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紙以溯源
我將碑文上看到的東西,以及棺槨中的發現一一同胡老大說了。
胡老大是個聰明人,立馬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確實很大概率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若是其他人,有這個可能,但是微乎其微。”
“只是那綠毛殭屍和高健能有什麼關係?小姑娘難道是從哪裏看出來他們倆是父子?”
我輕輕呼出一口氣:
“他們屍骨的手指,小拇指天生缺上一節。”
“在我們現代人的眼裏,這就是不定性的遺傳,看母親的基因糅合遺傳,不一定會傳給下一代,但古代人並不知道這件事。”
“我家胡大爺爺,其實只能問死後不久,且魂魄還在陰曹地府排隊未投胎之人,問話也不是沒有講究,而是我大爺爺直接下陰司,用自己的面子領上人來”
去了之後,發現主家死掉的男主人相當年輕,也就二十三四歲,剛剛娶了媳婦,正是年紀正好的時候,沒想到卻溺水沒了。
“那綠僵雖然被壓住,但還能動,千萬要小心。”
只是我輾轉反側了半天,卻沒能睡着,重新披衣而起,將剛剛下去的紙人包裹裏的東西取出,小心隔着紙張觀察那一片的綠僵指甲。
“有沒有可能,是他身體構造最像高健,所以備受疼愛呢?”
簡單的說法就是,紙這東西,是載體,它本身就是用來記錄東西的!
“小姑娘年紀小,不懂得這些事情很正常。”
不過這些暫且不談,二叔遇見的情況就是被盛情邀請,實在熬不過鄉親的熱情,於是便跟着去了。
到的時候爲時已晚,恰巧碰見村中有喪事,大擺宴席,所以便去蹭了頓飯。
胡老大站起身立馬要去調整戰略,我思考了片刻,攔下對方道:
二叔見那羣叔伯兄嫂如此混不吝,而且男主人的身上隱隱約約有些橫死之氣,於是向男人的媳婦要來男人的一縷頭髮,將其點火焚燒,取灰燼磨粉。
無論是竹,紙,石,都是載體的一種,只要將想記錄下來的東西‘放’在上面,它是能轉述留存承載下來的!
我精神一震,連忙繼續回想二叔在本篇中寫下的實操小故事——
這男主人一死,家裏那些叔伯兄嫂當着新過門媳婦的面,便開始大肆談論怎麼分他的財產,媳婦在堂前哭的肝腸寸斷,幾次欲要撞死在棺材之上。
“雖然先前我還以爲小姑娘口誤,所以並沒有回答問題。”
“碑文上的內容,有父親偏疼小兒子的內容,雖然是個很小的細節,但你們就不好奇爲什麼高健會特別疼愛這個小兒子嗎?”
這是食指的指甲,厚重青黑,遍佈經年累月的泥垢。
不過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情
等等!
如果這些死者的貼身之物,能說話就好了。
“都是身前有大痛苦之人,纔會變化成殭屍,成僵的那一刻,已經是人們口中的灰飛煙滅了。”
哪怕是出殯路上碰見的販夫走卒,天南海北的遊客,只要你願意來,你就能來,不來也會盛情邀請,希望你喫上一口白事飯,給主家添點兒香火氣,也算是死後走的熱鬧,體面。
原來是這樣
沒想到,哪怕到陰曹地府,都得刷個面子啊
我若有所思,索性胡老大重新去安排人,我便說自己要去休息一會,讓他們有事情喊我,隨後進了帳篷。
一一一.二五三.二一一.一三八
二十多年前,二叔走南闖北之時,曾經到過滇北的一個小村落。
最好是將死者生前的情況一一表述下來。
最後一種情況的概率幾乎是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長壽陶甕幾乎是肯定還在下面的!
這倒是我不懂事了?
我那能知道這種事情,二叔走前也沒說啊!
好像是有這門法門!
所有人。
乍一看上去像是個經常幹慣粗活之人的指甲,但又有很大的不同。
因爲這指甲雖然髒,但甲形修的極好,想來是殭屍死亡之後,指甲不會再生長,又因爲高老三經常在地道中爬行,所以便的極爲骯髒。
只是這一小塊指甲能幹什麼用呢?
我本以爲胡老大可以問魂,知道這具殭屍身前發生了什麼事情,也好快些套出套甕的位置,現在看來竟成了奢望。
現在是得想想怎麼把地下的碎石挖掉,然後將東西刨出來!
胡老大等人,越聽眼睛越亮。
胡老大無奈的苦笑了兩聲,說道:
“感念小姑娘有心,但是不能。殭屍此物,跳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還有就是,你們之前招魂問話的那一手,能問殭屍嗎?”
當時知道二叔是有仇敵來尋找之時,我便花費了數天時間,將整本書的祕法死記硬背了下來,又將書頁徹底銷燬,以求一個心安。
現在到了實操的時候,倒真讓我想起來一個可以用的!
那便是——紙以承記,匯以溯源!
我面上有些繃不住,胡老大倒是沒有在意小細節,推了幾個兄弟幫忙,想了想又同我說了不少有關自己的東西:
又現場紮了個紙人,將粉末放入了紙人的體內,驅動口訣。
我思維發散中,想到這件事直接翻身而起,開始回憶扎紙祕法中的一項法門。
“他有被高健的基因遺傳,除了高健的第三個兒子,還能是誰?”
你想知道某件歷史的最快途徑是什麼?
不能是聽口口相傳吧?
當然是找載體!
“若說有什麼同夥謀財害命的話,高老三難道能把陶甕的妙用和外人講起嗎?講的概率多大,不知道陶甕用處的同夥剛殺了人,奔逃路上還帶一件笨重物件的概率又是多大?”
倒不是二叔厚臉皮,着實是滇北的風俗與別地有很大的不同,並沒有我們這邊只有關係相近的人才需要去送葬喫席的習俗,而是所有人都能去。
所以,滇北之地經常有因爲辦一場白事而將好不容易積攢多年的家業一喫而空的事情。
隨後,滿堂賓客,便看着那紙人搖搖晃晃站了起來,重複了一遍身前所做的事情!
來自作者的小調查
有沒有人喜歡這樣子穿插的二叔小故事呀?需不需要到時候專門出個二叔的番外(約摸萬字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