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1章 待宰羔羊(上)
相比於後周的蒸蒸日上,南唐的情況簡直就是慘不忍睹了。
1,自然災害
廣順二年,淮南大旱;
廣順三年3月,南唐首都昇州發生重大火災,據史料記載,這場火災持續了一個多月,“焚廬舍營署殆盡”,陸游在《南唐書》中記載“焚官寺民廬數千間”。
從本年6月開始,一直到次年3月,滴雨未下,南唐全國大旱,“井泉竭涸,淮流可涉”,淮南的第一道然屏障——淮河,形同虛設,不會游泳的人,也可以捲起褲管、光着腳丫踩在沙灘上,輕鬆蹚水過河。
老規矩,持續的旱災必然導致蝗災,而大饑荒也將接踵而至,隨之而來的則是瘟疫。淮南百姓民不聊生,於是大量向北流亡,逃入後周境內。
其實前文在講郭威專題的時候也提到過淮南的大饑荒,郭威表示中原人、淮南人,大家都是都中國人,本着壤主義精神,對淮南出售平價糧食。
2,外援斷絕
這是一場極爲轟動的政治暗殺事件,然而史籍對茨記載卻是寥寥幾筆,而且在時間上存在重大誤差:
“保大十二年……七月,契丹使其舅來聘,夜宴清風驛,盜斬其首亡去,捕之不得,或以爲周將荊罕儒所遣。”——《十國春秋》
“……契丹主遣其舅使於唐,泰州團練使荊罕儒募客使殺之。唐人夜宴契丹使者於清風驛,酒酣,起更衣,久不返,視之,失其首矣。”——《資治通鑑》
“應歷九年……秋九月,遼帝遣其舅使於唐,中國疑憚,泰州團練使荊罕儒募刺客,使殺之。南唐夜宴遼使於清風驛,酒酣,起更衣,久不返,視之,則失其首矣。”——《契丹國志》
稍作總結:
案發地點,毫無爭議,都是在清風驛,清風驛在南唐首都昇州境內,也就是今的江蘇省南京市,這位刺客潛入南唐首都暗殺遼國特使;
兇案主謀,也無爭議,《十國春秋》的比較謹慎,只後周大將荊罕儒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資治通鑑》和《契丹國志》則斬釘截鐵地宣佈荊罕儒就是幕後主謀,是他招募的刺客,買兇殺人;
作案過程,也無爭議,在清風驛中,遼國使團喝得酣暢淋漓,擔任團長的這位契丹外戚,中途去廁所方便,去了好久不見回來,衆人前去查看,才發現他已經被人砍下了頭顱,兇手帶着頭顱逃之夭夭;
而至於案發時間,則存在巨大爭議,《十國春秋》案發於公元954年7月,而《資治通鑑》和《契丹國志》則是959年。
蹊蹺的是,《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中對此隻字未提,至於荊罕儒本尊的傳記,《宋史·荊罕儒傳》也無此事的相關記載;而對遼國曆史最權威的《遼史》同樣沒有相關記載。
954年初,“高平之戰”;而959年,後文會講到,柴榮北伐,主要目標就是契丹。所以在這兩個時間節點上,契丹都有充分的理由向南唐派去高級別使團,以最大的誠意尋求南北夾攻中原,從而起到牽制後周的作用。
另外,我看有些資料的翻譯非常粗暴,把“舅”直接翻譯成“舅舅”,也就是把本案的受害者直接成是遼穆宗的舅舅。我在上文描述時,特意謹慎地使用了“契丹外戚”一詞,因爲這裏涉及一個的歷史常識,文獻中的“舅”不一定是舅舅,也可能是大舅哥、舅子,有時候還可能指舅爺爺或者五舅姥爺……總之,翻譯成外戚,是百分之百不會錯誤,而非是“舅舅”的話,就要拿出相關的證據,否則就是望文生義,低級紕漏。
不管受害者是遼穆宗的舅舅還是他的大舅哥、舅子,總之,是大遼國皇親國戚、王公貴胄,在南唐首都遭人暗殺,兇手逍遙法外,這讓南唐陷入到了極大的被動之中,解釋不清楚了。
。