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想有個家
“你怎麼會什麼都沒有呢?說出來大家聽聽,也許大家能夠幫你呢!”同學們忍不住勸他。
陳大建沉思片刻,陷入痛苦的回憶:
小時候,我家裏很窮。兄弟倆個,只有三間草房。弟弟比我小三歲,我高中畢業的時候,他正好初中畢業。我們同時回到老家務農。
九月份學校開學,老洪在楊莊小學代課的時候,我在楊莊初中,教初三[1]班數學。
初三學生分成兩個極端:一類想考高中,學習特別認真;一類混畢業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有些十四、五歲的同學甚至偷偷談戀愛。
當時班上有個名叫鄧美麗的學生,成績特差;不過她喜歡打扮,每天塗口紅,抹胭脂,有時頭上還戴花。因爲經常留級,十八歲了才上初三。她成天瘋瘋顛顛,與男生搞打說笑。我不是班主任,也不大管她。
後來有一天,我在批改作業時,鄧美麗的作業本中出現了這樣一張紙條:
親愛的陳老師:
您好!自從您到我們校任教,我便不由自主地愛上了您,如今已到了忍無可忍俗不可耐的地步。您是我的老師,可是隻比我大兩歲。英俊少年哪個不善鍾情?妙齡少女誰個不善懷春?得成比目何辭死,願作鴛鴦不羨仙!您象雨露一樣滋潤着我的心田,沒有您,我就無法生存。。。。。。
我對她根本沒有什麼意思。我將紙條撕碎扔進紙簍,好像沒有這件事一樣。
鄧美麗見我沒有反應,以爲我默認了。以後不管中午或者晚上,她總是到我宿舍請教難題!學生請教,我不能不講給她聽。她一邊向我微笑一邊連連點頭,鬼知道她有沒有聽得進去。
跟我同宿舍的還有一位數學老師名叫宋兵,也是代課老師,進校八年了,至今沒有轉正。他只會教初一、初二數學,初三的不會,他自己講的。那時每鄉每年只能轉一、二名教師,我來後對他是個威脅:如果學校教師超編,別說轉正,代課教師的位置都保不住。
宋老師可能誤會,以爲我跟鄧美麗真有什麼戀情。每次她來向我請教難題,他總是藉故離開。其實我沒有任何想法,根本不希望宋老師離開。他走後,我一直將宿舍門開着,直到鄧美麗離開。
可是風言風語還是傳開了,說我以輔導學生爲名,調戲猥褻女同學!有人甚至說某月某日,鄧美麗一夜沒有回家。
校長找我談話,我自然大呼冤枉!校長叫我先回去,等下學期鄧美麗畢業以後再請我來代課,畢竟人言可畏。我是代課老師,校長任何時候都可以叫我回家。後來別說下學期,下下學期校裏也不會通知我了!就在那一年,宋兵轉正成了正式教師。
回家以後,我和弟弟將農田全部改種胡桑、銀杏。胡桑養蠶,銀杏樹長大賣錢。九五年的時候,我們將三間破草房改建成四間大瓦房:一明間,一廚房,父母一個房間,我和弟弟一個房間。
這一年,我已三十歲了,弟弟二十七。因爲家庭條件差,很少有人爲我們介紹對象。
建房以後,有人介紹我招贅到鄰村一戶人家;父母、弟弟立即拍手贊成。
這戶人家戶主姓吳,大家都叫他老吳。女兒名叫吳梅芳,今年二十八歲。她模樣長得不錯,因爲高不成低不就,至今也沒有成家。
我們這裏有個風俗:男子娶人要花錢,六千、八千不等。男方入贅也要花錢,不過比娶人要少一些。經過討價還價,最後確定我出五千塊錢,吳梅芳與我領證結婚;同時我將戶口從老家遷出,到新家遷入!
建房之後,我身上只剩下兩千塊錢,弟弟二話不說,到銀行取了三千塊錢給我!
當年年底,我與吳梅芳喜結良緣。人生快樂之極,莫過於此也!不表。
春節之後,吳梅芳勸我出去打工。因爲老吳有哮喘病,常年臥病在牀。她只會種田,也掙不到錢。這個家沒錢不行!
聽她說得有理,幾天後我帶上三百塊錢,戀戀不捨地離開家鄉來到上海!
到上海乾什麼呢?原來李學明同學在那裏賣菜,聽說一天能掙一百多塊!去年他叫我去時正好家裏養蠶,沒去。現在我已有了新家,老家的桑田、房子都給了弟弟,今年去沒事。
李學明在上海民星路菜市場租了一個灘位,每月交二百八十元管理費。他每天三點多鐘到楊樹浦批發市場買菜,然後馱到民星路菜市場賣。他租了人家一個樓梯間住宿,一個月要給四百元房租!
既來之則安之,當天我與李學明同睡。第二天剛過三點,李學明便叫我和他一起去買菜。他有兩輛自行車,正好一人一輛。我睡眼惺鬆地爬起來,臉也沒洗便跟他走。路上行人稀少,路燈慘淡。兩個人大約騎了半個多小時纔來到批發市場。市場很大,各種疏菜應有盡有:大蒜、青菜、土豆、芋頭。。。。。。李學明貨比三家討價還價,這個買十斤,那個買八斤。。。。。最後裝了三麻袋。他讓我馱一隻麻袋,他馱兩隻。他說我沒來的時候,他一人馱三隻麻袋,大約二百多斤!
往回走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公路上車水馬龍,行人衆多。李學明將自行車蹬得飛快,行人和其它自行車都被他拋到後面!過馬路的時候,不管是紅燈綠燈,他一概視而不見!交警大聲叫嚷,他也充耳不聞!我因爲地形不熟怕掉隊,也跟着他橫衝直撞!
到了市場,李學明將各種疏菜在攤位上放好,然後到門口買了四個饅頭,我們倆邊喫邊賣,自然免不了與顧客討價還價。
從早上一直賣到晚上九點,除了土豆和芋頭,其它疏菜都賣完了。李學明說他今天賺了一百一十塊錢,他高興得象個孩子似的,一邊數錢一邊大笑!
以後幾天李學明一直叫我同去,他的意思我學會後再單獨幹,市場上還有幾個攤位沒租出去。他說賣菜雖然辛苦,可是收入比工廠高,又不必看領導臉色。我一聽連連稱是!
不知是第五天還是第六天早上,我和李學明從批發市場往回趕時,李學明由南向北撞紅燈,一輛由東向西的卡車將他撞個正着!李學明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卡車前輪正好壓在他的臉上!
交警與120救護車立即趕到現場。李學明被送到長海醫院。其實撞車當時他便停止呼吸了,醫院裏自然無能爲力!
後來不知事情如何處理的,只記得李學明愛人成潔到醫院撫屍痛哭,我也陪她流了不少眼淚。成潔與李學明生有一子,今年已三歲,現在又懷孕了,李學明不肯打胎,堅決要生二胎。
成潔到我們宿舍整理李學明遺物時,保險箱裏除了幾千塊錢,還有一封信和一張五十萬元的保單,成潔打開信,只見上面寫道:
“潔,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或許已經不在人世了。這份保單是我給自己買的,生存受益人是我,身故受益人是你,我如果出意外死了,你拿到這筆錢,請好好照顧自己和孩子。你可以重新嫁人。如果有來世,希望我們還是夫妻。
記得在老家的時候,窗外疏梅篩月影,依稀掩映,吾與汝並肩攜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語?何情不訴?”
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則亦教其以父志爲志,則吾死後尚有二學明在也”。
其實後兩句是林覺民在《與妻書》中寫的,李學明在此引用,他雖然不能跟那個衝擊總督衙門的烈士相比,不過對老婆的感情卻是一樣的。
成潔看完信放聲大哭,發誓以後決不會嫁人!
幾天後我從十六鋪坐船到南通,再坐中巴車回家,到家時天還沒亮。我大聲敲門,沒人應聲。我想門又沒鎖,從裏面關上,家裏一定有人!我一腳將門踹開,進房間拉亮電燈,只見鄰居王有理與吳梅芳呆若木雞地坐在牀上,看見我好象不認識似的!
我從來不會與人吵架,說了聲“你繼續”之後,又輕輕將門帶上,垂頭喪氣地來到父母家裏。
父母聽我講明事情經過,一點都沒感到驚訝。其實他們早就知道吳梅芳外面有人,只是沒有告訴我罷了!媽媽說眼不見爲淨,洗洗爲乾淨!
“不行!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要回家!”我說。
“回家?你說得輕俏!你的戶口已經遷出去了,而且給了人家五千塊錢,這裏已經不是你的家了!”弟弟不知何時從房裏鑽了出來,後面還跟着一個女孩。
“陳老師,您好!您不愛我,您的弟弟愛我!我們在一起十多天了!”不是冤家不聚頭!以前的學生鄧美麗現在竟然成了我的弟媳。
我啼笑皆非,跟吳梅芳結婚一個多月,五千塊錢沒了,戶口也遷了;弟弟有了女朋友,不要我回來了!
夜裏睡在父母房裏,父親給我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從前有位婦女,請了兩個木匠幹活,張三發現婦女擀麪時將唾沫掉在麪粉裏,中午無論如何都不吃麪;李四發現婦女在污水溝裏淘米,因此不喫飯。兩個人一個光喫飯,一個光吃麪,一個說飯好喫,一個說面好喫。晚上回家時,張三告訴李四面裏面有唾沫,李四告訴張三飯裏面有污水,結果第二天兩個人都不去了。如果看不見,誰知道面和飯不乾淨呢?”
“問題是張三、李四看見了,自然不可能再喫!我看不見也不生氣!”我說。
“我知道你心裏難過,可現在人心不古,到哪裏去找三從四德的人啊!你不想去就離婚吧,不過五千塊錢扔水裏了。”父親嘆口氣說。
我越想越氣,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找到法律服務所,要求與吳梅芳解除婚姻關係,同時返還我的五千塊錢!
工作人員十分熱情,他們耐心地聽我講完事情經過,並且仔細做了記錄。最後讓我交五百塊錢服務費。
我哪有五百塊錢?可是想到交五百能夠要回五千,我到中學向宋兵借了五百塊錢,然後交給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給我開了收據。
在父母家呆了十天,什麼消息都沒有。我到服務所詢問。工作人員說他們給吳梅芳發了三次通知,吳梅芳不到場,他們也沒辦法。他們勸我向法院起訴。如果給錢,他們也可以做我的代理律師!
“算了,我不找你們了。我自己上訴,五百塊錢還給我吧!”
“還錢?我們已經爲你服務了!吳梅芳不要我們調解能怪我們?如果大家都象你一樣,我們律師喝西北風?”
“你們送三個通知就要五百塊錢,心也太黑了吧?”我說。
“五百塊錢還是少的!別人打離婚官司起碼幾萬!你給我一萬,我保證幫你要回五千塊錢!”所長胸有成竹地說!
“花一萬要回五千,你當我有病啊?”我氣急敗壞地回到父母家裏。我向弟弟借了三百塊錢,又來到上海民星路菜市場。
李學明死後,他的自行車電子稱都不知哪裏去了,不過攤位及租住房還在。我跟市場管理處及房東打了招呼,承認掙了錢給攤位費及房租。他們答應後我又到舊貨市場買了一輛自行車一根桿秤,然後象李學明一樣到批發市場買菜。這時候,我身上只剩下八十塊錢!
目睹李學明慘死,我一直慢慢騎車,遇到紅燈立即下車。別人一天掙一百,我掙五十、六十。除去攤位費、房租、開銷,每月也沒有多少剩餘。到年底,大約掙了五千塊錢。
因爲年初跟吳梅芳沒有離得成婚,名義上我們還是夫妻。我強裝笑臉回到家裏。吳梅芳一言不發,她從房裏找出一本離婚證書給我,只見上面寫着:
申請離婚,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准予登記,發給此證。
原來我走後半年音信全無,吳梅芳也找法律服務所要求離婚。所長收了她一千塊錢,然後將我們兩個人的離婚申請放在一起,就算是協議離婚了。所長熱心地爲我們到鄉政府領了證件,我也沒時間謝謝他了。至於五千塊錢,人家陪我睡了一個多月,我也不好意思再要了。
從此,我成了一個無家可歸的人,我的戶口還在吳梅芳村裏。我找大隊書記要宅基地,哪怕搭個草棚住住。書記說他成天動員村民拆遷,嘴巴說幹了都沒人聽!你現在還想要地建房?沒門!
我問小區房怎麼賣,書記說小區房不賣!如果拆遷安置的話,可以面積換面積!你一個平方沒有,我拿什麼給你?
書記說得有理,我竟無言以對!除了去上海賣菜,如皋已沒有我的安身之地!
二十年之前,每月掙兩千塊錢,那簡直是天文數字,因爲萬元戶很少。現在菜價並沒有提高多少,利潤還是那麼多,兩千塊錢喫住都不夠了!在上海近二十年,雖然吃了不少苦,可還是沒有什麼積蓄。
有一年父親催我回家過年,因爲沒掙到錢,死要面子的我不肯回家。聽說我過年不肯回去,父親黯然神傷地說:“在外面過年要小心一點,記得多穿衣,晚上不要玩得太晚,沒錢就向家裏要,別太省了,有時間記得經常打電話回家,別總是幾個月沒消息。。。。。。”後來他匯了一千塊錢給我。
這就是我的父親,他沒有才高八斗,沒有腰纏萬貫;更沒有權高位重,可他卻用最平凡的真情教會了我做人的道理,在我最需要的時候雪中送炭,他含蓄的感情讓我在浮沉的紅塵中找到一絲絲溫暖。我爲有這們的父親而驕傲。
去年初,父親得了肺癌,媽媽腦血管阻塞,弟弟看了不少錢。弟弟說父母養了我們兩個,醫藥費應該共同支付。聽他說得有理,我將僅有的三萬塊錢都給他了!
在上海終不是長久之計,我遲早要回農村。父母在豬圈裏放了一塊門板,我回來便睡在那裏。侄子小時候很喜歡我,如今十八歲了,看見我就叫我滾!他說我的戶口在吳梅芳村裏,應該到她那裏去!吳梅芳現在招了別人,與老王又藕斷絲連,我去幹什麼呢?我心裏暗暗發誓:父母在,我回來,父母百年之後,我再也不回這個家了!萬古到頭歸一死,醉鄉葬地有高原。
那段時間,村子裏連續自殺了好幾個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懼。我總是擔心,怕父母走上自尋短見的絕路。每當我打工歸來,一進門都要大聲喊叫,直到聽到父母的迴音,我心中才感到石頭落地。
有一次回家很晚,父母都不在家裏,我急忙跑到豬圈、廁所裏尋找,都不見他們的蹤影。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發生了,不由得大哭起來。這時母親從外邊走進來,問我爲什麼哭。我含糊其辭,不敢說出我的擔憂。母親理解我的意思,她對我說:“孩子,放心吧,閻王爺不叫,我是不會去的。”
我在電視上看過這樣一個畫面:以色列重炮轟擊貝魯特後,滾滾的硝煙尚未散去,一個面容憔悴、身上沾滿泥土的老太,從屋子裏搬出一個小箱子,箱子裏盛着幾根碧綠的黃瓜和幾根碧綠的芹菜。她站在路邊叫賣蔬菜,當記者把攝像機對準她時,她高高地舉起拳頭,嗓音嘶啞但異常堅定地說:“我們世世代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即使喫這裏的沙土,我們也要活下去。”
老太的話讓我感到震動,女人、母親、土地、生命,這些偉大的概念在我腦海中翻騰着。使我感到一種不可消滅的精神力量,這種即使喫着沙土也要活下去的信念,正是人類歷盡劫難而生生不息的保證。
在那些困難的歲月裏,我看到許多人因爲飢餓而喪失了人格尊嚴,譬如爲了得到一塊豆餅,一羣孩子圍着隊裏的飼養員學狗叫。那豆餅本來是用來餵豬的,飼養員說,誰學得最像,豆餅就賞給誰。我當時只有六歲,也跟其他孩子一樣學狗叫,而且學得很像,飼養員便將一塊雞蛋大的豆餅塞進我的嘴裏。
因爲豆餅太大,我喫也不是吐也不是。這情景被父親看在眼裏,他立即上前給我一個嘴巴,將那塊豆餅從我的口中打飛,同時打飛的還有我那剛出的門牙。父母以爲牙齒還會再長,也沒有幫我治療。後來我嘴裏少一顆牙齒,其它牙齒向中間靠。我本來眉清目秀一表人材,可牙齒東倒西歪還少一顆,跟人說話都不敢笑。後來我去口腔醫院治療,醫生見了都搖頭嘆氣。華佗無奈牙齒何,怪不得離婚後找不到老婆。
這些都是後話,當時父親批評我說:“嘴巴就是一個過道。無論是山珍海味,還是草根樹皮,喫到肚子裏都是一樣的,何必爲了一塊豆餅學狗叫呢?人應該有骨氣!”他的話讓我覺得做人要有尊嚴。人,不能像狗一樣活着。
去年底父親去世,今年初媽媽也去世了,弟弟將豬圈拆掉,擺明了不讓我住。上海菜市場面臨拆遷,我現在無家可歸,不知道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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