進城,也搶個美女,並且把所有大兵都鎮住啊。結果一聲斷喝就變乖了,並且還事後找帳,把這事主動告訴了他二哥,讓他二哥給他作主出氣……唉,真是無語了,你在告崔翰前是不是也得先承認自己違規了呢?

  結果崔翰被貶出京城,到地方任職。

  以上種種,無不表露了一個帶有普遍性質的常識——家裏的老兒子真是不懂事。

  但是不怕,趙家的哥哥都是寬厚人。無論是匡胤,還是光義,他們都由着廷美的性子來。而且爲了讓廷美盡興,光義還把總礙着廷美髮揮的呂端給押走,讓母親的小兒子徹底沒說沒管。

  這樣的好時光一直延續到了宋太平興國七年,公元982年的3月初一。這天是北宋王朝的一個大日子,著名的、聞名遐邇的、軍民一體的、耗工費力的金明池終於建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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