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玩個乐队 作者:任怨 醉生梦死的美酒,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小蛮在,沈凤书也就不细讲,只說自己遇到了一位前辈,和他聊了一些生生死死的话题,然后就换到了這一葫芦美酒。 当然,四海玉葫比普通的葫芦容量大,這是可以理解的。相对于九鼎归元酒或者佛跳墙主材,两种美酒似乎并不值得如何的大惊小怪。沈凤书逆天的运气以及偶发奇想却总能给大家启迪的想法,忽悠到一個前辈高人也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大家都很期待,但也都十分自律,果断的修行。 人都来齐了,自然也不用总是呆在京城,第二天一早,沈凤书一行就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出了京城的大门,踏上了结伴历练的路途。 去哪裡不重要,重要的是先离开皇宫,离开皇城。除了沈凤书,沒人会享受人皇紫气。至于目的地,随便让沈凤书指個方向好了,总沒错。 “哪能這么随意?”沈凤书一本正经的拒绝:“我等修行之人,逆天行事,哪裡還能相信运道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听我的,先找個地方融合一尘珠最要紧。” 众人纷纷点头。 是极是极!融合了一尘珠之后,无数大明咒加持落在沈凤书头上转化成的运气才能越发的越发的强悍,让此行无往而不利。当然,大家都知道這其实也沒有什么意义。自从在称心天地裡看到了那么多强悍的元婴级天魔,大家就明白,去哪裡历练也沒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最终還是在 路途中接受天魔的磨练。“对了,沈大哥,今年琼洲地安寺也有一场法会,日子也快到了。”說起找地方融合一尘珠,一尘立刻提了個建议:“当年沈大哥的那個問題,据說每年都有高僧 在各地法会上讨论,說不定可以過去凑凑热闹。” 沈凤书的問題?众人一回忆,立刻想了起来。传說沈凤书当年兴福寺法会离开的时候,向在场诸位法师们问了一個問題:大修行的人還会落因果嗎? 這应该就是一尘說的問題,莫非到现在佛门高僧们還沒能很好的回答這個問題?還要争论几年?“我還沒见识過法会。”上次沈凤书在兴福寺的发挥小蛮和丁剑就沒赶上,可只听流传出来的故事就已经觉得精彩异常了,听到還有法会,小蛮立刻忍不住好奇, 冲着沈凤书撒起娇来。 “那就去看看!”小蛮难得提個小要求,這還能不满足?沈凤书立刻大手一挥,决定了去向。 “既是佛门法会,肯定有许多佛门大德高僧,要是有熟人的话,正好让他们帮忙出力融合一下一尘珠。”沈凤书笑呵呵的转向丁剑那边,說出自己的打算。“长长见识也好!”丁剑其实是不在乎的,他修行的剑道也和佛门一脉毫不相干,但一尘小蛮都想去,沈凤书也不反对,還有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那還等什么? 出发吧! 也不在這裡就仓促的融合一尘珠,大家再次踏上了路途。還是小青控制着大大的飞行器盘一路平稳的飞行,众人惬意的在棋盘上闲聊或者看风景,好不悠闲。 說起来也奇特,這個队伍当中,修为最低的四個筑基期的修士是主子,反倒是最强的元婴是管家,其他的金丹修士都是侍女,简直不可思议。 “尝尝我新得的美酒!”直到這個时候,沈凤书才拿出了四海玉葫,给小伙伴们每人斟满一杯醉生:“顺便听听你们的故事。” 相对于沈凤书前段時間的各种轰轰烈烈的事迹,三個小伙伴不约而同的都显得十分低调。一致的生活就是修行,历练,感悟。“我去了個地方,很隐秘,传說是個大妖埋骨地。”丁剑最先开口:“裡面有无数依托大妖尸体血肉生长的妖兽,那根骨头就是在那裡捡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 裡面磨剑。在裡面呆了有四年多,其他時間就是赶路。”這经历是真的简单,枯燥,沈凤书都能从中听出一股子坚毅和勇往直前。這种磨练,一如沈凤书在天穹阵法的缺口中,不但要克服凶险孤独疲惫无聊,還要时时 刻刻提醒自己不能忘记自己的目标,相当的无趣。 可是,修行本就是如此,不是嗎?“我就简单了,为了拿到祖师舍利,方丈要求我不得展露修为,在凡尘中为数千户人家念咒祈福。”一尘笑的十分淳朴:“持戒走了五年,吃百家饭,穿百家衣, 看百家事,平常就沒事加持舍利。”让一個相当于筑基境界的罗汉境法师在凡尘中不展露修为祈福,沈凤书只是想想,就觉得自己无法办到。也亏得小和尚心思淳朴,沒那么多的私心杂念,一门心 思在完成方丈要求的同时给自己加持舍利,一想到這個,沈凤书就只能是竖起大拇指然后心中感谢。 不可否认的是,佛门的這种持戒修行,的确是磨练人心的一個法门,很少有大德高僧会在高境界走火入魔,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可惜,一尘整整持戒五年,一见面就被沈凤书勾搭着吃肉喝酒,戒律破的干干净净,這让沈凤书十分的愧疚,只能再請一尘多喝几杯来赔罪。“小妹是学着沈大哥的法子,在东明洲的凡间用金银帮沈大哥搜集大师书画。”和两個老老实实苦修的家伙相比,小蛮可就灵活太多了:“修士的书画都是拜托师 父发了宗门任务,用灵石和分到的法宝交换的。我自己跟着师父去了几处相对平安的所在斩妖除魔历练。”难怪還急匆匆回了宗门一趟才赶過来,应该是回宗门拿那些书画。至于后面小蛮說的平安的所在,沈凤书也只是淡淡一笑。都需要斩妖除魔了,那鬼地方要還能 平安才怪了。只是小蛮不想让沈凤书担心故意說的轻描淡写而已。 就像沈凤书不会告诉小蛮他们地下空间的凶险一样,他也不想让大家担心,大家其实都是彼此关心,很好。赶路的日子又规律起来,有了小蛮带来的书画,沈凤书在路上都可以研究观摩大师的笔触,潜心琢磨。小伙伴们则是轮流进称心天地裡找天魔鏖战,路上還不忘 记遇上什么妖兽之类的,活捉之后扔进去让天魔侵袭用来做对手。每天雷打不动的喝茶時間,然后就是沈凤书练字画画的时刻,每到這时候,小和尚就继续加持祖师舍利,小蛮就在沈凤书身边看他写字画画,至于丁剑则是继续 酷酷的抱着剑摩挲,有时候還会让小美她们演奏一些曲子听一听。 “对了,丁大哥。”当丁剑第一次主动要求听曲子的时候,沈凤书忽然想了起来:“你的剑胆琴心近期有什么变化嗎?這些日子可有好好的研习音律?”当年在干城秘境中每個人都有收获,沈凤书是书灵,小蛮是琉璃心灯,一尘是墨境禅心,安师兄是得到了整個书山的认可,当时最特殊的就是丁剑,为了对抗琴 音,把自己弄成了一個血人,但也因此而得到了剑胆琴心。剑胆琴心对修习剑道有极强的加持,也不知道丁剑用的如何了。 “一直在磨剑,沒時間研习音律。”丁剑满不在乎的一笑:“何况這些乐曲,除了你作的那首仙剑奇缘,其他的乐曲软塌塌的我听着也沒意思。” “太绵软了,是不是?”沈凤书闻言顿時間眼前一亮,如同找到了知音一般。高山流水那种曲调,高雅是高雅,但沈凤书自己還真是欣赏不来。沒办法,本就是個下裡巴人,非要听阳春白雪,不在那個层次上。沈凤书念念不忘的就是来几 首暴躁的摇滚,以及一些慷慨激昂的热血BGM,可惜,這個世界的乐曲,很少有那种类型的。說白了,乐器是文人雅士才玩的起的,得有格调,得上档次,得有足够的品味,凡间很少有人会做一些杀伐之曲,就算是祭祀之乐,也有板正的格律调性,所以 才会有大燕国皇帝一听《象王行》這种庄重典雅但是曲风明显不一样的立刻会被吸引。据說有些研究音律的修士有杀伐之音,但只有在战斗的时候才会奏响,沈凤书還沒机会见识。丁剑這种前半生穷的裤子都快穿不起,后来又沉溺在磨剑中的家伙 ,估计暂时也沒遇上机会听。就连当时得到剑胆琴心的时候,也因为古琴每一次迸发的是剑气,哪有什么乐曲。 丁剑欣然点头。隔一会才响一声的那些琴曲有什么意思?听的让人昏昏欲睡。 “那是高人雅事,哪来的什么软塌塌绵软之說?”旁边小蛮一脸的无语,明明是一件很高雅的事情,哪有這两個家伙硬說的這么不堪? 也就是說话附和的還有沈凤书,否则小蛮這個书院出身的怎么也得和丁剑掰扯掰扯。不過既然连沈大哥也不喜歡,那就不喜歡吧。 “這乐曲啊,還得配上对的乐器才有意思。”沈凤书脑海中瞬间冒出一個好主意:“我有点想法,可以做几种与众不同的乐器,我們四個人一起玩一個小乐队。” 四個小伙伴,标准四人乐队的配置啊!一起组一個摇滚乐队,多好玩?至于小美她们,做辅助也好,她们最主要的任务,不应该是穿上美美的小裙子跳女团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